你要开日租店必须要有审批手续 特业审批 经营审批 否则你就是违法 这个行当轻易进不得 特别对于你还是个学生 劝你别涉险
1、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老公和他爸的名字”分别出现在哪里? 2、“两人一起给的月供”,当初的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的债务人是谁? 3、你们是否有夫妻财产制度的书面约定? 2007年9月19日 1、我只知道还有个《房屋产权证》,但没留意上面是否出现有名字。老公和他爸的名字是显示在《房产证》上的。 答: 2、当时是银行按揭,抵押合同上是现在正在供的房屋。但并未有什么债务人之类的。 答: 3、没有约定
存在,就是合理。 你可以不办啊,没有人强迫你。 不过,你如果想买那里的房,就办吧。
渝北区龙溪镇的中小学都还不错。如果想要小孩读巴蜀,在鲁能新城去买个小户型,可以直接读巴蜀,从小学初中到高中。具体情况自己去鲁能新城(江北区五里店方向)详细咨询。
可以先交定金,签订金合同,约定十五天左右签约。 不要先把首付全交了,那样你很备动。到时候让你签什么签什么。
1.法律没规定不提供竣工备案表要罚多少钱,一般合同没约定,开发商完全可无视,但"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书"要看到.想完成了解,只能自己去建设部门查了. 2.前期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指定的,以后打部分业主入住了,你们再可以换. 按物管法从房屋交付日收取管理费,这很正常. 3.符合,如果合同没约定,那房屋里留有一个水与电的接口就可以了. 4.是的,按合同约定你完全可拒绝签收, 5.国家无这规定,物业公司根据实际进行分摊.以后取得大部分业主统一意见可更改收费标准,实在觉得收费不合理,权益受侵害,可自己去起诉. 6.合同的交付标准有约定吗?有就可拒绝. 按理基础建设还未完工,是不能竣工验收的,应去建设部门查询竣工情况. 可按合同索取赔偿.
你好!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 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 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 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 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情况; (三)商品房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最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 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最重要的. 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 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 三是你说的最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 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 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 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 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 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 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 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 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索要“两书一表” 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 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 签收《房屋验收单》 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 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一)买商品房需要交的税: 1、契税,购房总价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区税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减半,即1.5-2.5%。 2、印花税,购房总价的0.05% (二)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总价的2-3%,大多数地方是2% 2、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三)规费 1、交易费 ,购房总价的0.5% 买卖双方各交0.25%,(住宅3元/平方米,由开发商交,购房者不用交) 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3、《土地使用权证》工本费, 各地不一样,但是都不超过100元 (四)如果按揭,还要发生以下费用 1、评估费,购房总价的0.2-0.5% 2、保险费 ,购房总价乘以贷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证费,贷款额乘以0.03% 4、抵押登记费,100元
根据一些政府的文件,这些配套应该包含在总房价内。 但是实际上这样业主是吃亏的,比如电力、自来水、燃气的配套费用,如果包含在房价中,开发商要为此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业主要为此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合计大约13%左右,如果这些费用为20000元,就要多缴纳2600元的税金。而实际上这些东西根本不用缴税的。 因此有些城市,比如厦门市的经济适用房,就把水电燃气配套费单独开具代缴的收据,按照每套收取固定费用,不算房价,因此为业主减少支出。 自来水的配套费是按照水表的直径收取,比如100毫米的大约100万元,电力配套过去是收取增容费,就是每千瓦多少钱,后来改为自己购买变压器、配电柜等设备以及电缆线路等,燃气则每户4000元左右。
再搞250个浦东 250个CBD商圈 250个歌剧院, 250个博览会 250条迎宾大道 250个赛事, 搞250文化节 250台湾村韩国村 250个论坛 招商250项目, 搞250酒吧街 250条磁悬浮, 到那时上海就不是今天上海了就是世界金融中心!!!!!!! 到那时房价准保再涨250倍 问?到那时上海人还买得起房吗 回答!我的世界金融中心的口号是 说英文的住市中心 港台人住内环 上海人一律搬到远郊区县
按照政策是不允许的 因为:经济适用住房是需要给那些没有能力购房的低收入群体 如果允许买卖,那么就与政府的政策初宗相悖 如果你将得到的购房机会卖掉,政府发现不但购入者会失去购房机会,你的所得怕也是会被没收的 劝你要小心
大部分的人用的都是父母的积蓄和自己未来十几年的血汗钱来给贪官奸商买单!
