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第一步,应分清不同类型分别准备所列不同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第二步,当事人可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第三步,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收起
只要有房子就能落的,但是现在户口没有什么用途啊,婚后子女的户口是跟母亲的,这和孩子以后上学是有点关系的,除此之外我觉得没什么用途了.再有现在唐山的房价太虚高了,买房还是谨慎为妙啊
买房屋是为了居住的,你在苏州买房子,又长期住在苏州,是可以将户口迁到苏州的,因为国家有这个政策.
期房的房权证不一定能按时办理出来,所以不能迁户口也正常,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的房子不是要拆迁吗?如果把他们的户口弄进来的话,到时就得征得他们的同意呀,所以建议你还是出有关部门咨询一下再说吧
买30万以上的新房,一次性付清房款,可以办理一家三口的"蓝印户口",此房在本人名下必须存在两年以上就可以转为天津市正式户口.办理此业务必须到天津市公安局蓝印户口办公室.你可以通过114查电话详问.
早就没有买房迁户一说了。如果你是本科毕业可以在公司办理调干,否则就要按招工办理。当然这个前提是你们公司有这项福利。或都可以随迁,不过据说很难。
三面亭主人:你好! my1996是对的。 第一,能在! 第二,迁户口对原住房无论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没有任何影响!
现在的新房子都是80左右的啊!都可以迁户口!你要是买二手房或小户型去任何一个辖区派出所问一下就行!你不会找不到辖区派出所吧?最好找的在幸福河和南洪街,都在街面上!
你好!这类情况我以前也碰到过,很麻烦的,如果你们双方在合同里没有约定户口问题的话,很难解决,只有上法院起诉! 你看下这篇报道:
贷款买房是能够办理房产证的,只不过办理过程中,通过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把房产证先办成了《他项权力证》在银行抵押,等你还清贷款以后,银行把这个证给你,你再到房管局去办理房产证。迁户口没有房产证时,你可以把你当时办理住房贷款的银行借款凭证提供给派出所,还有购房协议书,交款收据等,我前段时间也是这么办理的,现在也办完了,拿到了户口本,但是一切需要时间和耐心,祝你早日办理完毕。
当然要迁了,买房人是肯定要迁入的,否则如果那地方拆迁,他的户口不走,他拿钱,买房人能干吗?另外,现在好多人买房也是为了孩子上学,户口必须迁入,学校才接收呢?
如果原来的户口没有迁走,您是无法落户的. 建议您查看一下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必要时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
如果公房的产权还是单位的话,一般来说,你只能得到很少赔偿金,不过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另外安置住房; 如果公房的产权已全部转给你的,你可以按一般商品房的赔偿标准得到补偿,但是得不到卖给开发商的价格
任重道远:你好! 农村拆迁补偿方式基本上形成有三种: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及另外划一块宅基地重新建设。前两种一样,后者城镇户口没有份。
毛毛:你好! 〈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八条“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公安机关受理:(一)在市区投资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累计纳税人民币5万元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二)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单身人员应达50平方米以上、已婚人员应达75平方米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或经商、兴办产业,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三)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四)结婚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五)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无业)父母或农村50周岁以上的父母;(六)本市居民户口迁往农村合法固定住所的;(七)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