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这个70年和50年实际是指土地使用年限。购买房屋后,房屋即属于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权和使用权。国家享有土地的权,一般来说,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5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50年产权、70年产权的政策规定: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的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时候算起的。而房屋的权则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包括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一般,在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终止日期,指的是用于建筑的地块使用期限。而“房屋权”年限,根据《物权法》规定,市民购买房屋后,就取得了房屋的权,这个权限是终身有效的。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关于使用年限的计算,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要2年,购买房屋后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使用年限则更短,房屋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之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房产产权期限缩水”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土地产权绝对不出让,而土地的使用权也是有一定出让年限的,最高只有70年。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私人房屋进行补偿,房屋的产权人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1、设施设备清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将设施设备的品色、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等问题写清楚,交房时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点。这些设施设备通常包括空调、抽油烟机、灯具、热水器等。 2、水、电、煤气、 清点过户买方和卖方要一起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或公司办理过户手续,并看一下有没有其他欠费,如滞纳金。如果有的话,可以要求原房主补缴。 3、电话、宽带、有线电视过户房主应持开户卡和买方一起到交费处办理更名手续,同样也要结清欠费。 4、物业维修资金过户买卖双方到物业公司办理更名手续就可以了。 5、物业更名以及费用结清买卖双方要到小区的物业公司办理物业更名手续并缴纳费用,通常由卖方交至交房的当月,下月物业费开始由买方缴纳。 6、户口迁移买卖双方一起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询问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果原房主的户口仍然没有迁走,那么买方可以根据合同依法追究卖方的责任。 7、清点钥匙卖方交给买方的钥匙应该包括:房间钥匙、单元大门的钥匙,防盗门钥匙、信箱钥匙等。 8、签署《房屋交接书》《房屋交接书》应该将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用文字的形式固定下来,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拿一份。先验收房屋,再签署《房屋交接书》。
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1、只拥有使用权的房屋,除了普通商品房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公租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 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2、只有使用权,但可以继承的房屋,有一些央产房、军产房等不能上市交易,虽然只有使用权,但政策允许继 承。当然,继承的也只能是使用权,即死者的继承人对该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 。然而多个继承人如何公平、合理并友好地行使共同的使用权,在实践中一直 是个复杂的问题。 3、只有使用权,但不能继承的房屋,此类房屋比较典型的是公租房。公租房的性质是租赁,对于租赁的房屋, 公民不拥有权,而且使用权也不能继承。 4、农村宅基地及上房屋,宅基地只有本集体组织成员才可申请取得,而且有“一户一宅”原则,所以,它的继承还关系到继承人的身份问题。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1、属于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有依法被拆除的危险性。购买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小产权房的附属配套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因不在国家规划之列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2、小产权房没有取得国家颁发的房屋产权产权证书,不能合法设定房屋抵押权,不具有房屋产权,不能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如果遇有国家征地或者拆迁的情形,购房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小产权房购房合同属于违法,应当认定无效。如果遇有房屋产权纠纷,则缺少有效的解决纠纷的依据和法律保护。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40年产权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1、暂住证办理条件:不是本市常住户口人员,需要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办理暂住登记。 2、办理暂住证需提供的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暂住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寸一张(必须)以及《暂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
