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不是法律方面的问题,是政策问题,购房问题你可以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户口向当地派出所咨询。
是的,户籍管理中规定只有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或者老人投靠子女,你以前的户口是北仑的吗,如果是应该有吧,如果没有只好在房产证上加上你们父子两个人的名字,这样是没有问题的
姓名: xx 工作单位:xx 联系电话:xx<br/>兹批准入住xx小区xx楼xx单元xx室<br/>经办人: xx年xx月xx日<br/>上下两联,上联为入住证明存根物业存档,下联给业主,中缝加盖公章(我们用的就是这格式)
你这问题各地做法不一的,特别是各村的情况也不一样,各地区规定也有所不同,你最好到你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向律师面询。
如果当地有这个购房入户的政策的话,你在交首付的时候让开发商给你这个入户申请就行了,他们一般会告诉你怎么做的!<br/>房产证的话,一般是抵押在银行,就算给了你也没用,因为那份房产证没有啥用的,有的盖了抵押得章,有的是另一种房产证,不能交易的!!<br/> 这个你百度一下,百度你的城市 然后加个购房入户,就有了,我也是这么查的!
公积金暂时不能异地贷款,所以你要先弄清楚户口的事,有的二手房是不能入户的。你要搞清楚。<br/><br/>没有户口只能先办理迁户口了,公积金贷款暂时不能异地贷款,确切的说买商品房的时候是不需要本地户口就能买,类似三亚,现在都不能迁户口,本地人不拆迁补偿,买得起房子的寥寥无几。所以你最好详细看下你们买的是限价房?还是商品房?还有去派出所详细问清楚,这家派出所解答不清楚去另一家,或者你可以去当地的中介咨询也可以!<br/>他女朋友没有公积金是不能公积金贷款的,是办不了的!<br/>谁贷款就必须有谁的名字,你可以两个人的名字,还款是谁贷款,那谁就还款的,具体怎么还看你小舅子两人怎么谈还款的事!<br/>这种情况在没有结婚之前最好是先写你小舅子的一个人的名字,结婚之后再加一个也可以,不然以后结婚没结成,房子还要分出去一半!<br/>结婚之后在你小舅子的女朋友户口没迁走,一般是可以贷的,或者你看下你是不是买的新房,二手房原业主的户口没有迁走之前是不能入户的,新房则不需要!<br/>或者你们先看好一个房子和业主商量(在这个房子没有户口的情况下)先签订合同或者公证,先迁户口,户口下来在公积金贷款买这套房!你们看下这样行不行。<br/>就和你说的一样,你小舅子女朋友没有收入来源,那就是你小舅子自己还款,但是有一个好处就是,以后如果离婚,谁借贷谁还款!<br/>上一个错了!<br/>就和你说的一样,你小舅子女朋友没有收入来源,那就是你小舅子自己还款,以后如果离婚,谁借贷谁还款! 但是有一个好处就是如果以后结婚不久离婚,可以向法院证明女方没有还贷,那么这个房子很大的几率女方分不到房子!
您的社保满五年就行 您的资质已经可以了 不需要什么手续,直接掏钱 找房就行!!!!
