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有关于房屋买卖委托书的范本,都是格式化的,给公证处打个电话就清楚了,十分方便,公证费大约1~200元。
你买了房子不过户,那房子的产权证不还是人家的吗。你等于给了人家21万元钱,具体的手续要到贷款的银行才能知道细节
都是出来混的干吗呢,你想一口吃个胖子啊,人心都是肉长的,你那了那钱你能睡着啊,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人着一辈子不是要挣多少钱,不要太注重钱,他回害死你的,人活着就是个过程,真让同行害心啊,哎!!!!!!!!!!!!!!!!!!!!!!!!!兄弟啊,珍重啊!小心夜半鬼敲门啊,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交纳的税费,包括印花税、 契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等多个税目。其中营业税的征收对二手商品房的 影响明显,大大缩减了房产出售者的预期收益。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商品房的 征收办法是 对于卖方来说,需交纳的税费如下: 1)印花税 成交价的万分之五,即印花税为4200×139×0.05%=291. 9元 2)营业税(税率为5.5%,其中包含城建维护费和教育附加费) 需全额征收营业税即为4200×139×5.5%=32109元 3)个税:(广州市从2006年1月1日已开始执行) 销售额减购买价款减合理费用后再乘以20%; 对于买方来说,购买该套二手商品房需交纳的税费如下: 1)印花税 成交价的万分之五,即印花税为4200×139×0.05%=291. 9元 2)契税 契税的收缴基准利率是按照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来区分的,普通住宅按成 交价的1.5%征收,非普通住宅按成交价的3%征收(上述林小姐所提到的房 产建筑面积如是套内面积,则按3%征收,如是套外面积,则按1.5%征收) 。 契税的征收按成交价的1.5%征收,即为4200×139×1.5%= 8757元 综上,对于买方来说应支付的税费为9048.9元。 □业内建议 一是卖房人首先应该了解哪些是可以免税的。个税的免征条件包括: 1、居民转让自用5年以上惟一生活普通住宅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 2、仅对个人销售或转让房地产有利润者计征,即确认的计税营业额高于原 购入价的,计征个人所得税; 3、能核实所得额的,按核实所得额计征20%,不能核实所得额的,按本 次确认的计税营业额计征2%; 4、个人转让房改房、平价房、经济适用房,按确认的营业额计征1.3% ,居住超过五年免征。 二是消费者要选择比较好的经纪公司,针对这个市场的变化去各个经纪公司 咨询一下业务就知道各个经纪公司差别在哪。 三是不需要太多的观望,自己把握整体的需求,专家的意见可以作为一个参 考,还是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买还是卖、是观望还是等待。
买经济适用房与买普通商品房相比只是多交一个综合地价款,其他就是交印花税 成交价的0.05% 契税成交价的1.5% 就要交这三个税就好了 买
首先.在按揭中的房子己是不可以更名的了.他一定要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还有此房他在按揭.如果对方可以还要叫他先还完银行的贷款后再办理过户.如果对方没有能力还的话你也可以帮他还.不过这样的话你之前一定要和原业主说好以后的事项.再有就是你也可以办理转按.就是说如果你还是要办按揭的话.你可以到银行先申请按揭.在银行审批后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的手续.你接着他原来贷款的数量还贷.这个到时就到银行改一下还款人的姓名和帐号.还有就是你所说的营业税和个税.这两个税都不是买房所交的税费.这个是卖方所交的税费.
营业税只有5%,只要超过5年就免交的。
你父母有遗嘱吗?有必须公证!然后凭公证的遗嘱去房地产交易部门办房地产转移手续。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经过公证。那么就要找证人证明,或者你其他兄弟姐妹认同。 现在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
如果压低成交价和税现在是很划算,但是你以后再卖这套房子就要多交税了,因为你可以抵扣的成本就低了
打电话给你所在区的工商局和地税局和国税局查寻一下呀!我以前开店办证就是这样做的
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需要到场办理公证事宜。等公正完毕之后可以持公证书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过户更名事宜,所需花费主要是公证费和产权证的工本费,不是很高各地不等
契税:成交价格的3%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土地增值税:按照当地规定 营业税:成交价格的5.5% 企业所得税等
如果是配偶之间的房产过户,那么只是需要交纳很少的费用,一般是收取印花税和工本费,但是如果处于按揭贷款状态的话是不能过户的,如果是房改房那么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实际的购房全部支出如下: 1、房款:130万元 2、契税:成交价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话为3%) 3、印花税: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 4、营业税:房产证书(或者契税税票)填发不足5年的,按照成交价格的5.5%交纳 5、个人所得税:有两种交纳方式(1)按照房产成交价格的1%交纳(2)按照房产的出售价格高于原始购买价格的差额部分刨去合理费用之后的20%交纳,但是该方法需要提供房产原价值证明以及合理费用的证明。 业主方面需要承担的费用为印花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但是也有不少业主将房价适当下调之后让购买方承担所有的费用。