你好! 没有房产证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建议不要买,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你的介绍,这房屋属于违章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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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西安的房产局吧 他们组织房产交易会 看房团是交易会的内容之一
可以购买 房屋的性质分为住宅、公建等,配套公建应该是为该小区配套的房屋,只要是有产要证,就没有问题 但是,配套公建的使用年限与住宅有区别,就是你说的40年。40年后,房屋如果没有问题,可以继续使用,但需要开始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 这是唯一的区别
315平米的房子,不是按户头分房,是按人口分吗?我觉得三个户头,应该以315平米的平分嘛?
水电管网单独收取可以为业主减少营业税、契税、公共维修基金的支出,过去都是这样的。如果包含在房价中,就要一起缴纳税金,开发商不会替你缴纳的,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个问题就看你们在签署定金合同是时的约定,通过你所描述的很难分辨出该房子是否属于学区房!如在合同中特殊约定因为孩子上学择校问题而影响交易退还定金的话是可以退还该定金!因为房子是在你看好后才选择交的定金的!
从你的表述`我想说的是`你说中介不够诚信``你要知道虽然是较大的中介``但那指的是他们的分店多``他们单店或是单店里的经济人`不一定有信誉保证```另外我想问下`你说你跟他们签了的是"购买意向协议"? 如果是意向书的话`那当时房东不在场吧? 那就是说不是买卖合同``` 那你可以看清楚协议里面的内容`意向书一般都是为了确定价格而做的`但你的问题不在于价格`所以可以反悔`中介无理由扣钱```对于不退钱还有一层就是因为是中介跟中介合作`所以会有对方经济人不顾合作方死活只想签单的事```你要做的是厉声要求你的经济人处理好这件事``有一点就是你签的是"购买意向协议"`而不是跟房东签的买卖合同``
你朋友当时买房时留下的问题,其实1000元每平米的价格肯定不含土地出让金,主体建筑和配套的钱能够就不错了,想要按当时的价格得到房子,不可能,要么加钱,要么退房,你朋友已经被开发商牵住了,没有更好的办法 。 开发商的行为属于欺诈,没有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对外进行实质性的销售,逃避管理部门的监管。你可以到当地开发行业的主管部门投诉,一般在当地建委。但你只能得到退款。 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呀
神错错:您好! 1、首先, 房屋买卖是一件比较重要的事情,买卖关系不像我们买衣服那个简单,衣服不喜欢可以丢了,但作为不动产买卖的房屋可不是谁都舍得扔的。 2、其次,公证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的权利义务都能得到法律公证,以后即使有相关的买卖纠纷的话,有公证书和没有公证书情况都不一样,有公证书的情况下,买卖关系是得到法律保护的。 温馨提示:我建议您还是做一个公证比较妥善一些,免得夜长梦多,有总比没有要好得多。 希望能对您有帮助,谢谢。 poliyang
不要闹事,有话好好説,退了钱别买房,得到它再降价再説。
你好! 没有办理房产证前不能办理转让手续。 取得房产证后,办理转让手续: 一、二手房屋交易需要手续? 1、买卖双方(卖方如果结了婚,必须夫妻双方都到)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卖方夫妻双方都要,还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转让手续前,办理房产证的税费: 0.25%的交易手续费;0.05%的印花税;工本费10元; 办理转让手续卖方的税费: 营业税5.5%,所得税差价的20%,0.25%的交易手续费;0.05%的印花税;
你好! 1、很多开发商确实是交房的时候才开发票; 2、开发商应该有存根; 3、可以查的清的。它们这个态度是不对的。
卖主户口簿问题和他配偶的新身份证问题,到派出所开个证明。 同时,在到房管部门过户时,带上派出所开的个证明和其他房管部门要求提供的资料,卖主他和配偶都必须到场就行啦。
很简单,叫你朋友的对方把首付退给你的朋友就成了。因为在办理产权的时候会在签一份购房合同的。到时候只要你朋友的朋友办理产权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就行了。 如果你朋友的朋友不同意的话,那么只能他们协商处理这件事了,例如赔偿一定金钱给对方。 签了没关系,在办银行贷款和你房产所有权证的时候只办你个人的就行,在开发商签一份变更声明就行
慎重点比较好。多看点房源,肯定有更适合你的房子。
你们签订的是定金合同,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另一方违约而将房子再转卖他人,他们的买卖合同成立的情况下,你打官司你能赢,但是你能得到的只是两倍定金的返还,也就是两万元,而不是房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你好! 又不是开发商买的房子。 找施工队啊!让施工队去和开发商协商!
你好! 正常情况,房产证要在交付后3个月办理。、这时候不能办理更名。要办理部分产权赠与或者买卖才能变成你一个人的名字。
按照相关规定来看 你们必须执行新规定...................
