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浴室 1.马桶:多冲几次水,看看有无漏水现象。 2.浴霸:浴霸的好坏程度。 3.热水器:注意热水器的新旧情况。 4.洗衣机:最好住进去当天洗一次衣服,看看排水口是否漏水。 5.淋浴处:淋浴的喷头和下水口是否堵塞,长发的妹子最好每次洗完澡捡一下头发,不然不出半年必堵。 6.洗脸池:洗脸池是否有漏水现象,与墙面连接的胶是否有松口现象。 7.柜子:每一个柜子的螺丝是否松动。租房看房时需注意的要点 (二):卧室卧室的朝向很重要,白天阳光充足有助于杀菌,朝南的房子还是很多的,建议都选择朝南的卧室。 1.床:因为很多房东不会买什么好的床,所以床板的螺丝一定要牢固,注意有没有被蚂蚁和虫子咬噬的痕迹,如果是比较老的木床,可以喷点杀虫剂。 2.床垫:入住前喷点消毒液,能买新的就买,不能最好铺一层薄薄的垫子。 3.衣柜:如果是滑动门一定要多试几次,木质家具最好都要做足防虫、防潮的工作。 4.窗帘:如果时间比较久了建议和房东协商清洗一次。 5.窗户:多开关几次,安全扣检查一下,如果楼层低最好有纱窗和防盗窗,防蚊防虫防盗。 (三):厨房不建议选择开放式厨房,一是风水不好,二是长期做饭的油烟会把整个屋子都熏得油腻腻的。 1.冰箱:如果不是第一次住,一定要请人清洗,放点除臭剂,冰箱用久了也会发热,如果有些烫手了一定要注意。 2.灶台:灶台和油烟机周围可以贴上保鲜膜,定期换一次,可以减少被油烟熏蚀。 3.橱柜:橱柜是很容易滋生蟑螂的地方,入住前建议多喷点杀虫剂。 (四):客厅 1.沙发:喷消毒液,清洗沙发罩,换新的抱枕,沙发脚是否牢固。 2.茶几、电视柜:有无损坏现象。 (五):其他 1.小区环境:建议不要租太老的小区,各方面设施年代久远,即便是老房新装,有老鼠、蟑螂的几率都会高一些,小区进出最好有门卫或者门禁,单独的楼也最好有门禁。 2.看房时间:看房时最好选择下班后半小时到一小时,留心周围租客,还有小区周围的公车站、生活商店的便利程度。 3.楼层:不要图便宜租低楼层房屋,潮湿、蚊虫问题不说,安全隐患很大。 4.费用:电费、水费是否按正常标准收取,物业费是房东还是租客担当。 5.钥匙:搬家后换个好锁,可以要求房东出钱或者与房东平摊。
通过中介租房使得租房过程变的更加便捷,但是有很多的人却对中介不了解。租房中介看房要钱吗?中介的费用怎么收取?如果没有租成功会不会收费?这些都是租客最关心的问题,很多人对租房中介看房费和中介费望而却步。其实现在很多正规中介已经不再收取看房费了,租房中介费也是在成交之后才付。<p>【租房中介看房要钱吗?】</p><p>很多租客都比较关心租房中介看房要钱吗这个问题。其实租房中介看房费实际上是中介提供带看服务的费用,因此又被称为带看费或者信息服务费。目前很多正规中介公司已经取消了租房看房费用,而是在租房成交以后收取半月的租金作为服务费用。只有一小部分中介和小城市的中介公司会以看房费、信息费的名义收取。看房费一般以两种方式收取:一、按照看房次数或者提供的租房信息数收取,如每次看房收取50元费用,二、承诺带看直到满意为止但须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比如缴纳200元一直带看到满意为止。收费标准不一造成了市场混乱,也给租客带来了很多被骗的风险。</p><p>【租房中介看房费与中介费的区别】</p><p>租房中介看房费实际上也是中介费的一种,但是两者又有区别。租房中介看房费仅是看房的服务费用,最后成交与否不影响此项费用的收取。而中介费一般都是在租房成交以后收取,费用一般都是半个月的租金。有些中介公司在收取看房费后如果成交还要加收中介费,因此选择中介服务时一定要弄清楚其服务费用是怎样收取的。</p><p>【交租房中介看房费可能面临的风险】</p><p>近年来随着租房市场的火热,再加上租房者中很多没有社会经验的学生,不少骗子也看上了这块"市场",他们通过发布虚假房源,通过收取看房费进行诈骗。