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1.用你的公积金帮其买房,那你的名字也要写上购房合同,这套房将来你也占了产权了!这是对你朋友不利的地方! 2.你用你的公积金帮你朋友贷款买房了,将来你自己要买房,就没法用公积金贷款了! 3.你用你的公积金帮你朋友贷款买房,万一你朋友到时候还不出钱,虽然银行会拍买房产来收回贷款(若拍买的款项不够还贷款的,还是要向你追讨的),但你的个人信用度就受影响了,对你以后办理信用卡等需要个人资信度的事物,都会受到影响!
你好!个人建议不要购买这类房屋,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 买这类房产的风险: 1.这类摇号的,一定要摇中号的本人去购买的,你没中号,不可以购买,你现在买他的资格,但到时候是中号的人去出面购买,合同上都是他的名字,但费用都是你来出,等于你出钱帮别人买房! 当然你们双方可以先签定一份协议,你出钱用他的名字买下那套房,等有了产证就过户给你,你给他多少钱等等! 3.这你和卖家签定协议,到其取得自己的房产证,再和你去办理房产过户的这段时间内,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其实对你是很不利的!举个列子:如果这段时间内,房价大涨了,卖家大可反悔,不卖了,那你也没办法啊.你们又没过户,你可以得到的就是退还你付的钱,再赔偿你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有可能,这违约金还是上法院起诉了,才得到的),但房价的上涨远远超过你得到的违约金! 再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前提下,你要购买这类房屋只有这个办法,就是买卖双方签定协议,进行协议公证!但风险是很大的!请考虑清楚!
高高521521:你好! 我们江西省对这块制定政策的是你们江苏省无锡市过来的领导。公有住房拆迁是这样的:公有住房按房地产评估结果确定补偿价值,90%补给承租人,10%补给公有住房的所有者。 据说,我们这个方案就是江苏省搬来的。
玉郁: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供应对象,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宅的区别: 1、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主要是非中低收入家庭和其他有购买力的家庭。 2、经济适用住房一般是由政府直接组织建设,或者按照政府组织、企业市场运作的方式,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选择符合条件的开发商建设。普通商品住宅则必须由市场运作方式建设。 3、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由政府依法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普通商品住宅土地严格按“招拍挂”的有关规定,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供应。 4、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可以依法减免。普通商品住宅建设和销售中的规费不能减免。 5、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是由政府定价。普通商品住宅的价格是由开发商按市场的价值规律定价。 6、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按规定程序,采取群众评议、社会监督、政府核准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通商品住宅的供应对象为所有具有购买力的家庭和人员。 7、经济适用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具有社会保障性质,是政策性住房。而普通商品住宅为非政策性住房。 购买的条件各地不一样。一般要求: 1、当地城市户口。(广东要求的是居住时间); 2、家庭人均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面积标准; 3、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收入标准。 4.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楼主您好,婚后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哪怕一方一分钱也没有,一点能力也没有,婚后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不过楼主可以和您妻子协商,相信都走到这一步了,应该冷静下来有理有节的好好谈谈,您念在夫妻之情适当的分些给她,她也念在夫妻之情不要要的太多。协议离婚应该是楼主您现在最好的方式,要是诉讼离婚的的话那肯定各50%(要是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
一个好人:你好! 你的房子是政府拆迁的吗?如果是,就这一条,政府违规了,你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投诉,或者上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1、政府不能作为拆迁人、或者拆迁人的代理人进行拆迁; 2、拆迁补偿要给你两个选择:或者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根据你的介绍应该是产权调换。不管你是不是买了商品房,都应该给你房子,没有什么过期的。 3、你的老房子也没有产权证,或者建房手续。如果没有,属于违章建筑,由你自行拆除,不予补偿。但是,还是前面说的,政府没有资格当拆迁人,政府拆迁就是违规。
政府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搬起砸向开发商的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没有办法了,房价的飞涨就是从2004年8月31日的全国土地实行招拍挂开始的,政府本来想自己垄断土地的供应可以大大的赚一笔,没想到造成土地严重供应不足,导致房价飞涨,然后被拆迁的老百姓肯定大大提高要价,造成土地成本飞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政府控制不住了。 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的价格抬到历史的最高,因此没有财力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了,政府也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部分群众住房要求,财政预算没有这笔开支。 部分当时手里有土地的开发商都乐歪了,钱不想赚都不行,可是今后就该哭了,因为以后开发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小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而大量倒闭,房子被房地产巨头们垄断了,房价还降的下来吗? 所以说政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工程师治国的情况,不是经济学家治国,没有经济头脑。
你也太狠了,想买两套经济适用房。 想想我们这些没房住的人吧,不要太贪心了。
你如果一定要买的话那只能是等到满5年后才行,5年之内的话没审批表是没办法购买的.