当然可以,在法律上他属于你父亲,只看你继父愿不愿意给你房子<br/>没有,因为你继父是直接受益人,至于怎么分配他说了算
公积金贷款到过户大概要20天左右,得等担保的电话。过户后还要十五个工作日才能拿到不动产权证。
对于户口问题目前没有有效的解决办法,法院对户口问题是不受理的。
【分析】:目前,在二手房市场,为躲避营业税、个税、减少交易成本,不少人往往采取“先租后买”或先付一部分房款等方式,待5年过后免交营业税、个税时,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种方式存在很大风险。其一,房屋是一宗贵重的特殊商品,实行的是登记备案制度,即房屋归属的唯一凭证是登记备案后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登记簿,在未办理登记备案产权证前,房屋的任何交易都是不合法的。即使“先租后买”或付了款,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卖房;其二,在房屋租赁的几年内,不仅国家随时都有可能出台一些房屋交易和税收政策,而且几年时间房价也有可能出现一些变化,这对买方来说,有着一定的风险;其三,由于房屋产权未办理过户,在几年时间内,卖房为自身利益,极有可能诸如类似的“再行出售”或抵押该房等。 【提醒】:“先租后买”方式躲避有关税费,有悖于有关规定,存在着极大风险,购房者不要“因小失大”,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没有看到合同的原件 可能有这几个问题: 1.你买的房子是单位集资或者是还建房之类的,你的两证一直办不下来不是那个领导没有签字的原因,而是关键的土地出让环节有问题,这个是单位集资或还建房都存在的问题,两证办理的时间肯定无法确定,因为涉及到土地性质的问题。第一个建议:你就不用指望两证能有多长时间才能办下来,这是一个无法确定的因素。 2.现在的问题是,那个公司没有付清全款是合理的,因为他们没有得到完全的合理产权。 3.你所说的损失和对方是对等的(我仅仅是从法律上来说)从个人角度来考虑,你是承担了很大的损失。 4.唯一解决的方法就是走司法途径,不要怕麻烦,你怕麻烦以后会更麻烦,除非情况立马好转,两证马上可以办理了,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存在,但是主要的问题是有不确定因素,就要看你怎么想了,确定打官司就马上行动,不要后悔,也不要怕麻烦,愿意等那就只能等你的两证下来。 5.个人认为走法律途径是最好的,你把他们公司付给你的钱退还给他们,他们把相关手续和房屋使用权退还给你。如果双方有追究损失上的要求,再提请诉讼。如果仅仅是从合同法上来说,损失方是那个公司,你说的个人隐形损失合同法是不支持的,不过合同约定的付款事宜你可以追求那个公司的违约责任。 因为没有看待合同,只能从你的表述中大致判断,仅仅代表个人观点。祝愿你的事情能圆满解决
一般情况下是谁吃了订金谁付中介.你这情况比较特殊,合同写的非常不正确.不管是你不卖,还是客人不要,都要你出中介费,对你非常不公正.再说你订金才10000,中介费要8500.你看着合适的给点中介.
产权人是甲,卖房人是乙.他们之间买卖事实成立,但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理,乙就没有所有权,不能处置该房产,若处置该房产也必须甲出具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后,乙和你之间的买卖行为才有效.也就是说,乙根本没权利将该房出售给你,合同上签字的甲和乙名字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的,若有甲的亲自签名,你的麻烦还少一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你只好通过法律追究乙的责任的.
1、2006年买的期房,定于2007年10月交房,由于房地产商的原因,2009年4月正式交房,期间的补偿金抵掉各种开户费还打了1万元的白条,至今未给;房产证尚未办理; 2、当时买房时从银行待了5万元贷款,10年还清,现在已还近3年; 3、现在准备卖出,我想这样办理,是否正确:(1)还清银行贷款;(2)到房地产商修改合同;(3)修改完合同后由买方最后办理房产证,我和房管局不打交道。 请各位专家给与明确指示,谢谢!如有述说不清楚的,将及时补充。 应当说你的想法恐怕不成行。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只要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倒是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到房地产公司修改合同,修改合同。因为你在贷款时用的是该购房抵押贷款的,你的房产证已经在银行那里,只不是在没还清贷款前,银行不给贷款人而已。
您好!我是天津的律师,您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您与中介及买方签署的合同依法有效,您完全可以依据合同行使您的如下权利: 1.要求中介不起房款余额 2.要求中介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3.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果合同未约定您可以终止或中止合同,目前您恐怕不能拒绝办理。但您可以行使催告权,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给您办理或支付余款,则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驶合同的解除权。 如有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 天津顺法法律服务网
公积金可以提现,但是贷款的钱直接由公积金中心转到银行再到开发商手里,你拿不到现金的,你只可以把你以前的公积金提出来!