同时也有一些不良中介公司在收取看房费后找各种借口拒绝提供其口头承诺的服务。很多租客往往因为钱少或不堪维权的麻烦只能自认倒霉。因此租房时最好选择大型正规的中介公司,这些中介一般不收取看房费用,如果所在地方确实没有不收取看房费用的中介,也要仔细查看中介公司的,并且在网上多查找搜索相关信息,仔细甄别。在交纳看房费时一定要签写书面协议,并索取收费凭证,如果被骗,最好选择通过警方解决纠纷。</p><p>总结:目前大部分中介公司已经取消了租房的看房费用,如果在租房时遇到收取看房费的就要小心。在租房时没有看到房子,没有签订租房合前最好不要交纳任何名义的费用,以免上当受骗。如果确实要交租房中介看房费,也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总之,租房找正规靠谱的中介,看房费用能不交就不交。</p>
1.你要自己明确,是否合租?几个人合租?什么价位?什么地段?<br/>2.进本地的网站,外地的根本不靠谱,进去了也是不行的,成交不了。<br/>3.参考当地租住的集体价格,看均价。<br/>4.最后成交看房东人品,以保障你后期的麻烦
我也碰到这样的问题,首先您可以找比较大的中介公司帮您出租,想中原地产,汉宇地产,智恒都可以。如果你想自己吧房子租出去不想中介烦,那你就在接电话时就问他是那里的,中介免谈,如果他骗你是个人,在看房时他拿单子给你签,你千万不要签。主要还是看您的判断能力。反正还是大的中介公司比较牢靠,您可以吧您的要求都和总结说清楚,比如只能借给一个人住,不能群组。提前1天预约看房等等。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共服务设施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类是与基本居住相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包括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网络、供暖、雨水处理、污水处理等,这些设施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第二类是与家庭生活需求有关的各种公共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行政管理等设施,这些设施是对基本居住需求之上的更高生活需求的满足。而公租房作为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理论上也应该具备一般小区住房的配套设施。而公租房具体的一些配套设施要求如下(各个城市的具体规定略有差异):室外:外墙面采用外墙乳胶漆,外门窗采用塑钢门窗,进户门采用钢质防盗门。室内:卫生间、厨房地面安装防滑地砖,其余地面安装釉面砖;厨房、卫生间内墙贴白色瓷片,其余墙面、顶棚涂刷普通乳胶漆;户内分隔门采用普通套装木门,统一安装入户防盗门;厨房安装吸顶灯、抽油烟机、成品橱柜、淘菜单盆、洗涤池、灶台、碗柜;卫生间应安装吸顶灯、换气扇、成品立柱盆、普通洗浴器、洗面器、蹲式便器,预留洗衣机位置;用水器具应设相应的给水龙头;水、电、闭路安装到户,承租人只需自己配上家具、电器等即可直接入住。小区环境:环境优美,绿化、消防、市政、物管等配套设施完善。配套设施:幼儿园、小学、银行、图书、餐饮、快递、健身、交通等生活配套设施。
国家相关部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房产中介应该在服务场所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只要中介机构在带顾客看房前告知需交“看房费”,都不属于违规。看房费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也是房产中介与租客之间约定的一种行为,顾客可以在租房前与房产中介协商到底收多少看房费。