你好!第一,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前提下,是不具备出售资格的,他们和你签定的购房书无效,不具有法律效益!第二,开发商一房二卖,这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 一般这类情况,要按购房合同中的违约赔偿金额来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就按当初购房定金作为赔偿标准!
1.房子是我们出的钱,办理过户时还需要再交钱吗? 答:需要交钱的!办理过户有税收 2.朋友说我们的协议未经过公证,虽然有多方签字,但未经我婆婆签字和未办理公证是不生效的。对吗? 答:这只能说是协议,没经过公证处公证,如何称为公证呢?且你婆婆作为主体,没签字是无效! 3.这个房子归我们时,是否要按遗产来继承,而且还要交遗产所得税? 答:我国还没有征收遗产税,但继承是有税收的! 4.老公的哥哥说:公婆还拿旧房折了5万,再加上打算掏5万元装潢,共计10万元,我们到时还得把这10万元再平均分成三份,还给另外两个兄弟两份,说那是父母的钱,他们有权继承。这话对吗? 答:对的!除费你公婆留下遗嘱,把这房产留给你们单独所有!不然作为遗产,其它子女有权继承! 5.以前那份协议是在出资前写的,只写着计划由我们出资,但没有写明是我们已确实出资这一事实,现在需要再重新签定一份吗? 答:是的!要明确你们已经出钱,这就是证明! 6.无论是新协议还是旧协议,多方签字后是否还需要再办理公证? 答:你公婆一定要签字,在法律上是认可的!公证下更保险!
第一步: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 别到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家庭情况表》《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 第二步:填表领表 1.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2.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3.填写审核表的申请购房人,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是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带上此表和拆迁人出具的证明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第三步: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如果属于非国有性质并且无行政级别的单位包括民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以及合资企业等,购房者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一律为70平方米;如果购房者的单位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其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由所在单位核定。购房者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超过80平方米的,审核表上除盖单位公章外需加盖人事和组织部门专用章。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审核表上核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并不是购房者可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最高面积。按照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最高购房总价标准计算方法为: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2002年底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基准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即:可购面积=[核定面积(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现承租和按房改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建筑面积)×4000]/所购经济适用房单价。 第四步: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第五步: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 第六步:超标加钱 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注:本购房程序适用于本市城镇居民首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居住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最高总价标准按40万元人民币执行,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10%的综合地价款
你好!如果你已经找到买家,那你就问他要1000元,让他把其余的4000元给持号人!对原持号人来说没损失,他还是拿到5000元! 如果持号人不同意的,那你就直接报警,他这行为其实是非法的!
你好!要看城市了! 有的地方,未满5年的要出售的,只能按照原始价格出售给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购买者 有的城市5年内可以买卖,但经济适用房5年内转让的,需要对审批面积与实际购买方产的差额部分交纳10%综合地价款; 满5年的,上市出售时候按照成交价格交纳10%的综合地价款。 至于,是否可以便宜,这你要和卖家协商了!一个愿卖,一个原买才行!