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你的律师说的没错,这种性质的房产是不能进入商品房市场的,所以你只能以目前房产所有人与拆建单位协商解决,争取你的最大权益。
租客在同样的房屋买卖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书面的证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和租客变更租赁合同,将出租方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租客同意在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可签一份中止租赁协议,把中止原因和违约金数额写清,租客在中止租赁协议上签字就OK了.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所谓资金监管,就是找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来监管买卖资金,这个第三方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中介。如果是中介的话,对保证资金安全是可以做到的,当然前提是这个中介是诚信的,值得依赖的,因此需要选择信誉中介。另外还要看你们的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这个存折交由卖方保管,因为卖方才是真的拿不走贷款的。 如果要保证资金的彻底安全,建议还是通过银行来做资金监管,即在监管银行开设一个监管帐户,同时与银行约定,要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共同到场办理手续才能提取资金。 从你说的情况上有一点没有看明白:贷款银行是工行,贷款是放在工行存折上,可是资金监管银行又是浦发,不知道浦发如何来做监管?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如果你收取了定金,又不想退给买方,又想良心舒服一点,那么你可以补充合同条款,将房款交纳时间约定完善,再给买方一次机会,时间一到他没交清全款,你就可以安心扣下他的定金了;如果你没收取定金,或是定金交在中介手里,那么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合同是否有效,大部分中介是没有资质,在中介签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如果是卖方的话,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等。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亲自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签字手续。如果是买方的话,一定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还应该亲自到当地的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签字。房屋过户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房屋的契税一般按照首次购房的1%缴纳,如果是90?140平方米的房屋,一定要按照房价的1.5%缴纳;如果是14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那么要按照房价的3%缴纳相关的费用。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屋的交易手续费、房屋的产权登记费还有房屋的评估费等费用都是需要提前准备好的。领取房产证的时候也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已交税费的发票,个人购房需拿着产权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单位购房者一定要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收件清单也是必要的资料。
1、售房者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2、到贷款银行进行提前还款,还款前要在还款银行卡中事先存入足额钱款; 3、在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 4、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解押材料; 5、到担保公司(没有签担保协议的不用去)办理相应手续; 6、到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解抵押首先要向银行提出申请,之后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抵押即可。 向银行提出解抵押申请一般要经过八个环节: ①打电话给贷款银行咨询提前还款事项,包括是否需要交违约金,违约金是多少等; ②去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 ③还款(在约定时间之前打款,约定时间不能是还款日的前后三天。); ④还完款次日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打印利息清单(可以抵个税); ⑤到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取解押材料; ⑥到担保公司(商业贷款不需要去,公积金贷款的当时没签担保协议不用去); 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 ⑧归档,完成解押。 注意:不同银行或有不同规定,详情以贷款行规定为准。 总而言之,如果交易房屋是普通商品房,且已满两年,签完买卖合同之后就可以立即过户。同样地,如果交易房屋是经济适用房,且已满五年的,也可以在签完合同之后过户。
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联系方式等个人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3、住房用途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4、租赁期限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9、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如果承租人由于工作等的变动需要与他人互换住房,应该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换房后,原租赁合同终止,出租人和新的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如果合同未到期时出租人和承租人中有一方要提前解除合同,则要提前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协商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
毋庸置疑,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流程相对比较复杂,房产抵押贷款是中小企业获得贷款最为方便的一种渠道,基本上,各家银行都可以提供这一融资方式。由于目前中小企业中,有房产的占据了多数,也使得这一方式更具可行性。 房产抵押贷款对房产的属性界定非常宽泛,既包括了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如商铺、写字楼、宾馆酒店等,也包括住宅。因此,在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产品中只要没有特别注明是商用房抵押贷款,那么即使企业所使用的经营或办公用房是租赁的,只要企业主有个人房产,也可以作为抵押物为企业申请贷款。 对很多小企业主来说是十分有利的。因为很多老板的个人资产和企业资产往往划分不明,企业的账目报表并不规范,甚至一些老板为了合理避税的目的,会造成企业资产比实际少的情况,而这些都可能给融资制造麻烦。 据银行信贷员介绍,不少小企业主的财务报表都很“难看”,但深入实地考察,却会发现情况要好于报表所呈现的,企业的资产很可能隐藏在报表以外。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使用房产抵押的方式申请贷款,成功率要高出很多,在审核时往往可以“加分”不少。 二次抵押房贷并非不可行 实际上,像睿元这种情况,也属于二次抵押的一种,据了解,目前银行真正可行的二次抵押房产一般是企业提供的个人按揭房产。开展这种业务大多会要求按揭贷款在本行进行。