根据合同开发商已经违约,可以找开发商索赔或退房,当时合同有没有约定如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按日付多少违约金(付违约金一般是在逾期30日内,如超过30日买受人就有权退房,你仔细看看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可以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和律师谈谈.希望你能早日如愿解决好这件大事.
政策购房2年后转让免营业税,日期按房地产证上的登记日期计算 房产证上的登记日期可以改为预售合同上的日期,带齐资料到房产局办理
这个要根据楼盘所在地为主,像东方莱茵的第二期的8楼至11楼就是一个价,但是每个楼盘可能会有不同啦
即使是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也要补偿成本价,北京郊区类似的补偿为大约1000元/平方米。绝对没有无偿征用的!!!
看你是按揭还是一次性付款啊,一次性的话过户很快的 按揭就要等银行批贷,一般30个工作日能办下来
这个要看房屋的产权性质了 营业税:以房本下发日期为准,2年内交易产生,现行税率为5.5% 契税:房屋所有权变更都会产生,不过因拆迁可以免一部分,例:拆迁款40万,那买2手房就可以免成交价为40万的房屋的契税,现行税率普通住宅为1.5%,非普通住宅为3% 印花税:很少啦~现在按0.05%执行PS:双方 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房当年以成本价购买,交纳额为1560×建筑面积×1% 以优惠价购买,交纳额为1560×建筑面积×7% 以标准价购买(同优惠价) 综合递价款: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交易的(有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表的人才能买) 交纳额度为:(建筑面积-审批面积)×当年购买价×10% 五年外交易的(大家都可以买咯~!呵呵) 交纳额度为:成交价格×10% PS:好重的税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买价)×20% 这个目前还没有执行(该政策上台对公房及央产房上市会造成很大阻力) 大家乖乖把税交个给国家吧~!
你的房是使用权的,直接去房子所在的房管所过户就可以了,费用大约是几千块不等,你的态度一定要好,否则会多花点钱或过不了户的。
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就想没有轮子的汽车,想把车卖出去最好先安上轮子。
您想的太多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和况就是结婚了应该3年以后才算夫妻共有财产呢.
1、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是不可以过户、不可以贷款购买的; 2、如果业主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该房产,但是还处于期房阶段,购房合同尚未办理登记备案的,有一部分开发商可以办理直接更名事宜; 3、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款由购房人直接交付给业主,剩余的部分(按揭贷款部分)由银行在规定时间之内(一般是过户当日或者过户后7个工作日内)由银行直接划转至原业主的账户内
必须过户。 即便有赠与协议,不过户也是不行的。赠与的实现,也是以过户来体现的。另外,如果想把此房作为你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做财产公证才可以。
明确由业主应该承担的费用: 1、二手商品房: 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业主须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含城建附加费和教育费附加),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实行差额征收; 0.05%的印花税; 2、二手经济适用房: 居住不满五年的只能出售给符合条件的购买人; 居住满5年的缴纳成交价格10%的综合地价款; 0.05%的印花税; 3、关于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比例为售价高于原购买价格的差额部分的20%,但是部分城市尚未开始强制征收,2005年国税总局以及建设部已经要求恢复强制征收,各地正在制定相应细则
1、“一切费用,卖方的费用,等等等等,都是我们家出的。”——有什么证据? 2、“我的舅舅他当时是公交的所以有优先”——优先什么? 3、“用了他的名字”——用他的名字做了什么?买房合同是谁的名义签的? 4、“他就是不给我家办过户手续。就是不帮我们办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还没有办?还是已经办给你舅舅了? ... ... 然后我们再来谈如何用法律手段。 呵呵,我再?乱幌拢骸坝盟拿智┑摹薄贤楣悍咳耸悄憔司说男彰敲凑飧雒郑遣皇撬救饲鬃郧┑哪兀炕故悄忝翘嫠┑模? 在一些相关法律出台之前,房产登记部门其实更注重的是程序,而不是作判断... 太晚了,明天还要上班,这年过得真快,明天再聊。
甲、乙双方一起到人民路130号苏州房地产更换中心(饮马桥北),甲放需夫妻到场,带好身份证、房卡或国有土地证使用证、产权证。最主要的是你要带好------钱。
如果处于按揭状态需要贷款还清之后去房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如果是刚刚购买购房合同没有办理备案手续的,可以与银行和开发商协商办理更名手续
现在没有规定要收取罚金. 但是你需要持当时的所有手续去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去办理,手续可能会比较麻烦。 此外,虽然没有罚金但是事实上你还是亏了。你现在办理了产权证再去过户的话就需要缴纳营业税,按照房产成交价格(或者指导价格)的5.5%缴纳。因为按照去年颁布的政策房产证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需要缴纳营业税。
到房屋所在的,房管局直接去办理就可以.要带上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购房合同. 公共维修基金:2% 契税:1.5% 印花税:千分之5 证本费:10 手续费:80 从开始办到房产证下来最多1个半月.办理程序不是很麻烦,自己可以办理.
