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明确向业主征收的: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虽未明确但是事实上向买方征收的: 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并非所有房产均需交纳) 明确向双方征收的: 双方各0.05%的印花税。 实际操作中,业主往往报出一个价格并且不承担税费,如果要求业主承担税费那么业主会将该税费加入房价之后重新报价,羊毛出在羊身上
明确向业主征收的: 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虽未明确但是事实上向买方征收的: 契税、印花税、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并非所有房产均需交纳) 明确向双方征收的: 双方各0.05%的印花税。 实际操作中,业主往往报出一个价格并且不承担税费,如果要求业主承担税费那么业主会将该税费加入房价之后重新报价,羊毛出在羊身上
3%土地出让金需要交纳。 营业税针对的是产权证填发时间不足两年的房产。 以上均根据产权过户时提交给房地局的《买卖协议》上面的成交价格计征,但是该价格不得低于该地区房产买卖指导价格,否则视为避税行为。
房产证上没有登记记录有共有人的,不妨害交易。 至于拖延过户的处理就要看合同具体怎么约定的了
契税(房价的1.5%~6%各地不一样)、印花税)房价的万分之5)、公共维修基金(一般地区为房价的2%,厦门市由开发商缴纳建造价格的2%)、丈量费、产权证书工本费。
首先涉外的房产交易必须公证.一般你的员工是可以办按揭的除非该房产所在的城市的银行有特殊规定或者你的员工是外籍.你可以多去几个银行问一下.
公证只是证明存在该交易行为,而且公证处是不是给无产权证房产办理公证还不一定呢。除非认可其中风险(包括无法办理产权证的风险、增加新税费的风险等等),否则还是慎重
自己办理即可。如果没有时间或者怕麻烦、想省事、不清楚过户流程那么委托中介也不错,单纯协助办理过户中介不会有猫腻。
除非代理人有经过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否则不光无法过户,更不要轻易签定合同,以防被骗。 一般来说,委托的有效期只有2年
被法院冻结的房产不允许过户。 如果业主还有一套房产且该房产没有设定抵押,那么可以由业主向法院申请提供新的抵押物供法院冻结,解冻你们之间准备过户的房产。
您所说的公证处服务是提存公证,银行的服务是一种阳光卡,这两种方法可以有效的帮助买卖双方进行安全交易.如果需要贷款的话,需要一个担保方,你可以直接去银行咨询贷款部或找一家正规的中介公司办理.
现在在北京等城市已经形成恶性循环,比如房价越来越高,拆迁费也随着越来越高,这样又导致土地价格越来越高(土地的招拍挂更加剧了土地价格的提高),同时土地供应量的减少又造成有土地的开发商囤积居奇,总之是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政府越干预越坏了。
按照继承法,配偶是第一继承人,奶奶去世之后爷爷当然就继承该房产的全部,况且房产证上还是你爷爷的名字,不需要继承公证。 不过对于你爷爷提前订下的这一份遗嘱,最好还是先到公证处进行一下遗嘱公证,以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待你爷爷百年之后就可以顺畅的将房产过户到你父亲名下
抵押物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后才能行使其债权对抗第三人,而房地产的抵押登记的法定机关是在房产管理局,并要求在房产证上标明其债权人,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若你所交易的房产未在房地局作抵押登记,其债权人在法律上并不享受优先独占的受偿权,且房地局过户时会严格审核房屋交易资格和抵押状况,你交易过户后,房产所有权归买主,其房产的原先债权债务与买主无关。所以只要买方是按合同金额付款并正常过户,就无需承担房屋原先的债务,原先的债务由原卖方自行解决。在法律上有充分的依据。 作为房屋买卖,在交易前应注意审核房屋的交易资格和抵押情况,涉及到私自抵押未作登记的,应要求卖方先行解决债务关系,若未尽告知义务抵押未作有效登记的,第三人作人善意受让者并不承担原房主的债权债务,但尽量不要买这种房屋以避免骚扰和无聊的官司。
其实只要在办理产权过户当天进行钱款交割就没事,北京市是办理手续当天就可以过户,只是产权证未必当天发放(海淀区当天发证)。 现在银行和公证处确实有这项业务,公证处叫做“公正提存”,大概收费0.3%,具体还是咨询公证处; 很多银行(建设银行好像有)管这种业务叫做“履约保函”,农业银行以前曾经有过叫做“百易安”的业务,还有叫“资金托管”。 具体的可以问问银行以及公证处,银行有些储蓄所是不做这项业务的
1、链家是北京比较大的中介机构之一,跑掉的可能性不大,至少不会因为你的这些首付款跑掉; 2、链家却是和银行有关于资金托管的业务,由于业主也处于按揭状态,所以称之为转按揭,又因为涉及双重抵押,所以无法进行该项资金托管业务。 3、目前银行没有真正的转按揭业务,都是采用“垫付还款、重新按揭”的方式操作。 并不是所有的中介都是骗子,尤其在北京,虽然有中介骗人的现象,但是比较大的品牌中介往往是被买卖双方骗。 声明:本人虽然是从业人员,但是绝不是链家的工作人员。
这种方法是合法避税,但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不及时办理交易手续,交易不受法律保护.时间一长,就会有诸多外界因素影响到交易过程,双方都将面临所有突如其来的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市场波动的风险,特别是房地产价格并不是很稳定的情况下,一旦出现大的落差,必有一方会有重大的损失,宁愿赔违约金或拖时间也不愿交易. 要慎重考虑一下在做决定!!
