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p>您好,《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回购或购买的价格按照原销售价格结合成新确定;市国土房管局放弃回购或未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以及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时限价房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已满5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补交土地收益价款。”由于目前限价房尚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不能按上述条款执行。我局网站阳光家缘(网址:http://g4c.laho.gov.cn/)限价房板块会及时刊登限价房的最新消息,请注意及时查询。您也可随时拨打我局热线83346239垂询。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好,2009年申请购买限价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二)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三)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四)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已购买商品住宅、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登记备案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视为已有住房产权登记。根据您所陈述的您的情况,您不可以申购限价房。如有疑问欢迎拨打我局电话83346239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好,根据政策规定,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居民家庭是指由夫妻与未成年子女组成的家庭,居民家庭并不以户籍为单位。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您可以赠与给父母,受赠方需要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房地产测绘附图、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我局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此复。</p>
<p>您好,可以加上共同购房人的收入证明。</p>
<p>您好,我市限购政策是以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为核查依据。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连续缴交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保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关于首套房的认定问题主要涉及到银行贷款,建议咨询银行。非直系亲属间的房屋赠与参照上述规定执行。若其家庭成员及其名下房产情况符合限购条件,即可购买房屋。《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无限制限价房产权人以外人员的购房的权利。</p>
<p>您好,限价房是我市多层次住房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住房政策。发展限价房必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是一项需要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灵活运用的调控措施。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会将您的意见向相关部门反映,以供制定政策时参考。谢谢您的来信。</p>
<p>您好,这种情况是属于再次拥有产权的,需按照《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您可继续通过网上信箱或我局热线83346239与我们联系。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和信任。</p>
<p>您家庭的情况如申请廉租住房可能会超出政策所定的条件,建议您家庭可尝试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请打开以下链接参阅详细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p>
<p>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件1);(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对家庭收入情况的审查核实,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家庭住房困难的审查核实。对本条第一款第(二)、(三)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化管理,市房改办住建办会同市民政局每年度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第七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实行家庭成员全名制。申请人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户籍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本市市区的,可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请。第八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以公房租金标准租住公房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属上述情况的家庭在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逾期不退的,按原价退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限额标准;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元):1524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8287详情可以点击以下链接打开:http://www.laho.gov.cn/upload/P020080103407235266913.doc或向当地街道、居委会咨询。如有疑问,请致电83192727查询,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谢谢!</p>
<p>小产权房的买卖行为不受现行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小产权购买人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小产权房是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补偿内容有房屋补偿、拆迁费及临迁补偿。详细情况可向天河区房管局咨询:85551718。</p>
<p>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创举。从1991年试点到现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历了17年发展,实践证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改善城镇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保障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重要作用。1999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2年对《条例》作了修订。从《条例》的规定中可以看出,住房公积金具有工资性、强制性、社会性。工资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所有权属于职工。强制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是以国家和地方的法规为依据产生的,职工和单位必须履行缴存义务。社会性是指住房公积金来源于社会,来源于职工,是一项稳定的住房资金,积少成多,互帮互助,体现出互助和保障的社会性能。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的,是转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实物分配体制,提高职工购、建、租住房的能力,发展住房消费信贷,加快住房建设。要实现上述目的,就必须加强对个人住房消费的引导,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加以适当限制。《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p>
LZ收入比偶高,偶税后才1800人民币,呵呵,去年面签时,胖子大叔在我工资单上画了圈,最后还是给我发了
买了二手房,可以买些比较便宜的84消毒液就很好的,在加点水,可以全面的进行消毒,开窗通风,这样就能起到消毒的作用,还不贵,
如果房产做了抵押。。在房产证上会有抵押的章。在看房产有无抵押的同时,还要辨别房产证的真伪,到房管所去咨询,看看此房产证是否为报失房产证,看看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不是卖房人。这点一定要经过确认!
物业广义包括房产和地产 应该是没有陷阱
你说的情况有点不明确! 第一:你说的房产证是在你结婚前就办好了,而且房产证是你先生的名字,所以这套房是属于你先生的个人财产。 第二:你说银行的抵押合同找不到,那你手头上的抵押合同呢?你应该会有一本在手上。 第三:就算银行的抵押合同找不到,银行电脑也会有存档的,用你先生的身份证号码就可以在银行的电脑里面查到。 第四:如果银行需要你们重新办理,那是办理什么手续?如果是重新办理抵押手续而又要求你们作办共同债务人,那房产证也要重新办理,加上你的名字,即你先生的《房地产权证》上显示有你名字的共有证,一共有贰本房产证,此时,这套房子才是你们共有的。
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顶楼吧。政策规定只要是高于2.2米的房屋都可以算销售面积。
1、如果是开发商包租你的房子,没有按时交房,只要按时给你租金就行了,你不能两者都要求。这是从道理上来说的; 2、但如果你合同上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看看国家的规范 国家规定可以按照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或者按套出售,但是必须在合同里面写清楚,因此格式合同都有各自的选项。
你要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如果五证不齐全是不能修建销售房屋的,也就是说证照不齐全有可能你的房产证办不下来。看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那就有问题了,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那他顶多只能收点订金,至于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收房款的。还要看你交订金时签的订购书内容是怎么约定的。如已签订了合同,那还要看合同上是怎么约定的。
可以。 定金肯定是要在签订合同时候交纳的,这个是合同法规定的; 定金之后双方准备资料,房款比较稳妥的是交给银行监管,最迟要在房产过户当天交纳
应该不算二手房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认为他是顶债房,或者是单位内部人买下转手出售的,这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如果房产证已经办下来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是要交纳一定税金的;相反如果还没有办下来,存在一房二卖的风险的,所以最好手续一定要谨慎了
应该明确;1 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位置、楼层、面积等); 2 租期(年月日————年月日); 3 租金及支付方式(预付季度、半年、一年); 4 押金; 5 物业费、水电费对方交; 6 ;甲方义务: 出租房出现漏水等问题甲方负责维修、承担费用。租赁期内,非乙方违约甲方不得终止合同收房。 7 乙方义务:按合同交付租金及有关物业费等;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不得擅自改动屋内设施; 等等等等,,,,,,
关键是你的购房合同有没有登记备案,如果没有就不生效,因为只有房地产的合同是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的。再有你的房子是否已经建成?否则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允许销售的。如果你的房子还没有建设,肯定就没有预售许可证,因此政府不会赔偿的。即使应该由开发商负责违约责任,一般也就是退还房款,然后按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赔偿利息完事。
我也问过类似的问题,应该不用再做贷款,签完合同两年内,可以拿着购房合同支取住房公积金,支取部分不能高于房子总价。
如果说 那个楼梯是在你家里的室内的话 那就是你的面积 如果是在室外的话 那就是公共的 你和对门 与上下楼平均出钱 买楼梯的面积
首先你要看房子还能不能做更名,如果可以的话,你可以这样做 如果不能的话更名的话,那你就只能等做证在过户了,我也建议你去做一个公证 个税是少不了的,
委托书必须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否则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果经过公证处公证,那么不需要房主本人在合同上签字
开发上可以这么做,跟他们说说好话。 我们这里的开发上还建议这样做那,能够少叫不少费用。,
是否保险就得看你合作的中介的信誉了 但是,一般等房产证下来再交首期基本上不可能,因为中介也会考虑你是否有足够的钱来买房子,我不太清楚你是贷款还是全款,如果是全款,我建议你过户当天把钱交给中介是最保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