1、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白天一般都工作比较忙,租房晚上看房可以避开上班时间,让工作和找房两不误。 2、租房族的在住处的生活大部分是晚上的时间,因此晚上看房更能了解所租房子的情况。比如晚上房子周边的情况,有没有噪声、有没有光源污染、房子的灯光情况、附近有没有吵闹的商店或餐馆等都能在晚上很好的反映出来。 3、晚上更容易了解小区的道路、治安和物业状况,晚上小区的灯光情况、物业安保情况等都能更好的显现出来。对于女生来说,小区的交通、照明和安保十分重要。试想一下,由于加班等原因导致下班时间晚,而这些方面又不便利的话将会是怎样的场面。当然了,晚上看房也有很多缺陷。首先晚上自己去看房的话本身的人身安全就得不到有效保证。有一些不法分子编织租房骗局,在晚上带租客看房时抢劫财务或人身侵害。其次,晚上没有日照,没办法观察房屋的采光情况。虽然租房族大多数在家的时间都是晚上,但是日照仍然很重要。日照影响着房子的通风和采暖情况,尤其是在冬季,如果日照不好会显得房屋阴冷,而且晾晒衣物很不方便。最后,完善小区和房子的很多缺陷都能被黑夜隐藏起来,增加了看房的难度。小区的垃圾回收点、污水排放位置等都在黑暗中无法认出,如果租的房子在这周边的话显然是不好的。房子本身的质量问题也由于光线不强很可能被忽视。例如墙面裂纹、房子门窗好坏等都不容易检查。
1、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晚上去看房时最好多找几个伙伴陪同,一来可以相互照应保障安全,另一方面人多看房的也仔细,伙伴很有可能发现更多问题并能给出很多建议。 2、看房注意留意小区环境:由于一般社区的生活垃圾在早上10点之前都会清理一次,因而,白天看房一般都不会注意该问题。而晚上,生活垃圾相对多起来,这时看房,可以看看房子附近有没有垃圾回收点,是否靠近污水排放较严重的河流等。这些地方在高温下都是滋生蚊虫、散发难闻气味的源头。 3、观察物业安保是否到位:小区物业管理也是很重要的一个购房因素,对于日后的生活往往会有较大影响。晚上看房能考察一个小区是否重视安全保卫,有无保安定时巡逻,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周全到位等。 4、晚上看房要看房屋细节:晚上看房很容易出现盲点。即使是在灯光相对明亮的室内,一些小细节如墙壁裂缝、地板变色等也很容易被忽略掉。因此在看房时要注意到房子的各个角落已经各种设备的情况,以免租了房子才发现问题。总结: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看房都有其优缺点,如果时间允许的话,尽量在白天和晚上都去看房,这样可以全面的了解房子的情况。
1.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房时第一件事就是要关注房屋的门窗,看是不是有防盗门,这里要注意一些老式的防盗门根本不具备防盗功能,像钢管焊接成的那种就是这样,所以你可以要求业主把门换成新的防盗门,这样才有保障。其次,就是要看窗户的密闭是否完好,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所有窗户是否都能关严,所有插销是否都能插上,检查防护栏有没有开焊,有没有被折断的隐患,如果有必要还是请业主一同加固,以防后患。 2.检查上下水和电路入户状况。此项注意尤其适用于那些建造年代比较老的楼房,比如一些总层高为四五层的楼房,因为当时的建造需要5层以上必须安装电梯,所以在80年代左右有不少5层楼房,因为上下水管道长年使用,输电线路设计功率低、线路老化等,所以经常出现下水道频繁堵塞、上水水压不够、大功率家用电器无法正常开启、电路跳闸的现象。根据这种情况,在看房时第一要注意上下水的通畅,特别是选择一楼和顶层。一般水压不足顶层最受影响,连带会导致洗澡出水不畅,下水不畅则一层会经常返水,所以一定要注意。