金刚:你好! 目前的政策就是只要是属于拆迁家庭,就可以申请购置经济适用房,没有其余限制 。 那么,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呢?准备哪些文件呢? 我们来看一看一位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者都走哪些步骤? 1.首先,要经过排号等待,认购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书。 2.签订认购书后,要从开发商那里拿到一张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表,或者到市建委开发办或到网上下载。 3.填完表后,到单位盖章,无单位者由街道盖章,拆迁户由拆迁办公室和街道盖章。 4.申请者填写了自己的收入状况并加盖了单位公章后,要将表格拿到由市建委开发办认可的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初审。 5.进行初审时,申请者要记得带身份证和户口簿,还要带现住址的产权证或房屋买卖合同。 6.带齐了上述所有资料后,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会通知申请者初审通过了,将进入为期十个工作日的公示。 7.公示通过之后,就可以等到经济适用房开盘,购买自己喜欢的住房了。
你好!看下规定: 关于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19日 京政办发[2000]131号 为建立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加强对本市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1998]54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市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下简称购房),其家庭住房、收入、购房面积应符合本规定。 二、申请购房的本市城镇居民须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 三、在2001年底以前,本市城近郊区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含)以下的,可购房。2002年(含)以后年份,本市城镇居民购房的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公布。 远郊区县政府可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本区县居民购房的收入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四、家庭收入按夫妇双方的收入之和计算,未婚、丧偶及离异未再婚的按一人收入计算。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缴纳部分;(三)住房补贴;(四)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五)劳务报酬所得;(六)股息红利及利息所得;(七)其它所得。 五、家庭收入按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上一年的实际发生数核定。 六、下列家庭不需核定家庭收入,可凭有关证明购房: (一)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 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工商所、物价所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人员。 教师是指下列单位在编并在职的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教育教学辅助人员:各级政府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政府其它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主办的各类学校;其它类型的学校。上述单位离、退休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其中,教辅人员包括从事教学、科研和图书资源管理以及实验室和学校行政工作的在编人员。 (二)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建设中的被拆迁居民家庭和政府组织实施的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异地安置的居民家庭。 七、每户家庭最高购房面积标准按下列规定确定: 以购房当年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与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之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总价标准,根据不同地段、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成本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不同价格,在总价标准以下具体确定每一家庭的购买面积。远郊区县地点偏远的住房,经批准可适当放宽购房面积。 八、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北京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负责《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和《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样式附后)的发放、审核和档案管理。 九、申请人申请购房须知如实填写核定表并由所在单位核准(没有单位的由所在街道核准)后送交市开发办。居民凭审核通过后的核定表购房,并作为办理买卖交易和权属登记的证明。 十、对提供虚假收入情况的申请人,一经查出,即取消其购房资格;对开具虚假证明的单位,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凡本规定发布以前已预购房的,也应按本规定重新核定家庭住房、收入和购房面积。 十二、本规定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开发办负责解释。 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你打算卖多少钱。多少平。把不把大山。麻烦你介绍详细些。有没有联系电话。我打算在那边买套房子。谈变顺。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 例如: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8 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容积率越大则相反。 容积率超过5就不建议购买了
交一月的定金,一般房东都会这样要求,如果没有,请小心。找一个会砍价的熟人讲价。 注意:1。房子不能死过人[自杀],可向附近的人质询。 2。不能装摄像头,用金属探测器检验。
要先看他和原房主签的合同上有没有明示有再转租的权利,没有的话就不要和他谈了,否则以后会有麻烦.如果有再转租权,建议你最好同他一道到当地房产行政机关市场管理科办理租赁手续
查看房屋的产权及使用状况,核对出租人是否有出租的权利。 需注意几个细节: 1.签订租赁合同后的违约处理,如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未到期就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处理,违约处理是否对等。 2.房东如在租赁期将该房屋出售是否影响你的租赁使用,是否设定了合理时限通知你。(注: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 3.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合理使用产生的房屋及设施维修由谁承担的问题。 4.到期后的续租问题,如一次租赁一年以上是否约定第二年的租金递增问题。 两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外,还得提前交一个月的房租是合理的, 俗称“押2付1”,提前预付租金“先付后租”也是正常的。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 例如: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8 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容积率越大则相反。 容积率超过5就不建议购买了
