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网友问:我要购买的房产,购房及签合同时是别人的名义及名字,那日后的贷款怎么办我的名义还款?还有过户怎么过?不会是要以销售转贷款的方式来进行吧? 李律师答:如是以他人的名义签署的买卖合同,则贷款也必须是购房人的名义,以后如需将房屋登记到您名下,则要么采取过户方式,要么采取预售转让方式进行。
王立宏律师答:主要注意在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或拿到产权证之后再付清所有房款,在你付清全部房款当日交付房屋比较合理。
王立宏律师答:保险费:成交价×0.1%×年限;评估费: 成交价×0.5% : 公证费: 100;律师费300-800不等
王震律师答: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按国家规定交纳相应的税费。办理赠予所交的税费和办理变更是一样的。
你的房卖40万,过户费用有契税1.5%,印花税0.1%、如果是在深圳关外有个交易费6元/平米、登记费50、查挡50、评估500、按揭手续1000、低押登记100、佣金3% 这样算的话,过户用了8000多元。加上佣金12000元。也就是20000元。 他还赚了你28000的差价。你可以请律师要回他们赚给差价的钱。中介公司是不能吃差价的。你可以起诉他们公司。 我是地产公司的。有什么可以联系我 Eail:xiong_tao1111076@
在国土局签《现售合同》拿上能证明业主身份的一切东西。还有你本人的身份证,但是要交 契税房产证价的1.5%、印花税房产证的0.01%、交易税(深圳这里每平米6元)、转移登记费50元、查档50元交了费用就可以过户了,约2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新房产证了!
转让有两种情况: 第一,首先找到买方,再征求开发商是否同意更改购房手续,是则买卖双方结清房款,再做公证。 第二,开发商不同意更改购房手续,则卖方首先还清贷款,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做公证,再到房地局办理过户手续,比较麻烦。
怎么那么长时间才能拿到产权证?最大的风险在于他本身没有该房子的产权,这个要核实清楚,法律上讲产权一天没有过户到你的头上房子就不是你的。还有中介是最不可相信的。我碰到一个跟你一样的,中介在这个时候就要收10%的费用,包括什么中介费用,出让金和税,实际上出让金和税在你们产权过户的时候才会发生,而且是交给政府的,即使是中介费也只能交给一部分,因为没有完成交易。 欢迎交流
一、 提交证件 1、房地产变更登记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地产权证》 1、 翻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请照图及有关批准文件 2、 房屋测绘证明 3、 权利申请人身份证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备注: 1、个人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工证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代办的,应出具单位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为单位且房屋翻建、改建、扩建的,还应提供相应验收证明。 二、工作时限 附和办理条件的,自交易中心权属登记窗口收件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80元/套或80-800元/宗、工本费10元/证、印花税5元/证。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交易中心测绘收件窗口申办《房地测绘证明》。 2、申请人领取并填写《权属登记申请表》后,持《房地测绘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到交易中心权属登记收件窗口,经收件人员受理后,领取《收件回执》。 1、 在交易中心办理期间,申请人可通过电话( )查询办理情况,若已办结,可到收费发证窗口交纳税费并领证。 备注: 住宅房屋按80元/套计征登记费;非住宅房屋按每宗计征登记费,具体标准为: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100-500(含500)平方米的120元/宗,500-1500(含1500)平方米的200元/宗,1500-3000(含3000)平方米的300元/宗,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的5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这种房源不可靠,4年以后谁能保证不发生变化,到时发生意外过不了户,损失的还是你。另外,据我所知,既然是他拆迁时分的房子,那就不属经济适用房的范畴,是动迁安置房。那做为房主,是有权力处分房子的,不存在4年内不能过户的问题。当然,买房之前,我还是建议你到当地房产部门去咨询一下,更保险一点。
小心为好,还是要当而点清的。现在这世道不好。
房产证还没出来的话,只需做个全权委托,需要做个公证,而过户的话不需要你的朋友在场。这个问题不大,呵呵,你们也可以去交易中心询问办事人员,
这种想法不对。房产证办下来了才说明在法律上你对这个房了有了权利了,受法律保护了。象你没有房产证,如果别人现在把你这个房子卖了,到法庭上你也哑口无言。拿上钱、户口、身份证和买房时的发票到房产处去办理。会罚你滞纳金的。不过要是有认识人的话也许不用交。
1、购房时候可以申请利率比较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41%,商业贷款为5.51%-6.12%) 2、购房、装修之后可以将公积金提取; 3、是住房货币化分配的形式,也是一种福利(单位和员工各交纳一半),到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余额作为养老金的补充
以前属于强制性的,现在好象不是了,新进的员工好多都没有的
评估时把房价评低些,就可以少交些费用
要根据你的收入才能做出比较适合你的还款方案,一般贷款人的月还款额不宜超过收入的50%,公积金贷款在还贷期间是可以提取的,贷款还清了就不能再提取了,如果再想提的话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 (1)等到你退休的时候才能把账户里面的钱提出来。 (2)与单位解劳动关系,且户口已迁出本市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租住公有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收入30%的
要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因为即使开发商有理也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和开发商推迟交房的违约互相折抵一下,即使缴纳违约金其实也并不多,你可以表态在法庭上面见面,你就说有媒体参加,吓唬他们就可以。
给你一个电话,上海的贷款公司的,你可以打电话咨询一下 021-51163630
我们在单位管理住房公积金的同志那可以查到,不妨去问问(因为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也相应进行调整,到时单位会有对帐单的。)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年7月份,住房管理中心结算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三.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13万,30年,每月须付738.79元.不可能是600元.等额分期付款,最后一个月是0.
最好是通过公司办理,就交点过户费,主要是你要在合同内写清楚这些事宜,并写清为约责任和赔偿条款,哪怕写的赔偿金多些,着都是对双方的保证.
必须先将剩余贷款还清、房产证下发才能买卖。
据我所知可以,我身边的一些朋友已操作过.不过,手续有一点点复杂,但还是可以办,具体程序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或所在单位负责该工作的同志咨询.
可以用子女的名字 相关补偿,你要弄清楚你现在拆迁工作小组所依据的文件,根据文件申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简单说就是为你买房提供的一部分资金.
只要你单位正常缴公积金购12个月,你可以用公积金购买房屋。 1、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2.借款人应首先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提供相关证明.然后交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审核.最好找中介公司代办.也可到你单位公积金办公室咨询,也许有人可以帮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