1、 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等; 2、 被赠与房屋的产权证明; 3、 合法有效的赠与协议公证书; 4、 房屋登记表和平面图; 5、 登记申请书; 6、 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1、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讼 有关专家建议业主,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较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2、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 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赔偿金除了房屋全价款及相应的利息外,还包括业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费用,如印花税、购房契税、交易手续费、测绘费、登记费、利息损失、购房代理费及律师费等,这些都算入消费者实际损失范围内,由开发商补偿。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获赔 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购房者可直接要求开发商退还自己所付款项及相应利息。但通过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情况则要相对复杂些。实践中,都是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属于买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买家,属于买家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买家已向银行提前还款。银行接收还款并终止与购房人的借款合同。 开发商支付购房人首付款利息,即从首付款交付日到开发商归还日该笔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购房人按揭贷款已进入月供阶段,开发商同样应归还购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购房者要求退房时,已居住了一段时间,这期间产生的折旧费应由业主补偿。在退房中,若责任方为开发商,购房者可不对房屋折旧进行补偿,若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则可以不赔偿业主装修费。 退房流程四步走 第1步:购房人通过挂号信、传真或电话向开发商发出退房通知。 第2步:督促开发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负责办理购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合同全部手续。 第三步:督促开发商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购房人。 第四步:办理停止向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贷款银行还款的手续。 至此,消费者与银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开发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购房人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也意味着得以解除。此外,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保险受益人为贷款银行,所以较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办理保险退保手续等。 退房注意事项 1、保险退保手续不要忘 在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买家为其购房上保险,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到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2、违约金就高不就低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全部的,差额部分由开发商继续赔偿。如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开发商则直接按违约金来赔偿。 3、定金双倍退还 根据《合同法》第116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可同时适用。若是购房人的原因导致退房,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但若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者可获得双倍赔偿。 4、办房产证前退房更省事 业主较好是在房产证办完之前办理退房手续,如果拿到房产证后装修房屋时或在其他情况下发生问题需要退房,通常需要一个较长时间的鉴定过程,然后走诉讼之路,拿到胜诉证明后办理退房手续,过程较复杂。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办理流程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核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1、购房人发出退房通知 购房人可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由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如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买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开发商应当退还买房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买房人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手续或者文件尚未签订前,开发商应当代替买房人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房款返还给买房人,并且办理完毕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买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开发商应当每天向买房人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房屋登记办法》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同时小编需要在这里提醒的是目前,我国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税”、“赠与税”等税种,相关继承不动产方面的所得问题,作为“赠与”由个人所得税管辖。
对于大多数开发商来说,一般都是付完首付签完合同,然后和银行签订初步的资料,然后补齐资料,等开发商合同、发票一并出来了,银行进行资料审核,会要求过去面谈。