广州现在买房没有户口指标了。简单的办法是看男女哪一方符合广州准入政策“本科且有学士学位”,和南方人才中心签3年保管档案协议(保管费不高于70元/月)就能办户口.小孩户口可选随父或随母。买房贷款要看你们收入稳定性等来定,稳定的话一般来说减去必要开支后的可支配收入。2/3用来供房就算较高的负担水平了。
其实按建筑面积计算和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并没有什么变化。国家这样规定只是防止开发商隐瞒或者虚标公摊面积造成购房者受骗。 要是开发商在合同里约定了套内面积,实际交房时出现误差,一般说3%以上可以退房,3%以下多退少补。这是早就有规定的。开发商使用建筑面积来销售房屋,你完全可以之签套内面积的合同,这不冲突。
不买。 这种操作方式风险很大: 向你说明可能的几种风险由你自行斟酌: 1、房产证下发之后业主将该房产抵押,怎么办? 2、如果业主一房多卖怎么办? 3、“参加集资建房选到住房者,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计,五年内不具有转让和交易资格。”在这一条的基础上此次转让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几年后产权证下发并且可以过户的时候,房价上涨了很多,那么业主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主张合同无效,对方只需要赔偿你一部分的装修补偿和银行利息就可以撤销该合同! 买是不买,请自行谨慎斟酌
其实买卖二手房确实存在着中介机构不正规的情况。 不过现在还是有些公司比较不错:一般来说,能做到透明交易、买卖双方于中介在一起签订居间交易协议的,就不会出现差价问题。 并非所有的中介都那么恶劣,只要多加小心,找那些比较正规的能让买卖双方见面交易的就不会存在差价问题了。你所说的鑫尊就还行。我爱我家也不错。
1,口头协议因为取证难,所以您必须取得佐证.只要有证据就可以算是有效协议. 2,拆迁人也没有将拆迁安置图修改的情况告知您,其已经违反合同法,您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仲裁解决,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
只有期房证是因为该房屋并没有办理竣工手续,也没有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我看问题不大! 交房时主要看看房屋的质量!内墙表面用手搽一下,看看水泥附着情况,窗的密闭情况!各种管道的衔接!暖气是否漏水!墙壁隔音隔热效果怎样!钥匙拿到后最好重新换个锁芯,一般开发商手里的钥匙太多,鱼目混杂的!各种票据要留好,一般入住要先交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物业管理费,第一年的暖气费(北方)!维修基金的发票,各种纳税的发票要留好!购房合同一定要留一份,有些单位将来住房补贴是要看合同的,提取公积金时也要看合同! 安家顺利!
如果购房合同是7月31日交房,而到时没有交,当然是开发商违约。不知你的合同对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的处罚条款是如何定下的,如果写明了的,你不用怕他延期交付,到交房时按天数算,它得赔偿。 为了避免开发商以后玩浑,可以联合业主们一起要求开发商在未能按期交房的备忘录上签字。如果他不签,你们可以向媒体反映,通过当地媒体的关注,使得这一事实被报道如实记录下来, 你的第二个问题,关于实际交房面积,应以开发商拿出的政府房屋管理监测机构的测量认定书为准。按这个面积对合同面积“多退少补”房款。正规的购房合同上应该对此有这样的约定。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方式:、 1、求助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你们讨个公道。因为那些不合格的支架式建筑公司所为,那么产品不合,他们有责任对被伤害的行人做出赔偿。 2、法院起诉。但是这个方法需要你们自己取证,我们都知道法律不能缺乏证据。 注释:物业管理公司(一个成熟的公司)一般情况下都会为全体业主上一种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与物业公司协商看看你们那里是否也给你们全体业主上了此项保险。
我认为那不是月薪。 是售楼的提成奖金。 推销的好,当然得的多,同时主要挣的是差价。 比如公司定一套50万为底限,你卖到52万,就可得到那个差价。 这样的可不是一般的售楼人员能做到。
应该说是一样的。按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管理的有关办法,在核定公积金缴纳标准时,单位与个人按照员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不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并由管理中心按月核准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般企业不低于8%,效益稍微好一些的单位,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可以达到10%,效益特别好的个别单位,对于个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收入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可以采取不封顶的形式按月扣缴。对于合资企业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另有规定。
一般这些问题是在购房前在合同里就有明确规定的。你在协议中已经明确指出按房款的万分之三来赔付了,你就应该按协议办事,你的协议也和合同有同等效力的。 而且你的交房日要以你办好交房手续的那天算起。在签交房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所交的房屋落成没有,所需安装的物件、设备、设施是否已完成,否则你可以拒决收。
用你的贷款额(18)乘以系数。 因为本人不知道调息后的系数,只能告之公式(以调息前商业贷款为例): 10年期系数106.26 则月供为:18×106.26=1912.68元/月 上网查查最新系数吧
肯定不是自愿的,是银行指定的,因为他们有利益分成啊
目前北京的银行对提前还款无论部分还是全部都没有任何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还是还了合适
在二手房的买卖上一定要慎重。我就卡在这上面了。 我太相信人了,而且是熟人。一次付清了房款,结果快三年了还没拿到房产证也没过上户。你不要像我一样吃亏,记住: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二。不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应该在办完过户后才能付清最后一笔款。三、应该有中间证人或是保人。
如果以你的名义贷款,那么房产的承购人只能是你,换言之,将来的房产证也只能是你的名字,因为银行提供的是“住房抵押贷款”,也就是说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如果房产不是你的名字那自然不能贷款了。 如果顾虑婚姻状况有变时出现房产纠纷,那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是最稳妥的办法。和你的配偶说明白此举是为了打消老人顾虑相信她应该能理解。 公积金问题:你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动用公积金,可以选择这次使用而自己买房时不用,也可以选择这次不使用。
再买了房或装修的情况下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各地大同小异。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少付利息。
建立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明白,您是以单位名义开户还是以个人名义缴交? 如果是开公司,那么带着您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财务章,身份证等去公积金中心开户即可。(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是后者,规定是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公积金的,必须先有单位账户,才能有个人账户。 请您提供详细情况!