其二就是要查看房屋的入户电路,现在基本所有的老城区都已经对原有老化的电路进行了改造,如果入户电表为插卡式的那就尽可以放心使用了,如果不是你可要多加考虑了。 3.别让家用电器成摆设。看房时屋内齐全的家用电器,未必是一件好事,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为,一般房东会为提升租价而特地拼凑一些电器,而这些电器的来路大多是从旧货市场、二手贩子那儿来的,所以使用时无法保障,比如设备的老化,一天费三度电的冰箱、开起来嗡嗡作响的空调等。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根据自己需要选择了<br/>呵呵,不用谢,只要符合当地相关政策就行的。
1、门窗。门窗是防盗的关键,尤其是租住一、二层的承租人一定要仔细把关,检查门窗户是否都能关上、关严实,检查防盗网是否结实。 2、室内设施。比如马桶、热水器、炉灶、抽油烟机等。在看房的时候要试一下,如果正常运转,以后小心维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 3、家用电器。一般房东或者中介会为提升租价而拼凑一些电器,设备老化严重,使用时无法保障。所以在看房时,检查电器的使用情况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冰箱空调最为重要。 4、卫生间防水。一定要注意看卫生间的天花板和墙壁是否有水渍,如果防水不好,隔三差五找房东找楼上很麻烦,很伤邻里感情。总结:租客看房是租房过程中很重要的一环。看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很多,缺一不可。
全封闭式式学校是不允许在外住宿的,学校这样是考虑了安全因素而且管理起来比较方便,虽然很限制学生自由但在很大程度上也确实使得学生收心,外面的世界太无奈了
要结合周围环境布局才能趋吉避凶免祸消灾<br/>布局事业婚姻健康都保障
应该交定金般说交定金表示定租租候定金房租面扣除租定金肯定拿除非定金条特别说明
两个人和气点,只要别存在怕自己用的少,怕他用的多的心理。这样不浪费就行。这样两个人就可以平摊。
得排队,到你有现房就有到你没现房就没有。
你好,开发商没有进行价格公示并不构成根本违约,你无法解除合同退房。
有贷款的房子不能加名,等还清贷款,解除抵押以后再加吧。到了房管局就能办。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当然不行,拆迁会有出具拆迁补偿证明,只能由一户去申请赔偿
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可参照国税函〔2008〕828号的规定确定价格。
军产的事按营房管理条例和军队的规定办,普通法院不管这事儿。
签订租房合同前,一定要让房主拿出产权证和身份证进行核对,看看这房子是不是这个人的。有些只有使用权的老公房,则要看房东的公房租赁证和身份证是否相符。不要租二房东、三房东的转手房,如果一定要租,则要前任承租者拿出房屋合同等证明,以免上当。签下合同后,就要留下房东的联系方式,越详细越好。
你可以优先购买。根据《民法通则》及其实施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你现在所承租的房屋,你有优先购买权,单位应在出售房屋前三个月通知你。如果你愿意在同等条件下购买该房屋,单位应该优先卖给你,如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将该房屋卖给别人,你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你的权利。