风险一:学籍被占用 原房主户口不迁出去,最明显的问题就是占用上学名额,很多买房人为了孩子花高价买学区房,等买了房子才发现房东户口没迁出去,学籍也被占用了,就算能协商,如果因为这错过孩子的入学时间,得后悔死了。 风险二:易产生债务纠纷 如果原房主涉及了债务纠纷,户口还在你的房子上,有债主或者法院找上来就麻烦了。 风险三:转卖时影响成交价 买的房子过几年想转卖出去,对方买主问到迁户口的问题,得知你的户口根本不在这,而是原房主的户口占用着房子,换做谁都会犹豫,毕竟涉及的人越多麻烦也越多,这很有可能成为别人跟你讨价还价的好借口。 风险四:拆迁补偿影响分配 还有一种风险可能就是拆迁补偿了,虽然拆迁主要看户口本,但在实际操作的时候还是会根据实际居住人数分配补偿款,如果遇到一个事多的原房主,又将是无休止的麻烦。 看到这里,估计该有朋友说了,既然对方不迁户口有这么多问题,买房的时候提前跟其约定好,在合同里明确一下迁出时间以及违约金比例,可是别忘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房东无赖你也拿他没辙。怎么会拿他没办法呢,去法院告他或者让派出所的人把他户口迁出来不就行了?问题远没有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 根据1958年1月9日施行且至今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管理范畴,法院无权受理以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买房人可以依据合同要求对方支付逾期迁户口的违约金,但是不能强制要求对方迁户口,就算是公安机关也无权让人家迁户口,最后顶多能要回点违约金,也没解决根本问题。 所以一切还是要防患于未然,买房之前就要做好准备,除了在合同里写清楚户口迁出时间,最好亲自到辖区所在的派出所核实一下户口情况,或者委托中介机构核实房屋信息,并出具加盖中介公章的书面核实报告,以免个别中介从中期满购房人,出现问题还可以追究中介的连带责任。还有一个重要的手段就是不要急着付尾款,在确认对方已经迁出户口、没有其他问题后再给对方尾款,尾款最好数额不要太少,几万块可能对人家没有威胁力,买卖二手房坑太多,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
房子不能获得国家发放的房子所有权证书,相关于契合国家法律、可以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书、土地运用权证的商品房。对于上述类型不合法建造由于没有经过政府征地和 土地出让手续,所以无法处理产权证和土地运用证,只能获得乡、村一级安排发放的不被国家供认的所谓产权证书,所以被称为小产权房。无产权房,没有进行土地挂号的也没有进行房子刮号。所以对于这样的房子是没有任何产权的,准确的说,产权对房子和土地而言没有巨细之分,要从有无产权上,而不是从产权巨细上面界定,小产权房就是无产权房。
1、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找开发商咨询吧,准备买房。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8、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9、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0、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买二手房时,户口纠纷非常常见。因为一般情况下一房不能有多个户口存在。很多买房人事先没有跟原房主约定好,房子过户后,原房主户口迁出问题,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因此,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应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一、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房子70年到期,其实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权期限,而土地使用权是房屋产权的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居住用地的最高年限为70年。但是70年到期后,房子是不会收回的,土地使用证上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取。也就是说,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卖方本人不在,是可以全权委托给其他的办理的,只要在公证处公证就行了,受托人可以全权代理产权人(委托人),签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br/>一般操作如下:<br/>1、到所在公证处办理全权公证委托<br/>2、租赁去辖区房屋租赁管理所查询,抵押情况到房管局可查询<br/>3、出示公证委托书,<br/>4、定金必须是业主本人收(最好转账到产权人账户),规避风险,在签了合同的前提下按约定付定金,受托人出具定金收据。
您好,应该尽快办理过户手续。前提是你买宅院是否是合法情况!合法的话,就要积极要求对方过户。如果对方不过户则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办理。需要进一步法律帮助请来电或到所详谈。
你的情况和你们当地的政策惯例我不知道,只能给你点小意见<br/>第一,那0.2的回扣是不合理的,合同虽然是私自订立的,但有双方签字和中保人,那么就有效力,但你和他们协议了,就没办法了<br/>第二,那12%要看村里按什么情况多给的,如果是照顾村里人,那么很有可能以户籍认定,你就不太容易得了;要是对拆迁安置补偿的增补,那么,这部分面积还是你的
得看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是谁 如果是爸爸的则无效 是妈妈的则有效 夫妻共同的无效
违约行为一般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br/>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br/>(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br/>(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br/>(3)继续履行.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br/>其他补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先试试找到房东,如果找不到,可以尝试到法院起诉对方履行买卖合同,有时收到传票房东就跳出来了。<br/>如果房东不同意过户,一样法院起诉对方,案由仍旧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因为事实上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即使没有具体明确约定过户的义务,针对买卖房屋而言,过户是一种必然的义务,不过户等同于房屋还未交付,即房屋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
你好,如果可以买,但是要房东的家人人都要签字同意卖,
1、房屋中介员工离职并不影响你与中介公司签订的购买房屋居间合同的效力。<br/>2、银行贷款要求严格了是事实,并不能因次而增加中介费。中介费的收费比例由规定的,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交易房屋价格的1%。
屁,,,法院说有抵押,抵押人有优先受偿权。!!<br/>楼主差矣:如果他提高的土地证是真实的,那么抵押登记有效。如果弄的是假土地证骗取抵押登记那是无效的。法律上是不认可的!楼主可以去找个律师好好问问!分给我我吧。<br/>这个我不是律师。具体哪条我也不知道额。你可以找律师问问嘛
实在不行,你只能找人民调解委员会了。。 <br/>你只要提前一个月和租客声明要卖应该可以解除合同呀! <br/>现在看应该是他有点耍懒了。 <br/>却记:一定要先得到租客书面承诺不购买你的房子才行,要不然会很麻烦的!