国家能够采取的政策很多,比如提高利率,提高城市土地使用费,提高房价等抑制房地产的不稳定和不 协调发展.但是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国分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而地方政府主要充当了管家婆的角色,虽然中央有明确的指示,但是地方政府又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句话把中央的政策加以修改采用. 房地产收益的分配者主要是国家,城市政府和房开商.只要现在有政府参与的经济活动就没法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所以要抑制房价增加房开商透明度就必须把房地产业真正纳入市场经济经济运行!
下跌?现在武汉的房价都不停的在涨,就算不涨也差不多和以前持平,不可能有下跌的时候了,除非买经济适用房,房价就会比一般的商品房便宜.但那又特别麻烦,就算申请了资格也还有抽签.中的机会不大.我本来就准备买经济适用房的,但最后还是放弃了,选择了商品房.
不要管10年以后的事情,如果现在就等房子住,就买吧,说不定以后会更涨呢。如果不着急等房子住,就先不买,说不定以后会降价。 关键是看现在是否紧急需要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它是由你家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所在地段的类别、屋子的新旧状况、屋内的设施(电表、水表、水池、地面、灯具等)综合因素构成的,你家拆迁时,评估公司会出一个表,写清你家的“重置成新价”。 这是根据《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
北京都是由政府设立大型污水处理厂,有的小区有中水回用,用于绿化,一般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这种情况很常见,应该是合理的!因为他的房价是市场价位,并将该房子所产生的房租开具发票上税了,所以说没问题!
其实主要看你租赁的合同里面有否规定不能转租(或转租需要房东同意)以及是否只允许你一个人,而不允许与别人合租。其实一般租赁合同是不会规定只允许你一个人住的,你可以私下找合租伙伴,并跟她协商好,跟房东说是你的亲戚或好友来此借住一段时间就走,只要你按时付房租,房东一般情况下是会允许的。 另外既然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了,最好办法是通过网站或媒体作宣传,找人续租,让你解约了。不过一般押金为月租金或两个月租金,如果不多钱,还不够抵付房租的话,还是忍一忍不要算了,毕竟没想清楚就签合同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
买二手房干啥! 如果是90年代的二手房.品质、室内结构都不如意.没有时代感。 近五年的二手房吧、价位与新房差不离。 所以我建议买新房、重庆均价3000元(套内面积)。近几年也不会上涨很多、大约3-5/100吧。
1、谁出钱?卖给谁?都不好办; 2、信贷、税收作用有限,关键是土地扩大供应就对了。 3、影响政绩的事情,当地政府不会支持; 4、经济规律不要人为干预; 5、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6、对的。 这些调控措施由于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因此肯定执行不好。关键的一条就是扩大土地供应,允许开发商之间竞争,当供应和需求相适应或者供过于求时,价格必然下降,这就是经济规律。可是由于地方政府追求土地的高收益,在土地招拍挂时必然出价高者中标,政府乐歪了,不可能放弃嘴边的肥肉。而且每一块拍出的天价土地,周边的地主统统乐歪了,他们有了指标,即使原来便宜拿的土地,楼房建成后的价格也要向这个指标看齐,从而带动周边一个区域的房价大大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