阶段1:认购阶段 如果购房者还没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购房者向卖房支付的认购金,退房时可以直接向卖房或者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如果所交款项为定金,是一律不退的。 阶段2:已做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已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阶段3:入住阶段 房屋竣工后,购房者已办理了入住手续,但房产证还没有办理下来之前退房的,大多属于卖房违约。购房者可进行阶段二一样的步骤,但同时可以申请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装修损失,还应与物业公司签订解除物业管理的合同,卖方所代收的税费也应退还。 阶段4:房产证办理完毕阶段 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此时会出现一种情况,房产证办理是由卖房垫资,购房者拒付,卖房可以要求提出解除合同。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主要有以下3点: 1、查询户籍状况 首先,购房者需要注意查询房屋的户籍状况,以免入住后无法办理户口迁移。 2、核实房屋情况 除了查询房屋的户籍状况,购房者还需核实房屋的具体情况,看看房屋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房屋的共有权人是否同意转让房屋,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出租等情形。 3、注意结清费用 购房者务必要了解如公共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缴纳和结清情况,虽然这些金额可能并不多,但如果交割不清楚就会遗留下很多问题,一旦售房者拖欠了这些费用,那就会给购房者带来困扰。
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号、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和借款人最近一次的贷款还款凭证;借款职工的储蓄还款账户;借款职工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另外,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业务的变更或终止原所有委托人应带好借款合同身份证户口簿和原《委托书》
公积金贷款还款及解押手续 第一步:还款 不同的银行,规定一般不一样,以及各银行办理手续不一样,因此最好能在还款前向银打电话行咨询,咨询一些具体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和材料。现将我在建设银行还款举例如下: 第一次还款时(2006),需要向建设银行分行提前打电话预约,预约完以后要去建设银行前门分行拿预约还款通知单,而且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以及贷款合同资料,然后才能持支行开具的还款通知以及身份证和钱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银行柜台办理。 第二次还款的时候就方便多了,2007年还款,打电话咨询后只需要到指定的银行柜台办理就可以了,不用预约了。建设银行一般是每月24日之前的每周二、四才能办理(建议是提前打电话咨询一下,因为银行可能会随时调整)。 特别提请注意:去银行办理还款,最好能提前将还的钱倒到一张卡里,这样避免麻烦。一般还款柜台不办理日常人民币业务,如果带的存折,还需要到普通的窗口排队将钱划到他们指定的帐户,如果带的卡,他们还款柜台就能直接从卡里划走。不知道是为什么,反正他们就是这么操作的,为了避免麻烦,所以还是建议提前将钱倒到卡里)。 在银行还清贷款后,取得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一式两份。 注:如果是商业贷款,还能直接从银行拿到银行收押的购房合同原件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如果已经办理了抵押的,购房人已经拿到了以上两证的,就需要拿到房屋他项权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些一般在住房担保中心留存。 第二步:办理担保终结手续 如果贷款全部还完了,下一步就是去住房担保中心办理担保终结手续。贷款担保终结手续需要到住房公积金贷保中心办理; 需要带的东西: 1、银行开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2、住房贷款合同原件; 3、借款人(主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由配偶或直系亲属代办的还需要出具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或者共同的户口本,有其他人员代办的需要出具代办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 4、担保中心开具的担保服务费发票原件;
涉外房地产,泛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购买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着涉外权益。(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 涉外房地产转让在境外进行的应取得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公证、外交机构的认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者有关商务代办处的认证;在中国境内进行的也应经公证机关公证。境外发往境内的文书应当经中国驻该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文书为外文的还应附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在香港进行的可以委托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可办理内地业务的律师办理,主要是签订买卖合同,办理有关公证。
? ?(1)抵押权的设定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当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房屋提供抵押担保时,作为抵押物的房屋仍然保留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手中,无须交给债权人占有。这是抵押担保最显著的特征,是抵押区别于质押、留置的标志。由于不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收益抵押物,抵押权人也无须支付保管抵押物而发生的费用和承担抵押物的灭失风险。但是,不转移占有随之而来的风险就是抵押人可以随时处分抵押物,导致抵押权无法实现,因此,对于利用房屋设定抵押来说,抵押登记就显得尤为重要。 ? ?(2)抵押权是一种物权,根据物权的发生应当遵循公示、公信的原则,由于不转移房屋的占有,无法以交付的方式实现物权的公示。为了保护抵押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利益,采取登记的方式实现抵押权的公示,从而保证抵押权的实现,维护交易的安全,避免纠纷出现,才能实现抵押制度的功能。因此,房屋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 ?(3)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方才生效。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也就是说,《物权法》对房屋的抵押权坚持登记生效原则,即抵押权必须在法律指定的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抵押权不生效力,双方当事人之间没有产生在抵押物上建立抵押权的法律后果,更不能对杭第三人。但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不同,只要当事人双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抵押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并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则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但此时,抵押权尚未设立。只有在办理了抵押权登记手续后,抵押权才得以设立。因此,抵押合同成立并生效后,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也有义务到法律指定的机关去办理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