按照规定,拆迁时房屋补偿款应该支付与房产证的所有者。 <br/>具体操作中各地不一致。 <br/>总的所来是有风险的,最好慎重。
您好 既然资金不到位 交易就无法继续进行 收个意向金或者定金吧 如果对方规定时间资金还是没到位 就把钱退还给对方 只能这样了 建议您再找找别的客户把 如果你不急 就等对方资金到位了再签合同 否则有别的客户可以全款甚至出更高的价格 您的房子签了协议 容易耽搁卖房 祝您好运
1,2008年以后登记的房屋,只需老公一人就可以办理。2008年以前的则需夫妻2人共同办理。<br/>2,可以委托他人代办,授权委托书须经委托人所在地公证。
我看你是遇上业余的中介了。<br/>通常是这样的。<br/>你交了定金,定的内容其实就是一纸合约。<br/>合约中自然要详细约定所有的关于房产交割的内容,也包括所有的费用。<br/>有详细的合同约定了所有的费用,自然不会再有房东提出新的收费来刁难你了。<br/>另外房产交割手续也不是一次2次可以解决的。<br/>除了约定截至的日期,还要约定各项内容的办理时间。<br/>比如核税,比如申请贷款,比如进交易中心,比如物业的进退户。比如水电煤何时更名等等。<br/><br/>每笔钱,定金,首付,余款等何时支付,都要有详细的约定的。<br/>付定金就是要有详细的定的内容,如果没有内容,定个P啊。<br/>还不错,希望你采纳。
有约定按约定执行。<br/>一般城市,关于面积误差,合同中都是格式条款,按法规执行。<br/>你这个应该是小地方吧,签的霸王合同。 <br/>你说的国家标准,是在双方就面积没有约定的前提下执行的。
办理正规银行贷款,需要你的收入情况证明和抵押不动产。<br/>你没有工作,就不会开到收入情况证明,有没有房子抵押,所以~正规的银行抵押贷款,你是办不成的。<br/>只有找社会上的高利贷办理。
不能。<br/>已经备案了,取消备案的话很难,房管局一般情况下不接受取消备案,一般是购房人意外去世等不得以的情况由法院等提出才可能取消备案。
首先你需要证明房屋买卖协议成立并生效;其次你需要证明双方都履行了相应的合同义务;你已经付款,对方需要配合你过户;如果人不在本地的,找人代理,代理人需要出具公证机关公证的特别授权书。
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只能说大部分是首付三成(现在政策是2成起)。贷款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及其他资产证明。贷款是在银行的,其他过户等手续去房管部门。
只有产权证没办下来,应该还可以更名。<br/>如果手续还没到房管局,可以通过你买房子的那里去咨询一下,如果可以改名字,他们肯定会给你改,可能会塞点黑钱,关系好就用不着。手续都在房管所的话改名字就麻烦。<br/>等证办下来,要换名字只有过户,会缴很大一笔钱。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如果是现在过户的话,就不用写协议,让她直接去房管局给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是以后过户,就写一个赠与协议或者买卖协议,网上这种合同挺多的。如果老太太去不了房管局就做一个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没有房本,还要分情况,还要问开发商大产权证办下来没有,如果办下来就不好办,如果没有办下来,让她和你去开发商那办理更名手续。
一般的情况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br/>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br/>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他们违约,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br/>买房的合同只能说明你们双方对房屋和价款意思达成一致,在该房屋尚未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之前,你们可以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若房屋他们又转手卖给不知道你们交易关系的第三方,那么你们只能主张违约金,而不能以合同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br/>至于合同行为,只要老张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非精神病,且并非受压迫、欺骗;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而并不需要他的老婆授权,即使她老婆不承认,你门也可以直接将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br/>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在处理日常生活用品花费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涉及房屋等重大财产的,需要双方一致表示同意,但是第三人相信一方有权处理的除外,像老张这种就属于,需要你和中介去举证。<br/>说了这么多,你就记住一点,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变动,你们只是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合同是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只能督促他履行合同,去过户。如果他们就是不过户,你们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通过合同违约来对抗他们,就是主张违约金。只要到期没有履行,比如你所说的30天满,就可以起诉。 <br/>至于老张是不是无权代理,不用管他,就算是无权处分,债权行为并不需要具有合法处分权,就算老张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需要老张对你们负责,而他承担的这份合同责任需要以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担保,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老婆所说的无权代理,合同有老张的签名,你们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以老张这个卖方作为被告就行了。
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 <br/>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那得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如果你买的属于宅基地性质的,那就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br/>因为宅基地不允许买卖。
