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我不知道你是哪里的房子,但在上海这样的操作是不被允许的,其实之前是有这样的操作手法的,大多都是我们说的炒楼花的性质,但是这样的话就不可能办理按揭贷款,既然按揭了就说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已经办理了登记备案的手续了,那他说的你可以跟开发商直接签合同的根本就是不成立,不可能的!所以建议你走二手房的交易流程,这样你既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又保证了你的交易安全了!
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四个法律要件: 1、买房人主体资格合法 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卖房人的主体资格合格 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如果取得房屋的人支付了合理的对价,那么买卖是成立的,其它共有人可以向卖房人主张权利,但不得以未取得其同意而主张合同无效。 3、买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从物权角度看,只有村民委员会才有资格代表所有人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参考资料:baidu
您好,不知道被法院判决无效的理由是什么。实际上办理权属证书是房地产所有权变更的履行行为,与合同的效力是无关的。如果被判定为合同无效,极有可能的原因是转让方在转让之时自己也没有取得产权证。所以才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只要不过户就永远不是你的。建议你们签一个借款协议,做份公证,一旦卖方违约,至少你可以把钱拿回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相关条款 二、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只要你的45万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没问题! 如果明显低于,将按照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评估的价格与50万的差价的20%或者评估价的1%收税! 退税?你退得是什么税?买房的时候你缴纳个税了吗? 退税是这么回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是北京的,那么可以联系我,我帮你,我是中介,我告诉你具体流程,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能入独家代理的,如果没有入独家代理的是多家都可以卖的。而且现在北京市场业主出售房屋是不出任何费用的。
签订老合同以后可以不压房产证!你们3方鉴定老合同后如果是马上交易直接到房管所办过副手续就是老!至于中介的费用是买方和中介的事!不管卖芳的事
到法院起诉!合同上不是明确写明两个月内迁出户口。按照合同走,他已经属于违约了!
一般是买方申请 等出了银行同贷书,再去办理过户的,然后和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你所指的余款 是指 银行的贷款 那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手续 钱会大约一星期 银行会发到你账户上 但是是除首付和银行贷款 的钱 建议是过户后立即 交付 否则 会有风险,因为 他不给 你只能打官司解决 合同建议 自己去房管局下载 看一下 那里有标准 一般来说没有 什么公证的 找个熟悉的人 看看就可以了 不要有什么漏洞 为降低风险 自己可以加附加条款 如果是 通过中介 建议 加附加条款 约束 中介 的 检查 合同漏洞的责任
合同可以去补:两个办法 一是和开发商协商补签一个 二是去房产管理部门查询复印一个 既然有了契税票那就说明你在办理产权啊 一般是办理产权证的时候你才交契税的,然后别人会让你复印一份放在你的档案里面的 这个问题有点奇怪 是不是你的房款发票丢失了??
不可能的,贷款购房的目的就是你向银行借钱,把房款一次性付给卖方,然后再由你来慢慢把本金和利息还给银行。卖方可以一次性拿到房款,然后剩下的就是你和银行的事了。如果卖方不放心的话,可以找个中介来垫付资金,有的中介也会提供这种服务,只需要付一点钱就行。
签的租赁合同没到期你就有权利继续居住,如果房东赶你,他违约,要赔偿你,你不到期就不要搬,你占理,如果你没到期就搬走了,压根就别指望什么房东赔偿你,那属于你自愿退租
你好! 你的假设不成立:应为《物权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买卖过户登记手续的。而且在物权法出台前,房地产管理部门一直是这样办理的。如果办理了,就不是你假设的法律关系问题了,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违规的问题了。
有些公司和个人在这样做,确实有一定风险,如果您想做也可以,就是做全权委托公证,您把房款给他,他把关于此房所有相关票据及房本证件原件全部交给您,但委托书中一定写明相关委托事项及时间等.还有就是将来产权要过户到您名下,受托人需是别人不能是您自己.
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交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出售的时候买方需要交纳契税、印花税、如果有面积超标部分还要补交综合地价款。 对于业主来说目前没有什么费用,但是出售对象应该是具有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的人。 各地对于经济适用房都会有一些特殊规定,详情咨询房产所在地房地局
契税是每次房产交易都要交纳的。 一般都是购买方承担税费,但是如果是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应该由业主承担。 出售房产需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然后出售方持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以及房地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购买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双方本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
有房屋受益金这一说:你看看这里: 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这是丹东的网) 但是否要收和具体收多少,你最好还是去你那的有关部门了解清楚。向你的卖房人问清是哪里要收。
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登记,即使公证,到时出现一房二卖也是没有办法,你最多得到违约金.
可以,但是据我所知天津过户需要评估机构对房价作出评估并且按照评估价格申报过户并纳税。 个人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太不小心了,不过你给那个那个龟儿子钱,你们之间是有口头合同的,那就是房子的交易,他收了你的钱,当然要履行合同,履行不了,只有还钱。给钱时,你有没有拿到收据?有的话,就跟他打官司,肯定能拿回自己的血汗钱。 你那是哪,房子好像不贵。
委托公证书在公证处是有格式条款的,按照公证处的要求走; 如果是合同公证的话购买方是不能凭公证书办理过户的,而且费用很高
垫款当然是在贷款前呀,贷款都下来了还用别人垫款呀。其实就是中介借给你钱,你把全款给了房主。贷款下来了给中介就可以。但是银行不允许,所以贷款的程序还是按照正常的买卖来做
严格来说房产尚无产权证(房照)的,是不能买卖的,尤其对于购买方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 至于过户时间,需要等产权人产权证书下发之后才能办理过户,这个等待时间要看开发商的手续是否齐全,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办事效率以及小区全体业主提交资料的配合程度,有些是交付房产之后1年左右,有些甚至更长
1、你指的是全款购置该房产之后再拿该房产去抵押贷款吗? 2、你指的是首付款50%剩余部分贷款吗? 如果属于前者,那么算是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最多能贷出房款的50%分5年偿还清楚; 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就是购房贷款,可以贷出房产评估价值的70%分最长20年还清。 大多数的银行对于第2种业务都可以受理,另外房地产中介和担保公司也办理该业务
由于集资建房属于福利性质的房屋,一般在购买时单位会有一些限制条款,跟房管局无关.象你们这种情况应该可以在单位办理更名手续,交纳一定的费用,这笔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只是单位自己征收的,相当于劳务费的性质,可以到单位房管处咨询;如单位不愿办理更名手续,那么只有等待房产证办理下来再过户,这种费用是收取房价的7%(1.5%的过户费和5.5%的交易税费).
如果真的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那么肯定是不能交易了.按规定,这样的话中介费一定要退还,因为中介公司没有完成自己的职责,没能安全过户,促成交易,但在正规的公司里面购买二手房,都会叫卖方夫妻写一份同住人同意出售证明,这样就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情了!!!!! 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正规的公司的虽然费用高,但是效率高,而且安全性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