划拨土地如果要办理产权证,需要补一笔土地费用,而且这块土地国家要允许出让。办理有一定的难度。 <br/>如果要办理。需要那个国营企业去办理,个人是没有办法办理的。 <br/> <br/>我相信这个门面房的价钱一定很让你心动,如果一定要买需要在合同上注明办理出产权的时间,要求企业去办。 <br/> <br/>如果企业不肯办理或无法办理,劝你仔细考虑一下是否要买。 <br/>因为即便买下在国家没有收回这块土地是你是可以使用这个商铺,但如果哪天政府收回划拨土地时,你的利益是没人主张或保障的。 <br/> <br/>核心的问题是国营企业在获得划拨土地时是不交纳土地金的。但如果政府将该幅土地重新定义规划用途后重新拍卖,是可以获得很高的土地金的。 <br/> <br/>所以证照齐全的门面会比较贵,而像你所说的这种门面肯定很便宜。
如出现扰民,可以报警。并让警察做次记录并警告。如若其不改,自己适当取证,并再报警,出示证据,并可以提出民事索赔。(当然也要出示索赔依据)
这个国家好像没有具体的规定如果有也是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的你最好是去当地民政部门问问
一般情况下是85折收取的,如果新房不住办理空置的话是对水电煤的度数有要求的,具体的需要咨询你所在小区物业公司。以上内容是有物业法规定的
嘤嘤其鸣,求其友声 地产界的朋友可联系我们<br/><br/>古人讲:“人有恒产,方有恒心”而现代社会个人恒产中占比最重的一块就是房产,也就是家。持之以恒经营房地产的业内朋友们请保持紧密联系。<br/>2011年限购令出台,专家认为该政策是中国地产史上具有分水岭性质的标志性事件,圈地如圈钱的黄金时代渐行渐远了,整个行业普遍感受到了危机。然而正如中文词汇的玄妙一样,危机背后隐藏机会。市场变冷后合富辉煌集团发布了以“把握时机 以变应变”为主题的市场报告,结果一季度的业绩逆市飚高。走出特大城市广交朋友,加大外围区域业务覆盖,正是合富辉煌在房地产限购政策下取得优异业绩的重要原因。目前合富在中心城市拥有业务优势,并将继续保持强势,在这些有影响力的城市树立企业形象、品牌,但中心城市周边区域、二三线城市甚至城镇将是今后业务扩张的重点。<br/>合富作为最早上市的地产代理公司,从土地研究、项目前策、规划设计、营销代理、后期物业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链,限购令促使我们将目光投向二三线城市,公司最大的竞争优势是参照地方市价,但提供针对过去品牌开发商才拥有的超值服务。为此华中地区成立拓展部,希望老朋友一如既往支持,新朋友我们有缘合力同心,共创辉煌。电话零贰柒—捌五四八六九七二移动电话一八六零二七一九零九三胡总监。
这是强制性买卖,没有那么好的事你还是在看看别的房子吧,你那门面不大为什么要压那么多,而且你了解这房子是不是他的,如果他是二房东,或者这房子要拆迁了或者卖给别人呢,你先了解清楚反正我没听过要压那么多还五年合同最多三年两年,一年都正常的,你签了字这五年你就得卖那走都走不了,要不赔钱,你还是在考虑考虑吧<br/> 如果是一次性付一年或者几年你现在签了合同他没理由每年涨租金 <br/> 这还得看你你要觉得合理你就签不要那么久两年三年都可以,到时候生意好在继续租 <br/> 那你看吧,你都对比好了肯定也是想租,签合同你要看好还有房子他是房东户主还是户主的其它亲戚之类的要弄清楚,因为除了或者本人和你签别人签可能会有麻烦自己注意
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对方无预售许可证,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另外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还有这种事?你的房子到期后不想再续租都不行?而且还拒交房租? <br/>如果真的像你说的这样,没有其他原因,那也太霸道了~~~~~ <br/>直接报警就可以了——110
合同仍有效,你先可挂号信告知其收租,无果,把第二年的租金交到公证处提存,法律上视为你巳付租.
