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门面租赁合同欺诈

门面租赁合同欺诈

我在08年8月与郭某签订一年门面租赁合同,事后得知他不是房东,他转租,但是他的租期是09年3月到期,也就是他多收我半年房租,09年3月后他不付房租,我搬出来了,他当时同意退给我半年的钱..但是随后消失了,知道大致位置,但找不到.手机换号了.还有一点就是当时签订合同的时候他以他老婆的名义签的(她老婆在场),身份证信息有可能是假的....我该怎么办?这种问题属于哪个部门管.

全部答案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诈骗的刑事责任。对方利用他人虚假的身份证信息,以不具有出租权的房屋向你出租多收取的租金,系对方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的财产,构成诈骗罪。你可到租金交付地的刑警大队报案。如果能够确定对方身份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产。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对方诈骗的刑事责任。对方利用他人虚假的身份证信息,以不具有出租权的房屋向你出租多收取的租金,系对方以非法占有财产为目的,骗取的财产,构成诈骗罪。你可到租金交付地的刑警大队报案。如果能够确定对方身份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收起

    十***

    2018-01-04 22:43:08

看房选房

点击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换一换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