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在房地产法规里面,你的房产在你婚后买的,不管是谁出的钱都是属于你们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如果以后离婚的话是双方的财产,如是你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前做了财产公正,这房子就是你一个人的财产。你丈夫虽说现在和你签了证明,但最好是做个财产公正,证明房产为你一个人所有
你好,正常的房屋买卖最终是要通过房产交易中心才能成交的。比较保险的做法,是你的房产证是在房产交易中心正式签定房产买卖合同时才出具,土地证是购房者在办理新的土地证时出具,中介公司只是收取中介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你身份的复印件和你本人的签字。比较复杂的是购房者还要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你与中介公司已签署相关有效协议的话,还要考察该中介的可靠性,在确认没有问题的前提下才可以将你的证件交给他们,否则就有巨大的风险(后续款)。建议你在几个关键步骤时要一起参与,一是办过户手续,二是办土地证,三是办贷款协议时,尤其是后者……否则届时卷款逃跑,你上哪追去?当然可能我们太小人心理了,但有时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身份证号码是不应该变的啊。 一般来说,户口迁出和迁入地的派出所都会有相关的留存档案,可以开证明的。 有了证明那么办理过户是没有问题的
要看为何延迟~因下雨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就要推后,因建设单位的问题延迟,可索赔,不过一般的是开发商给你免除点物业费罢了,若深究都没好处~~~~~~~~~~~~~~~~~~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1、你的叔叔没有权利处置房产; 2、如果没有办理过户,而且明知道你的叔叔不是产权人的话,那么购买方根本就不具备善意第三人的主体资格。 解决: 购房方将房产腾退; 购买方的损失由你的叔叔承担
1.完全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2.有收据和实际占有房屋多年,都可以作为买卖关系成立的要件。 3.在他不配合的情况下,不能准确分辨是不是他的托词,但第2点所说,你们买卖关系是成立的,出现问题责任也是在他,你属善意的第三方。 4.你可以放心通过法律解决,有很多类似的案例,都是买方胜出。
我这里很多房子都没有房产证,是购房合同,只要产权清晰就能买卖,你要到房管局问清楚,办的证是谁的名字,有可能是原房主的。再过户就原房主要交很多税了。就看合同有没有在房管局留底了。若留底就可能会是原房主的名字。
财政部门收契税和税务部门收营业税都是按房地产评估价值征收的。银行抵押贷款也是根据房地产评估价值来确定抵押价值和贷款额的。房地产评估价值低,对卖方在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规费时有利,但是对你,也就是买方在交契税、交易费等规费时也是有利的。虽然给你贷款带来了麻烦,但是不影响你今后转让房地产的收益。因为今后你转让房地产时,营业税也是根据那时的房地产评估价值征收的,个人所得税也可以按评估价的一个比例征收。 买二手房要注意: 1、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谁的,要查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最好还有《土地使用权证》),必须是原件。2、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受到限制,如是否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会有他项权利记载),是否查封,是否被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限制等,如果抵押,抵押权人是否有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3、是否出租,如果出租,租赁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4、是否有房屋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是否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由于集资建房属于福利性质的房屋,一般在购买时单位会有一些限制条款,跟房管局无关.象你们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在单位办理更名手续,交纳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单位自己征收的,相当于劳务费的性质,可以到单位房管处咨询;如单位不愿办理更名手续,那么只有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再过户,这种费用是收取房价的7%(1.5%的过户费和5.5%的交易税费).
有产权证就表示属于私产,可以买卖;没有产权就表示卖方和单位之间还有权属争议,建议不要购买.
不能够买呀,要不很麻烦,你让卖房人看看是否能够转成私产,之后再出售,但是在转私产的时间一定要谈好那笔费用由谁出,而且估计时间也比较长吧!
5453 5331都是那一片的 对要是 满了5年,和商品房的税是一样的,除了多土地出让金.我不知道还有21项那么多的税. 不好意思
1:你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此时转手多交营业税和个税。 2:房子只要价格合适,是卖的出去的,当你损失不小。 3:从开发商那里改名字是行不通的,因为在你认购时,你的合同已在房产局备案了。 你可以尽快办到房产证,在五年后转让,这样损失才最小,拿到房子后可以先租出去,减少损失。
该协议是否本来就是无效协议? 如你在协议中有规定抵押事宜(专业术语叫权利瑕疵)的处理方式,按约定,没有约定找中介公司处理 我该通过什么渠道达到退款的目的? 如果想你说的不退,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合同生效时间以签字的时间为准,履行以具体的履行要件为准. <br/> <br/>在后一家公司看房和前一家公司不存在着什么关系,他们的看房确认书上又没有此房一定要从该公司买的排他性条款.所以前一家公司的诉求应该是没法成立的. <br/> <br/>和后一家的合同,我看了一下您的叙述,这个情况好乱啊. <br/> <br/>这个房子要卖的话,首先应该是产权明晰,不存在纠纷,像他这个房子产权人有好几个,这个就得出具其他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文件. <br/> <br/>可以去中介协会和建委去投诉,他们会更为详细的解决您的问题. <br/> <br/>如果您没跳过中介私下成交是不会有问题的.