不安全。 如果房产不过户的话,那么将会面临很多纠纷的可能性与风险。 再说,房产证书业主是可以挂失的。 可以由买受人用提前交纳的款项将业主的剩余贷款还清,赎出产权证之后将房产过户到买受人名下
公证处会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但不是买卖公证,而是委托公证。办理委托公证时,对方必须要有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薄,夫妻都必须到公证处签字,按指印。如果对方系单身,须到单位或者是所在社区开未婚证明,如果离异或者是丧偶,须出具离婚证和火化证明。如是单身未再婚,须到所在单位或是社区开未再魂证明。如果再婚,有无继子女,如有,则须到场签字。 委托公证书在有的城市可以直接拿公证书办理产权证,但有的城市必须要原房东到场才能办理,这个问题你可去咨询一下你们当地的政策。 一般开发商的购房合同都能直接改名字,只须交纳一定的费用(1000=3000元)这样就没有后顾之忧,今后直接办理产权证就行了。 如果不能改名,需要办理公证,这是有一定的风险,如房东系原配夫妻,或是单身,手续要简便一些,如果离异或丧偶,又再婚有继子女的话,手续就比较复杂,牵涉的人太多,弄不好费了很多精力却买不到房子。 办理公证后,在付款上要留一定数量的尾款。待今后产权过户后再结清。尾款视房价而定,一般20万以上,30万以下的房子,尾款在1万元左右。 风险问题:不能更名的合同房价格一般都比有产权证的要便宜一些,因为存在今后办理产权的风险。例:假如你现在购买的这套房屋价格是20万,尾款留了1万。2年后办理产权证时,房子的价格已经涨到了25万,虽然留了1万尾款,但不排除卖方心理不平衡,此时他要你再给1万或是更多的钱,否则不协助你办理产权证。 我说了这么多,相信你看后会觉得很麻烦,也很复杂,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我只是把可能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你了解。买这种类型的房屋,你必须找一家大一点的中介公司。千万别私下买卖,这样就算出了问题,中介也会承担责任的。 另外你的第二个问题: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一样可以用公积金办按揭。
这种情况主要看看土地出让金是否交清,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否拿到,施工图是否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就是图纸上面盖有规划专用章,只要有这个两个证书其余的以及以后的预售许可证都没问题。现在没有预售许可证就没有正式的格式合同,只有认购书,可以注明你的要求。
有书面合同的话,打官司肯定赢 定金交了5000元,对方也接受了.根据合同法115条,"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是要有原合同证据,打官司还的要时间
关键是你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经过登记备案?只要经过登记备案就受到法律保护,法院就不可以查封。
新浪地产板块有对经济适用房购买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详细解释的文章,很好找的,建议您看一下.
要是您在开发商那边没有关系的话,建议您把房子以转按揭的方式卖出去,手续可以找中介单位代办,一般不会超过3个月
最好有中介公司的介入,这样更安全一些,交了定金之后让房东给你开一张受到条。这样可以保证万无一失!!
查看产权的真实性,可以要求卖方带着身份证,和你一起去房产交易部门查询.因为只有产权人才可以查询,查询出来的备案信息和卖方给你的信息一致,就是真的.另外就是核查身份证的真伪. 中介公司一般是不承担什么责任的.只要你确认了卖方是真正的产权人,另外也没有别的共有产权人,就不会有什么问题了.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在购房合同中增加一个补充条款,注明如果是中介公司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完成,定金要求返还等.
1、房子的合法性(有没有预售许可证);2、地理位置,交通,人流数量、周边配套(学校、医院、市场等),房子是否采光良好;3、价格是否可以承受,按揭成数;4、开发商信誉如何;5、施工质量;6、交房时间是否符合使用要求;7、卖得快不快,可挑选的房子多不多。 定金一般1~3万元,签署合同要注意:1、署名问题(以后不容易更改);2、付款方式(按揭、分期、一次性);3、面积误差的处理(选择几种之一)4、交房违约的处理。 然后必须去登记备案!!!,尾款一般交钥匙是交清。注意商业用房一般按揭条件比较严格,成数较低,在五成以内。
1、公证只能是起到具有最高公定力的见证作用,并不能制约业主。假设在过户前产权人离异,那么还在其名下的这套房产就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公证书能否抗辩就有待商榷了。类似的风险还有,诸如:房价大幅度上涨产权人反悔,退还已收取的购房款甚至支付一比违约金之后重新出售;原产权人一房二卖;原产权人将房产抵押...... 2、一年内在同一个城市卖小买大可以免除部分个人所得税; 3、所谓的黑白合同可以避免个人所得税,但是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等到你们办理过户时候会是什么政策谁都说不清楚。 4、以上答复没有搀假,购房不过户,三思而后行!
购房人中途终止购房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开发商可以理所当然的将定金没收. 定金是合同执行的保障. 除非你能证明开发商违约或者欺诈. 或者就是再找一个买家,在购房合同备案之前,将该定金权利转移给新的买受人,与开发商协商退回你的定金并且由新的买受人继续购买该房产
合同在你手上吧? 拿着合同找他们交涉一下,如果交涉不成功就直接到法院起诉。
最好不要低评,对于你将来再次出售此房你会想国家上缴更多的税费的,
因为不知道你和开发商的合同怎么约定所以不好回答。最好咨询律师。 如果和开发商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象你这种情况导致的贷款没有办理下来属于你的个人原因(个人资信状况原因)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