你好,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若是存在违约情况,约定了违约金,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1、大致看了一下你的陈述,情况还是比较复杂;<br/>2、既然是转租,且房东已经签字,为何还要和房东签订租赁合同呢?原来的合同期限是多少长,如果没有到期的话,可以继续顺延;或者另行签署租赁合同,也用不着去转租;<br/>3、房东要收回的理由是什么?<br/>4、你有合同不要怕他,你完全可以用此作为和他理论的依据;<br/>5、新的转让合同何时生效?你的钱已付,但店面还不在自己手里,是什么情况造成?<br/>建议你带上协议去找律师咨询,维护自己的权益。
就你所述:<br/>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br/>虽然法律所要进行备案,但事实上,基本都没有履行备案手续,而且这并不影响效力。<br/>有问题可追问,无问题望采纳
转让费是基于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盈利部分,房东要求的50%不违法,
第一 由A小姐对你承担违约损失; <br/>第二 只要A小姐没有履行合同上的约定,就是违约;没约定违约金不影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出租协议<br/><br/>甲方:房屋出租人( )<br/>乙方:房屋承租人(身份证号:)<br/>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br/> 租期为( )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房租第一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为,.........<br/> 房租缴纳的方式为先缴后使用,从第二年起每年月日前缴纳第二年全年的租金,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在月日前收回该房屋,本合同自动终止。<br/> 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缴纳水电费。乙方不行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br/> 乙方( )元保证金,出租协议结束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经甲方验收房屋无损和水电费全部结清后如数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br/>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执行。<br/><br/>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br/><br/> 年 月 日
不用呀,只要把房产证提供就好,证明是自己的房子,在提供你的营业执照、身份证,上面的人名统一起来就好呀。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诈骗的刑事责任。对方利用他人虚假的身份证信息,以不具有出租权的房屋向你出租多收取的租金,系对方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的财产,构成诈骗罪。你可到租金交付地的刑警大队报案。如果能够确定对方身份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不行。<br/><br/>租赁合同必须和业主直接签订的,转租合同则是和二房东签订的。所以你现在不是和业主直接签合同,不能写租赁合同,只能写转租合同。
理论上新房子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一般不会委托中介来代为销售。<br/>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但通常是中介作为代售,最后还是要开发商那去签约的。<br/>新房子,当然是指一手房。不是二手的。<br/>国家有规定,这样的房子交易一定要在交易中心的网站上备案交易。<br/>如果她们签署的合同是正规的合同,哪怕是期房的预售合同,也应该获得交易中心的预售许可。<br/>也就是说你这边跟他签订合同了,交易中心的网站上就应该现实出来你的成交记录了。<br/>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你最好自己看清楚,包括双方违约的责任。即使你不会违约,开发商也许会通过文字来规避她们的责任,比如不能按时交房拉,房屋的一些其他费用到时候交房的时候结算来。<br/>如果房屋实际的面积与合同的面积不符合,通常是会无端端的多出许多面积来,让你继续支付多出来的费用。<br/>这个你都要在合同中看清楚。<br/>然后要写明,合同必须是在房产交易中心实际登录生效的。
您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br/>法律规定,一方违约后,另外一方可以要求该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支付违约金。<br/>支付了违约金,不代表着就取得了解除合同的权利。权利在守约方手中。
是的,房产证才可以证明你这个房子的性质,只有非住宅的房子才可以办理公司注册的。xiongzhong88@hotmail.com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比如什么几A级幼儿园入住,什么黄金海岸,什么皇家园林设计,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其实导致房屋漏水的根本原因,是业主对防漏环节不重视所致。在购买新房时,业主就应当着手起检漏工作。房屋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出具室内检验报告,然而开发商几乎无人愿意出示,这就给房屋上下排水和防漏埋下了隐患。所以,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应当先检查房屋的防漏设施是否合格。 其次,入住后装修不过关也会引发渗漏问题。装修过程,砸墙、开水槽、铺线路时,很可能破坏房屋原有的防水层,导致漏水。 在新建的楼房中,卫生间和厨房地面的防水层如已按规范完成,只要防水层不被破坏,一般不会出现渗漏问题。但不少房屋在装修中,往往会因增加了洗浴设施或进行水路改造,而导致原有的防水层被破坏。因此,装修后必须对防水层进行修补或重新做防水施工。尤其在更换卫生间原有地砖时,要先用水泥砂浆做地面找平工程,再将地面完全清洁干净后,做防水层,这样可避免防水层因厚薄不均而造成渗漏。 此外,不少老龄房由于年久失修,漏水问题尤为严重,大多都是因排水管道和防漏设施超过使用年限所致。 譬如以前用的铁管容易生锈,胶管也容易被腐蚀。虽说一般防水层如没被破坏,能保持八年至十年的时间。 但业主并没有防患于未然的意识,总是等到漏水时才予以重视。管道和防漏设施在使用了一定期限后,最好提前翻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放心保)退保手续不要忘 买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3、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购房者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1、定金(订金或押金)阶段: 在这个阶段房屋买卖合同还没有成立,严格来说不存在退房的问题,实际上是退还定金的问题。 2、已经签订了合同但是尚未履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与对方协商,看是否能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签订正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双方同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的问题。