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过户费用具体如下: 营业税5.5%.契税印花税1.6%.拿着你的身份证.对方拿着产权证,身份证,还有你们双方的买卖合同,到房屋国土局办理就可以了.
各地政策都不一样,我在成都,虽然现在有营业税但很多地方都没开始实施,成都规定,购买第一套住房1。5%契税,第二套开始就是3%的税了
从交纳契税或取得产权证的时间起,未满两年的按房屋出售价格的全额征收营业税,成交价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税率为5.5%;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满两年的非普通住宅按原购买价格与现出售价格的差额征收,税率为5.5%。
买房最具法律效力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数字,房产证的数据具有相当高的法律效力,只要这个数据没有问题就行,可以放心购买
1签署买卖协议(到各个房产网站都可以下载)确定双方利益义务,及钱款房屋的交接。 2.带齐双方证件,房本,票据和钱到地税局交纳营业税,开具售房发票 3.拿齐以上票据证件房本等到当地国土局办理过户事宜 4.钱款交接,物业交接。 可以做公证一定是全权委托公证书,契税3%印花税0.1%其他没有别的费了。最好不要做公证,一旦在过户期间国家出台其他税费该由谁出呢。北京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他们,国内已有成功案例,中介收房(已房主的身份)从中赚取10万差价,后买方得知此事多方取证将黑中介告上法庭并赢得了官司。像这样的事您就不能怕事,您是受害者,陪骗者,法院是同情弱者的,(您将所有的东西都留下,最好可以把谈话录音,找律师咨询) 在北京二手房交易中,也存在着阴阳合同,但都是为了少交国家税费,把交到国土局的合同总价做底,贷款用的都是原始合同。
不知道你的问题是否是属于财产继承的问题,也就是说我假想是你的父亲的房产,现父亲去逝要过户给你,是否仅通过你母亲认可就可以??故你对上述的问题应该进行补充说明清楚。 如果如上所述,那么按法律应该是直系亲属都有份的,你的其他姊妹均有继承的权利(除非是你父亲留有遗嘱,上面指定给谁就给谁)。不过你的母亲应该占有房产一半的权利,剩余的一半由你们继承,所以万一产生矛盾,一般必须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解决了。即通过法院来进行裁定了。其实一家人和和气气的最好,兄弟姐妹手足情深,很多东西都可以协商解决的,没必要关系搞得太僵了,面子上也不好看啊。
总价是指成交总价,指的是房产出售购买的全额,不包括利息。 契税是按照1。5%收取,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话,按照3%收取
让销售代表帮你找人再卖,办退房。不给你办,你就不还款,最好同时把困难告诉银行,该项目的客户经理,让他们帮你找开发商办退房,三个月不还款,开发商就应该回购(办退房)。
建议办理买卖更好一些,因为实际中赠予比买卖过户费用省不了太多,但房屋经过赠予后你再拿出来卖,无论什么时候都需交纳总房价5.55%营业税(因为是无偿所得).而买卖过户两年后再卖就不需交纳营业税了,人生总充满意外惊喜,谁保证你将来不卖房? (而且有的地方对于转让房子的个人所得税有规定,比如取得产权证未满五年转让,就要缴交个人所得税20%,如果是赠予还得交足个人所得税,如果买卖,因为有原值,只要不增值,就没有个人所得税了) 房改房过户,卖方要交土地收益金(福州为房价的1%),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大概两项为几百元),买方主要为契税为房价的1%。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同卖方。估计加起来要几千元。要看房屋的价值了
工程开工以前发生的工资、差旅费等属于前期待摊费用,都可以列入以后的期间费用,土地款、契税直接摊入成本,财政拨款应该折抵土地款,不用纳税。
有些难办,很多事情于情于法是对的,但做起来却不容易。 要是说办法,交涉就是打官司,但很烦,估计官司判下来黄花菜已经歇了;或是找些与房产公司熟悉的朋友看看可否有通融之处,这要快些;第三点就是找朋友先借着。还有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就是一级级找房产公司的老总,先理,后赖,再缠,让他嫌烦了,觉得为你这点小钱不值那么麻烦了,也许就退给你了。
首先登录最高法院的网站,看看最新的高于房地产合作开发的司法解释,在此情况下,如果外资公司的资产不实或者有隐藏的外债、担保等股份公司要兜着,如果重新注册公司则比较干净,但是土地则比较麻烦,需要缴纳营业税、契税才能过户。对于外资企业,如果股份公司出现烂尾楼、或者一房多卖等违规操作,将售楼资金转移,则最后吃亏的是自己。这种合作最好在财务上面双方共同把关,才能合作愉快。
需要全额交纳营业税的,是房屋成交价格的5.5%,这个费用是由卖方来交的,但通常业主也都加到房价里。 您需要交纳是购房的契税,是成交价格的1.5%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对产权承爱人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行为: A、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B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与赠予交换等。 C、房屋买卖;D房屋赠与;E房屋交换。另有下列方式视同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予以征税:A、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B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C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D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另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谁知你是哪个城市的,全会精神要求共同富裕.至于房价应该每年小幅上调,这是市场规律,不是人为能起作用的.政策影响也是一时的,不会永久.
非常高,6000是一个很保守的数字,我说的是新房。关键是没有新房。可以试着买二手房,也就是正觉寺小区,青年东路一带的房子,这都是一些事业单位的房子,不太容易买。再就是佛山苑,这还有点希望,不过房子旧了一点,可是估计二手的买不到4000,3000多就差不多。总之,没大有希望买到房子,别抱太大希望,租房子是没有问题的,但也要将近1000元/月,是稍微大一点的
长沙房价近几年确实上涨了一些,但是相对全国同等城市来说是偏低的,2004年平均房价比南昌还低,主要是长沙地价相对便宜,近年来修路划拨的回报地比较多,而且很多单位都在建内部销售的宿舍楼,所以楼市一直不是很火暴.
主要看拿地的情况,过去协议出让时,有人的地拿得便宜,利润就高,再就是城市、地段等条件,现在土地一律实行招拍挂,利润自然就低很多了。1992年前后死掉的开发商也不再少数,亏本、烂尾的楼盘,血本无归的都有。史玉柱当年何等风光,就是死在房地产项目。
北京西城区金融街与西单旁边的房子好像非常贵,其次为CBD的房子,再其次为朝阳公园周边的房子。顺义温榆河别墅带的房子也非常贵。 北京最贵的房子是位于新源里的北京公馆,尚未开始销售,预计售价每平米4万元,由华远房地产开发。其次贵的房子为建国门桥西北角的贡院6号。
我是烟台人,我觉得都很好,就是房价贵了点,尤其是最近烟台获得2005联合国人居奖后,应该是又上涨了,还有值得一提的是,就是我们的神六中的七大系统有30多台设备是我们烟台513所研制的,从神一到神六都有我们烟台人的贡献。公交车很方便了,市内的都可以刷卡的,不贵,详情请登陆
要分析当地的需求、土地的供应量,老百姓买房是否踊跃,观察这样的房价卖得快不快,比如说竣工后入住率高不高来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