完全可以直接起诉,她不回来都没有关系,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不请律师的话花费绝对低于对方所要得"好处费".如果法院判决之后就可以持有判决书直接办理过户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不能转让给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城镇居民,像这样的转让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希望你的情况不是这样)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其他农民,你们双方需要签一个买卖协议,如果不放心再到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去做一个登记就没有任何问题了,不需要到国土资源部门去的,国土资源部门是管理调控国有土地的.目前农村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还没有采取发放产权证的制度,(现在好像正在调查预测实行的可行性),所以现在是没有证明的,一切以双方签订的买卖协议为准。
各个城市标准略有不同。 以下是北京的收费: 1、契税:成交价的1.5%,非普通住宅为3%; 2、印花税:双方各缴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 3、如果是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北京的土地出让金比例是“当年成本价(1560元)×建筑面积×1%”,简单说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 4、如果房产证或者契税税票的填发时间不满两年的,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5.5%的营业税(含城建附加税和教育费附加); 5、如果是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需要按照原价上市交易过户,如果是居住满5年的可以按照市场价格交易但是需要交纳成交价格的10%的综合地价款
1、你和你伯父共同到房产所在地方地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就可以; 2、不需要书面文件; 3、需要交纳相关税费; 4、应该是按照当地的现行指导价格或者评估价格完税,具体还是咨询当地房地局比较好,各地的政策不同
对房地产的影响: 外资炒房团也许会进入内地房地产投资市场,对于房地产销售和开发体系来说,值得高兴;但是对于政府来说就要小心了:难保这些境外买家不会把国内的房地产市场炒出泡沫来。 对于老百姓,目前还是没有什么直接的影响的,但是在大城市,外国投资者借人民币升值以及人民币未来的升值进而投资房地产市场,押宝人民币继续升值很有可能再一次推动房价上涨,如果政府控制不力或者汇率政策继续向人民币升值的方向调整,那么上涨难保不会变成暴涨。 当年的日本房地产市场就是被外资炒高的。
没有问题的,我的朋友两口子的收入和你们相当,两套房子月供4000多,都可以承受。但是他们首付付的比较多。如果可能的话首付可以多付一些。
如果是国管的,国家有规定要求在15个工作日到账,如果不是就不好说了,要看你的贷款银行的审批速度,一般要一个月左右的。如果你现在买的房子已经是现房了,那么开发商会在确认你的贷款到账后的一周内书面通知你正式办理入住手续。
郑州的房价不会降的,所谓的限制政策事实上对房价起不到任何制约,反倒成为开发商提高房价的理由——土地转让金高了、银行利率也高了,当然要涨价!公司也得生存嘛!!! 关键是郑州没房的人太多(这部分人大都收入不高),炒房的人太多(谁知道怎会那么多有钱人),你不买有人买! 对比一下郑州同级的城市,房价应该没有低于郑州的——所以涨价是“市场经济”! 政策方面没有就如何区别购买自用房和投资房作出有意义的规定和甄别,这就成了现在这样——没房住的买不起、有房住的继续投资。取消了福利分房,大多数人(主要是靠工资生活的职工),本来收入不高,孩子上学就很吃力了,怎会有钱买房子;有人统计过本地区职工收入和家庭支出情况的没有?数据最有说服力。 目前各种社会福利、住房政策实际上只能保证靠国家和地方财政吃饭的人。看看新闻,拖欠工资的有多少啊!更何况福利保障???国家规定和法律在蔑视他的人面前,还是显得苍白无力。 政府的初衷是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但在相应的法律条文和实施力度上还有欠缺,真正起到限制该限制的行为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毕竟政府是服务于大众的,而不是服务于某些特定的机构、个人的。所以相信——明天永远是美好的! 期待中...... 前些日子刚买过房。东南、东北区域的房均价普遍在2800以上,中高档小区居多,大多是小高层和高层,多层较少。具体价格最好自己咨询,毕竟要求不一样。本地报纸房产广告很多啊,有电话的。
你这是典型的、标准的商业贷款,怎么能叫做一次性付款呢? 一次性贷款就是一次把全部款项交付,也就是你把21万一次性交付。因为开发商可以尽快回笼资金所以对于一次性付款的客户给与优惠/
你上阳光家缘 这个网站.在这个网站上面,所有广州市区在售楼盘销售资料都有记录,包括是否销售合法,是否被抵押以及销售的合同均价均可查到.