如果达成协议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对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也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如果买卖双方中的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根据《合同法》第96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即后签订的解除协议的效力)。 3、已经签订合同并部分实际履行: 买卖合同签订后,买方已经付完房款,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在这个阶段解除合同既有买方的原因也有卖方的原因,比如卖方觉得房价在上涨,不想卖了,想反悔。或买方觉得房价在下跌,也不想卖了。这个阶段除与上述要求一致外,还涉及物业装修损失,搬离时间等问题。如果卖方违约,装修的损失应经过房地产评估机构确定装修损失,买方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如果达不成协议买方可以向法院诉讼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经完成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办理退房的。如果卖方已经为买方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或中介公司垫资,且合同约定如买方不按照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买方退房及承担相应的损失。
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 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规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退房纠纷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的原因,也有购房者自身的原因,情况错综复杂,案例各不相同。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致使房屋不能达到购房者的满意是造成退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般而言,由于以下原因常常导致购房者提出退房: (一) 广告宣传营销言过其实; 很多开发商在前期销售中为了吸引购房者来看房,往往在广告宣传中会语言很华丽,这些往往言过其实,给购房者一个很大的虚假承诺。而一旦房屋交付使用,广告中的海景房和江景房等美好的景象却无影无踪,使购房者无法从“美好梦想”中一下回到现实,于是“愤而退房”。 (二)售楼员的口头承诺成为“空头支票” 很多购房者购房有一定盲目性所以一般比较相信置业顾问的描述。她们因经济利益的驱动为了促使购房者尽快签订合同,以拿到高额的售房提成,对很多没有的配套进行默许或者作出口头承诺。等房屋交付后购房者肯定会很失望进而退房。 (三)房屋存在质量问题; 房屋在交付使用后,有的的房屋出现渗水、脱皮等质量问题时,这对于新房业主来说往往难以接受。这类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开发商及时解决时,一气之下,要求退房。 (四) 物业小区管理混乱。 开发商出售房屋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要先委托好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在实践中物业公司与开发商实际上是一家人,物业公司人员的从业资格大多达不到法律规定的条件,因此前期物业管理质量普遍较差,导致业主不满意而提出退房。 (五)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 此类一般出现在期房中。商品房的开发建设周期较长,期间又较多地受各方面因素尤其是资金的影响,开发商往往迟延交房。而当购房者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后迟迟不能入住时,很容易提出退房。 (六) 房产证迟迟办不出;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是开发商无法控制的,因为这要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即使在开发商手继齐全的情况下购房人积极配合,因政府主管部门的原因不能及时办出房产证的情况也大量存在,还有一些开发商本身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初始登记,使办理产权证的条件不具备,甚至有的购房者购买房屋产权问题导致落户不成,这样关系到购房者切身利益的产权证迟迟办不出来,导致购房者退房。 有时,因客户自身的原因,也会导致退房纠纷的发生: (1)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因工作调到外地或出国定居而提出退房; (2) 分期付款或按揭贷款的购房客户,在还款过程中,因出现意外的经济困难无力支付余款而提出退房; (3) 因房价下跃而提出退房。
在业内专家看来,楼市新政出台后,一些购房者因不符合购房资格或者首付款比例增加而无法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通常会出现买方想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定金,而卖方不愿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返还定金的纠纷。这其中涉及几个法律问题值得分析。 北京易准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锦炎表示,首先要明白,无论限购前还是限购后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因此,限购限贷政策的规定不影响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的效力。但这里面因调控政策突然出台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可分为限购和限贷两种情况分析。 一种情况是限购。在政策出台前购房者是有购房资格的,但因为政策出台,购房者丧失了购房的主体资格。此政策构成了对房屋买卖双方的不可抗力。《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因限购导致无法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主张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另一种情况就是限贷。即政策以提高首付比例等方式对购房者的贷款条件进行了限制,从而影响了购房者的履约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此种情形属于《合同法》上的情势变更。所谓情势变更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杨锦炎说,购房者因为首付条件的提高,无法履行合同的,可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 政策出台之后,对于买卖双方,应按着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交了定金的买卖双方可以根据纸质的合同加以甄别,看是否因为不可抗力政策而无法实施房屋买卖。双方可以解除合同,视情况而定,该退的定金还是要退。