您好!<br/>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其实就变成你父亲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因为是你父亲和母亲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故虽只写了你父亲一人的名字但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了。清楚了这个我们再谈下列问题:<br/>1,办理公证的话一定是是办理赠与公证,即父亲、母亲为赠与人,女儿为受赠人。一旦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后,女儿就可以处置变卖房子了。<br/>2.一旦赠与合同公证办理完毕,房产证上的名字经过户登记改为女儿的名字,父亲(包括未显名的母亲)都没有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了。<br/>3.如上所述,一旦父亲公证女儿以后,父亲自然没有权利再将房子过户给别人的权利了,因为房子已经是女儿的了,但有一点需明确,公正办理后,产证上名字仍是父亲,所以还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高枕无忧,如果你父亲背着你们拿着产证和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如果第三人善意且给付了市场价,那么第三人就将因公信力善意取得这个房产,所以办完公证后务必要尽快去变更登记。<br/>4.房子70平,我不知道你们那边市场价多少,一般公证费是赠与部分房产市场价的2%,举个例子,如果你们那边市场价是2万一平,那么公证费就是70*2*2%=2.8万 而房产交易中心还要收3.5%左右的税收费用,也就是说,公证费 房产交易中心的费用一共是房屋总价的5.5% 以2万一平来算,总共要花费7万7千。应该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了。<br/>5.材料的话,首先是当事人,即赠与人父亲母亲;受赠人女儿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合同,房产证,当初购买该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br/>希望能帮到您!<br/>可以的,但是还要和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银行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的协议,将你父亲的名字变成你的名字。也是要去公证处公证的。<br/>这个公证500块左右吧,不是发放贷款,是变更抵押人,这个你办理公证赠与合同公证之前也要和银行说一声的,说你们要办赠与公证了,银行那边就会派工作人员和你们签订变更银行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的变更协议并公证。主要你和他们到时候在签协议的时候和他们说清楚其实之前的贷款一直是你本人在还的,问题就不大了,毕竟不是申请贷款而是变更抵押人而已呵呵。
没什么好保护的,你们现在只能保留好你的出资记录,最好是通过你的卡来支付各项费用。如果你老公与婆婆不介意的话,婆婆那里你们就写好一条欠条给她,说明借来买房,如果此房一旦卖掉,就归还这10万块给婆婆。<br/><br/>但以后过户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除非你们那的限购跟长春一样,只限新房,不限二手房。
现在是年终了,如果买你房子客户是全款的,那么时间肯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就得等到四月份左右了!这是时间都是看银行放款的问题!
这个房子建议你最好不要买。因为这个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个人只有使用的权利,该土地不能分割,所以不能办理该房屋的小土地证。所以现在的卖方才只有书面协议,没有过户后的产权证。这种房子如果自己住还好,只是法律部予保障。如果正好遇到征地或拆迁,不会有什么补偿的,当然,这种房子肯定要便宜。具体利弊已经说清楚了,请自己衡量。
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br/>按30万算,过户税费约为25000元。<br/>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按照你的说法只有一本产证 离婚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协议离婚 这种就有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二种就是判决离婚 这种是没有离婚证的 只有法院判决书和生效书 虽然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但要证明这房子确实是属于他的 没争议 如果是法院判决书 对财产都会有明确的分割和生效时间 这就能成为房管局受理的依据 协议离婚的话一般也都会也明财产的归属 说了那么多废话 就是要上面两种方法任选其一 来证明这套房子是属于这个女的 房管局才会受理 你只要卖方提供上述其一资料就可以 如果她提供不出或者不愿意提供 一般的房屋转让合同都有约定 这种情况下可以算他违约 他要付违约责任 不需要什么过程 只要一共那些材料 房屋归属没争议 你其他手续齐全 房管局肯定会给你过户
如果是赠与过户的需要先办理公证然后到房管局进行纳税以及过户流程。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1、首先说他是否有权卖自己的房,没有规避任何法律法规。如果没有上述障碍的话,针对你所说的情况,法院不能依据没有办理房产证为由,解除买卖合同无效。<br/>2、房屋买卖是以交付房款过户为合同履行完毕,没有过户并不能证明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违法,而是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我认为法院要从公平的角度判决的话,不会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的。<br/>3、如果合同不违法公证处没有责任,它只是证明当初你们签合同是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br/>4、判决对你不利你当然要上诉的,已经有很多案例表明,一旦你们的买卖合同违法,(如居民到农村购房随不合法,但合同解除后房主还是要对买房人投入给予补偿的)对方还是有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br/>5、你还可以起诉要对方赔偿因对方在合同中过错给你造成的损失。
二手房交易步骤: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买方下定金。2.买房准备资料找银行申请贷款,(资料较为繁琐,一定要询问清楚,避免浪费大量时间),买卖双方到银行做面签,即贷款合同。3.银行电核批过后,买方到对应房地局做购房资格核查,48后核查结果。4.买卖夫妻双方到房地局安排过户,过完户缴纳过户税费取得收件单由业主方先拿着,然后做土地证面签,双方去银行转首期款。5.过户大概5个工作日出房产证,客户方凭收件单和本人身份证去取房产证,然后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1后就出来。6.两证出来后担保公司收走到银行做抵押,业主就可以收到剩余房款。 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有一定风险,看双方信任度可以调整或增加。如果有中介方风险降低很多。
房产过户的手续:<br/>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br/>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br/>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 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的份额) 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