一般没人查,有身份证就可以,80-120吧,各个宾馆价位不等
差不多,看星级了,没星级的是80-120 有星级的一般是150-800,一般没人查
我就是日照人,我老家是济南的,在日照出生日照长大。现在日照工作。详谈请加 。 日照很好啊,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不过就是玩的地方少了点,只有个海。这儿市区房价,老城区房价在二千左右,新市区在二千六至三千二之间吧。日照人还算好相处吧,工作不是很好找,不过可以做生意,在日照做生意的外地人很多,好像都很挣钱。 如果地段好的地方租房子两室一厅一月五百以下三百以上。
以非对非的办法不可取。前面,多数人已经这样说了。但没有一个可行的办法。 我的办法是: 一、采取正常的途径,向本单位领导实事求是地反映你的看法,说出其不合理之处。当然,要注意语气态度,平和地讲看法,强调自己的困难和对自己的影响,强调这样规定对领导今后的工作不利,希望领导们修改这个做法。切忌不能吵架。通过这个谈话,如果不能改变,也要达到一个目的:让领导觉得小伙子能够主动与领导就难点沟通,讲道理,是可用之人。 二、向上级反映这个做法的不合理,同样也要注意态度和谈话的艺术性。 这个办法要视第一个的情况而定是否采用。如果,与单位领导的谈话就很僵,那就不要采用。因为,这可能被他们视为告状而反感你。如果第一个办法的结果较好,有了松动的迹像,这才考虑向上反映,促使解决。 三、联合同样处境的人也分头采取你的方式去游说。 最后,我也劝你。如果失去这个机会也不要沮丧。
你指的是什么评估? 拆迁评估、上市出售评估、贷款评估价格都不相同。 如果是准备出售的话,那么大概在37万到38.5万元左右
你可以去密云地产门户网站http:\\ 世豪公寓不错一平米1万2千,亚澜湾别墅就400多万了,普通的密东广场、世纪家园、太扬家园等都很好。 你要买多少钱的?高层么?
最多也就相差200—300元,而且他家的面积比你家的还大8平米。如果你看上了他的房,换就换了。
北京的房价在最近已经看出端倪,今年的房价以及未来一段时间房价上涨已经是定局,只是上涨幅度会放缓。 今年下半年北京的新楼盘放盘量比较大,开发商也在力挺楼市坚挺,华润置地25亿拿地就是信号
还是不要问的好,珠海通街都是中介公司,在门口就可以看到均价,拱北最贵,其次吉大和香洲,前山和新香洲再次之,唐家的别墅群较多而且贵,但普通楼盘就很便宜,斗门等周遍地区的就便宜得一塌糊涂了(虽然与前年的1000多比是贵得一塌糊涂了) 综合这5年来的楼价变换,可以看到政绩上一塌糊涂的市政府是铁心要抓楼市这个唯一的救命稻草不放的,看看华发房产和政府的关系就一目了然了!!!想想从前的珠光集团吧,杀鸡取卵的事情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反正我升官了,擦屁股的事情是接班人的事情,我接手的时候不也是一个乱摊子,谁也别拣轻松活干! 珠海的人均收入在广东都在后面排位了,可是房价是卯足劲“赶深超港”,很浮躁啊!我打算买房都两年了,现在还是持币观望呢,别急!房子会有的,车子也会有的! 补充:呵呵,您真相信政府网站的东西呀?本地政府的信誉很差的,举个简单例子……看看他网叶本身的技术水平就知道了,连网站这个门面都不在乎,还在乎内容?想想珠海是中国第一个也是唯一个宣布“电动车不准上路”的法令的城市,就可以看其他了。不是一个爱护自己人民的只图自己个人政治生命的官员组成的地方小政府,怎么可能关心一个小市民的利益?珠海中介密度是中国第一,不是谣言!您是澳门人吧,我旁边的小区最近有很多澳门的和香港的普通居民(就是中低收入人群)来买二手房居住,是因为想买个地方养老,把澳门或者香港的房子给下一代居住,减轻家庭压力,也是个好办法,毕竟,珠海再怎么涨,比澳门香港那是“批发价”了!呵呵。如果是这样,您就不用多考虑房价了。 另:我在人才市场看到的大学生招聘,工资一般在1500~3000左右,可以给您一个真正的参考。这些才是真实的东西,骗不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