如果是现在过户的话,就不用写协议,让她直接去房管局给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是以后过户,就写一个赠与协议或者买卖协议,网上这种合同挺多的。如果老太太去不了房管局就做一个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办理委托手续。如果没有房本,还要分情况,还要问开发商大产权证办下来没有,如果办下来就不好办,如果没有办下来,让她和你去开发商那办理更名手续。
一般的情况二手房交易过户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br/>4、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2、 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br/>3、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这种情况你们只能起诉他们违约,房屋的产权转移以登记为要件。<br/>买房的合同只能说明你们双方对房屋和价款意思达成一致,在该房屋尚未出卖给善意第三人之前,你们可以请求他们继续履行合同--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若房屋他们又转手卖给不知道你们交易关系的第三方,那么你们只能主张违约金,而不能以合同为由主张房屋所有权。<br/>至于合同行为,只要老张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也就是非精神病,且并非受压迫、欺骗;那么他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和约束的。而并不需要他的老婆授权,即使她老婆不承认,你门也可以直接将老张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br/>夫妻双方互为代理人,在处理日常生活用品花费时,不需要另一方的同意,但是涉及房屋等重大财产的,需要双方一致表示同意,但是第三人相信一方有权处理的除外,像老张这种就属于,需要你和中介去举证。<br/>说了这么多,你就记住一点,房屋所有权并没有变动,你们只是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合同是真实有效受法律保护的;你们只能督促他履行合同,去过户。如果他们就是不过户,你们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通过合同违约来对抗他们,就是主张违约金。只要到期没有履行,比如你所说的30天满,就可以起诉。 <br/>至于老张是不是无权代理,不用管他,就算是无权处分,债权行为并不需要具有合法处分权,就算老张无权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也可以签订合同,如果不履行,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只需要老张对你们负责,而他承担的这份合同责任需要以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为担保,所以你不用担心她老婆所说的无权代理,合同有老张的签名,你们作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只要以老张这个卖方作为被告就行了。
按理说是不需要进行公证的,但是现在有些地方部门就是要经济效益,不公证就不给你办理过户,老百姓还真没有办法,只能认了,如果要较真的话,可以告房地局不作为。 <br/>这类公证就是房产局把本来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社会机构,社会机构又能得利,,形成利益集团,损害的是广大群众。
你们当初没有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吗?或者协议吗?如果有的话就可以按照上面的约定追究他违约责任了。如果没有的话你可以根据房主给你写的房款收条起诉他。
那得看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了,如果你买的属于宅基地性质的,那就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br/>因为宅基地不允许买卖。
您好!<br/>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父亲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其实就变成你父亲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了,因为是你父亲和母亲婚姻存续期间所得房产。故虽只写了你父亲一人的名字但是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了。清楚了这个我们再谈下列问题:<br/>1,办理公证的话一定是是办理赠与公证,即父亲、母亲为赠与人,女儿为受赠人。一旦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凭公证书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房产证上的名字后,女儿就可以处置变卖房子了。<br/>2.一旦赠与合同公证办理完毕,房产证上的名字经过户登记改为女儿的名字,父亲(包括未显名的母亲)都没有对这个房子的所有权了。<br/>3.如上所述,一旦父亲公证女儿以后,父亲自然没有权利再将房子过户给别人的权利了,因为房子已经是女儿的了,但有一点需明确,公正办理后,产证上名字仍是父亲,所以还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才能高枕无忧,如果你父亲背着你们拿着产证和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如果第三人善意且给付了市场价,那么第三人就将因公信力善意取得这个房产,所以办完公证后务必要尽快去变更登记。<br/>4.房子70平,我不知道你们那边市场价多少,一般公证费是赠与部分房产市场价的2%,举个例子,如果你们那边市场价是2万一平,那么公证费就是70*2*2%=2.8万 而房产交易中心还要收3.5%左右的税收费用,也就是说,公证费 房产交易中心的费用一共是房屋总价的5.5% 以2万一平来算,总共要花费7万7千。应该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了。<br/>5.材料的话,首先是当事人,即赠与人父亲母亲;受赠人女儿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合同,房产证,当初购买该房产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就可以了。<br/>希望能帮到您!<br/>可以的,但是还要和贷款银行签订一份变更银行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的协议,将你父亲的名字变成你的名字。也是要去公证处公证的。<br/>这个公证500块左右吧,不是发放贷款,是变更抵押人,这个你办理公证赠与合同公证之前也要和银行说一声的,说你们要办赠与公证了,银行那边就会派工作人员和你们签订变更银行抵押借款合同抵押人的变更协议并公证。主要你和他们到时候在签协议的时候和他们说清楚其实之前的贷款一直是你本人在还的,问题就不大了,毕竟不是申请贷款而是变更抵押人而已呵呵。
没什么好保护的,你们现在只能保留好你的出资记录,最好是通过你的卡来支付各项费用。如果你老公与婆婆不介意的话,婆婆那里你们就写好一条欠条给她,说明借来买房,如果此房一旦卖掉,就归还这10万块给婆婆。<br/><br/>但以后过户也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除非你们那的限购跟长春一样,只限新房,不限二手房。
现在是年终了,如果买你房子客户是全款的,那么时间肯定在15个工作日内就能完成!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那么就得等到四月份左右了!这是时间都是看银行放款的问题!