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支取后公积金余额有两个月的交存数即可。但是你如果商业贷款数额较大,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评估时可以贷给你的额度会有影响。
一般购房时才能将公积金取出来,象你这样的情况一般没有。你不妨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下。
您好!下面的内容供您参考: 智囊团: 我如果买二手房,买房手续已到房产交易中心办妥了,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这手续怎么办不找中介公司能办吗如非要中介公司担保的话,一般费用要多少国家有没有具体规定:望能一一告知为盼。 读者刘先生 刘同志: 你好来信已经收到,现作如下回复。 借款人向银行按揭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的确需要解决一个“阶段性担保”问题,即从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办妥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为止,这一期间的贷款担保。 房产中介公司可以提供阶段性担保服务。国家在中介收费上尚无统一标准。现就本市某置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费标准介绍如下,供您参考。 1.贷款担保的手续费:每户500元。 2.贷款担保风险金:按每年担保金额的1.3‰累计,一次性收取。 3.委托担保费:按贷款金额1%计收。 另附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供参考。 1.抵押登记费收取标准按总房价分段计算: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0.1%计收;100万元以上,按0.04%计收。 2.房屋保险费收取标准: 公积金贷款按总房价0.5‰/年计收,商业性贷款按总房价的1‰/年计收。
二手房的首付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至于贷款合同中的规定,那不是强行规定必须照办,而是可以修改的.因为银行是不管首付问题的.
取暖费是按整个供暖季度收. 其实现在基本已经不能装修了,不妨先不去办入伙,拖到3月再去,这个冬天的取暖费就不用交了,还可以少交好几个月的物业费.但拖的一定要有水平哦.别叫js找你麻烦 good luck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规定比例共同缴存。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有要求所在单位按照规定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和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有按照规定查询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权利。
像您这样的情况你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只要开发商同意退房就可以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房:1您可以委托开发商的销售部的人员为您寻找其他的客户。将房子转手。2。委托中介公司帮您转让房屋。 不过我建议您尽快的将您的房屋转让了。您一但办理了银行的按揭手续。要转让就比较麻烦了。不说要付清银行的按揭款后才可以转让,而且过户还要多付很多的费用。
没有中介照样买卖房屋 你可以与房主直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有关手续 当然由于政府职能还没有完全转到“服务”上来 更由于贪官勾结不法中介为其鱼肉百姓人为设置障碍 办起来费力费时还得遭白眼儿生气上火 若要烦人疏通不只欠人情也省不下多少钱 这是黑中介泛滥治理不绝反复回潮的一大原因 建行有专点办理公积金贷款
就是怕有很多人跳楼所才不会降啊. 以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没有什么降价的理由,部分城市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但是暴跌的情况不会出现
翠景湾交通和小区内配套设施,硬件比较好!但管理水平需要跟进。。。
基本都是1500左右,但是哪里不是政府投资热点,个人认为这个价格不太合理,投资没有什么升值潜力,但是居住如果不考虑孩子上学还是可以的。
呵呵 这是去的价格了 要是开房可以去车站方向的招待所 我去过 条件比岳麓宾馆不会差 75一天 是不是觉得很划算 呵呵
你可以到上海房地产信息网 上看看,可登出租信息,首页的下面还有许多租房网的链接。
查一下水、电、暖气、煤气等安装情况和门窗质量。 查一下卫生间厨房地面是否比房间地面低,以防将来排水问题。 带一根长木条,测一下墙体是否平? 看一下网线、电话线、闭路线是否预埋好?
能买到合适的土地,当然是自建好.问题是自建的手续能不能办妥?所以关键问题应该是建房手续问题.
估计在2008年以后,外地来京人员减少的时候吧~~~~~
这是为了保护公司的利益,是有道理的,按理你就应该还给公司。你可以先在公司干到5年,或者跟公司领导讲好,否则公司会起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