1、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2、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上述规定写入合同,并且同时规定,买受人选择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双方约定的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期限内交房,且并未履行相关的违约责任或者其后未在购房者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交付,购房者可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要求退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通常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因为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比较复杂。
一、什么情况下会产生退房纠纷 从法律的角度讲,根据退房理由和依据把退房纠纷分为两种: 一种是,按照约定退房,即合同中有一些条款明确需要买受人可以退房,例如,开发商设计变更、逾期交房、面积差异处理等等,条件成就时,买受人就可以依照此条约定主张退房。 另一种是,按照法律规定主张退房,简单说,按照合同法规定不能实现购房目的或者发生影响合同效力的行为,这些为法定退房事由,例如;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国家政策变更导致依照约定无法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履行付款义务;有严重欺诈、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行为等等。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即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退房。即作为买受人的我们,如果前两种事由都没有发生,那么只好考虑无理由退房,即违约退房,同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但是,必须说明的是,此种退房方式也需要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退房条款,如果没有,是不可以主张无理由退房的。 二、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法定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规章的有关规定,购房人所享有的在以下6种法定情形下的退房权利: (一)购房合同无效而导致退房。 如果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开发商已将土地设定抵押却没有告知购房人,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等等,根据法律规定,该购房合同无效,购房人有权退房。 (二)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而导致退房。 对于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或者开发商以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使购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购房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但通常情况下,购房人想以此作为退房的理由,往往举证较为困难。 (三)套型误差而导致退房。 对于交房时的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的,或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而合同中又未约定处理方式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这种情形适用于按套计价的预售房屋。 (四)面积误差而导致退房。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从2003年2月1日起,凡实际测量的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五)规划设计的变更而导致退房。 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未能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 (六)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而导致退房。 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如果发生地基基础的沉降超过允许变形值,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砖石结构没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等质量问题,并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当然,对于一般的门窗、墙壁等方面存在的质量问题,除非双方有明确约定,否则,购房人无权仅据此退房。 商品房退房不同于其他日常生活消费品的退换,涉及资金数额巨大,权利义务关系是比较复杂的,并且由于退房程序比较严格,所以办理起来非常麻烦。如果我们对商品房退房的法律规定不是很了解,也不熟悉其办理流程,那么最好委托给专业律师,省时省力,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最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建设部发《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房人。买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房人的,买房人有权退房;买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所谓的“无条件退房”是不存在的,单纯的房价上涨或下跌,并不属于解除合同的法定理由。只有达到法律规定或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当然在满足一些条件时退房也并非完全没有可能。人们通常说的退房在法律上有三种情况:合同被宣布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是合同的各方面要件存在严重违法及违规;导致合同可撤销的情况是合同签订过程当中存在欺诈、有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况;合同被解除的情况是出现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事由或者出现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由。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防水有5年质保,但漏水一般是不可能退房,要求维修,同一地方维修两修不好,可自行找人修,费用开发商出,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