这个房子建议你最好不要买。因为这个房子属于小产权房,因为土地是集体的,个人只有使用的权利,该土地不能分割,所以不能办理该房屋的小土地证。所以现在的卖方才只有书面协议,没有过户后的产权证。这种房子如果自己住还好,只是法律部予保障。如果正好遇到征地或拆迁,不会有什么补偿的,当然,这种房子肯定要便宜。具体利弊已经说清楚了,请自己衡量。
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营业税5.5%(房产证大于5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以上税点均按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br/>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br/>报税价是你们自己定的。房管局的电脑系统对当地每个区域有一个最低的评估价。你们报的报税价高于那评估价就按你们的价计税。低于的话就按系统的评估价计算。对这评估价最了解的是当地同区域的房产中介,因为他们经常去过户,知道能最低报多少可以通过,所以建议你去中介那了解下。<br/>按30万算,过户税费约为25000元。<br/>注:以上只为房产过户的房管局及税局收取的费用,未含房产中介费、银行贷款费及小区房的住房维修基金等在内。
按照你的说法只有一本产证 离婚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协议离婚 这种就有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二种就是判决离婚 这种是没有离婚证的 只有法院判决书和生效书 虽然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但要证明这房子确实是属于他的 没争议 如果是法院判决书 对财产都会有明确的分割和生效时间 这就能成为房管局受理的依据 协议离婚的话一般也都会也明财产的归属 说了那么多废话 就是要上面两种方法任选其一 来证明这套房子是属于这个女的 房管局才会受理 你只要卖方提供上述其一资料就可以 如果她提供不出或者不愿意提供 一般的房屋转让合同都有约定 这种情况下可以算他违约 他要付违约责任 不需要什么过程 只要一共那些材料 房屋归属没争议 你其他手续齐全 房管局肯定会给你过户
如果是赠与过户的需要先办理公证然后到房管局进行纳税以及过户流程。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 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1、首先说他是否有权卖自己的房,没有规避任何法律法规。如果没有上述障碍的话,针对你所说的情况,法院不能依据没有办理房产证为由,解除买卖合同无效。<br/>2、房屋买卖是以交付房款过户为合同履行完毕,没有过户并不能证明你们的房屋买卖合同违法,而是买卖合同没有履行完毕,我认为法院要从公平的角度判决的话,不会同意对方的诉讼请求的。<br/>3、如果合同不违法公证处没有责任,它只是证明当初你们签合同是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br/>4、判决对你不利你当然要上诉的,已经有很多案例表明,一旦你们的买卖合同违法,(如居民到农村购房随不合法,但合同解除后房主还是要对买房人投入给予补偿的)对方还是有对你的损失进行补偿。<br/>5、你还可以起诉要对方赔偿因对方在合同中过错给你造成的损失。
二手房交易步骤:1.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买方下定金。2.买房准备资料找银行申请贷款,(资料较为繁琐,一定要询问清楚,避免浪费大量时间),买卖双方到银行做面签,即贷款合同。3.银行电核批过后,买方到对应房地局做购房资格核查,48后核查结果。4.买卖夫妻双方到房地局安排过户,过完户缴纳过户税费取得收件单由业主方先拿着,然后做土地证面签,双方去银行转首期款。5.过户大概5个工作日出房产证,客户方凭收件单和本人身份证去取房产证,然后凭房产证办理土地证1后就出来。6.两证出来后担保公司收走到银行做抵押,业主就可以收到剩余房款。 整个过程中每个环节都有一定风险,看双方信任度可以调整或增加。如果有中介方风险降低很多。
房产过户的手续:<br/>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br/>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托的!<br/>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
【答案】 参考答案: 1.不能。理由是预约虽是合同,其目的在于订立主合同。按照最高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当事人签订认购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将来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的,对方可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但是,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签订正式合同。乙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13条请求赔偿,也可以根据第94条请求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甲应对丙承担违约责任。甲应说明买卖标的物上有负担的事实而未说明,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在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应该纳入到违约责任中。 3.按照我国《物权法》第21条的规定,预告登记后,甲再处分房屋的,不产生物权效力。即丙对房屋的交付请求权具有物权性优先权,可以对抗所有的未登记的购买人。 4.预告登记后,甲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只是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如果甲不履行,将对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 5.如果甲不履行合同义务,丙可以选择实现抵押权或者向保证人丁主张保证责任。无论丁还是戊履行担保责任后,都有权向甲追偿。(或:丁、戊可向甲追偿,也可以要求对方(丁或者戊)承担一半的份额) 6.不得主张无效。即使没有处分权,也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可以主张房屋登记过户为无效,对于善意的丙不得主张无效。 7.不成立。由于双方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是诉讼时效期间中止的法定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