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合同本身就是无效合同。 2.建筑公司已经因为违规收到了处罚,而且这是明显的双方都违规。所以不应该是欺诈。 3.解决的办法只能是重新签订合同,或者建筑公司退款。 3.
1.房子可以以综合价交易。所以不标单价是可以的,不过在办理房产证手续时要填单价的。 2.要看上层的层高是否到了两米,不到,就是77.2,到了就是129 3.二手房办理过户前后总共用不了一个月,就可以拿到房产证。所以这套房子肯定被抵押或者有了其他问题。建议您慎重。 4.一般应该由建筑公司自己处理,也有让开发公司代卖的。所有手续应由开发商办理。 5.这些费用一般是双方协商办理,总归羊毛出在羊身上。 6.建议您见不到房产证的原件就不买。
在开发商已经具备合法的预售条件并且和银行已经签订按揭担保协议后,首先签定正式合同然后交完首付后必须去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经过银行审批后贷款就会下来,一般在首付后大约1个月的时间,要看看银行的办事效率,其实你不必着急,开发商比你急。
4月24日才拿到预售许可证,4月14日就预售了.这在法律上是无理的,我看可以认为无效..可以以此为理由咨询一下律师.不要轻易让步.二万元不算小数目,要尽量争取! 千万不要轻言放弃!
首先,要问你的是在交纳两万元定金时是否和开发商签署了购房认购书并得到开发商开具的加盖有公章收款的票据. 如果已经得到以上证明就说明开发商的行为极不合理,因为你已经交的两万定金,就说明你们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 你可以选择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或者退房.这是由于开发商自己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你不用负责任何责任.
是啊,但肯定有用吧,只是现在还没弄清楚。
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出租。而且开发商没有错啊,国家现在有规定阿为了防止炒房,改底单士不允许的,如果你和开放商有关系那就单说了。
应该是可以的,房主名应该是最后正式合同上的名字为主的!至少他们在确定房主名前征求你们的意见~
可以更改,要收取受理费用,一般是500人民币左右 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部门
最好不要买,我在工作中就碰到过好些像你这样的情况 1、集资建房办证需要很长时间 2、即使办证顺利过户费很高 如果要买的话最好签私人合同,去公证处公证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7、质量保证确定好。 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可以到出具发票的部门看能不能补开一张,如果不能,可以把情况向他们说清后,将原发票进行复印,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写明与原件无误。然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取款手续。
如果储藏室有独立的产权,一般应该公摊走廊、通道的面积,而且由于储藏室小而多,通道占的比例很大,要看看产权证的户型图,上面有说明。
当然五证还是很重要的 另外还应该考察一下开发商的信誉及银行是否有欠款 是否存在抵押. "有公司愿意先与我方签订5年租赁合同"是否真实,小心上当
商品房销售办法中有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误差超过+/-3%时,买房人可以退房. 商品房销售面积包括套内面积和公滩面积这是对的.
如果贷款已经下来,说明合同已经生效,也就是说已经登记备案,你可以以合同丢失的名义,拿发票和身份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挂失,然后复印那里存档的你的合同即可。
只有在办理了正式退休手续后方可兑现。 在你退休之前,如果因为购房急需用钱,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此贷款的手续也很复杂,你详细咨询有关部门就知道了。
农村建房是应该有建房屋基报告,你看看建房屋基报告可以吗? 你是哪里的?问一下你们的村里
首先,要提供结婚证,并符合以下条件: 1、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都符合条件你老公就可以申请贷款了。建议最好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另外现在方庄现在是叫贷款中心了,城八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都在那里办理。
你如果买了房子的话,你可以拿着你的产权证和购房合同当你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可以提取出来.
最关键的是要认真签订好合同并且登记备案使合同生效,这样才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可以发现开发商是否合法,如果不能登记就有问题。
不可以,商业贷款不能中途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具我所知:提取公积金必须是购买房屋,修建房屋和装修等等,可提取,还有就是由单位出具不在此城市的证明等等把
可以贷,差5万先贷8万,留3万装修用!具体还款年限、每月还款额,要根据你的月收入证明定! 以北京市为例 贷款的对象与条件要求 1、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90%;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80%。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并提供相应的提取材料。 为了方便缴存人和保证资金安全,目前各管理部在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将提取金额直接划付到缴存人的储蓄账户中。
这种做法不对,是违法的!根据国务院最新修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一个单位都应一视同仁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按照工资的调整而调整,而且应不断提高公积金的缴存比率!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归还规定 借款人可在以下两种供款方式中自行选用一种确定每月供款金额: 1、按月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利息逐月还清。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供款总期数+(本金-累计已偿还本金)×月利率 2、按月等额还本付息。 每月还款金额=月利率(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月利率)供款总期数-1×本金 借款人须在还款专用储蓄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上保持足够的资金余额,并授权银行每月在合同约定还款日从该帐户上扣划贷款本息。 当国家调整利率时,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对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但应提前一个月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银行按原定借款期限档次利率和实际借款期限计息。
你可把他的产权证翻到倒数第二页叫收件收据,记得不大清楚了,后面大概有贷款计录,和相关银行和贷款额数,贷款年数。或者你去交易中心去调查,只要告诉他什么区什么路几弄几号几零几,什么小区就可以了,这种方法在上海就可以,大概30元就很清楚了,上面什么都有,要是不是上海的,你就去土地管理局,去查房产的备记录就可以,只有这种方法。没有其它的方法, 有的产证是补办,上面就没有收件收据这一页,你可以看产权证第一页什么时候产权证下来的。
先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到公证处,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声明放弃继承权,都同意由你享有继承权,那么你就可以处置这套房产了。公证处会详细说明有关继承公正的事情
这个问题有趣,也有现实意义.一般这类情况是以法院离婚判决书为准,法院在财产分割时对债权、债务会作明确交待的。
只有80%产权的二手房是不能过户的.根据你的情况要卖房者要取得100%产权;或者是请持有另外20%房产权的房屋所有权人将其20%产权一起卖给你,并同时到房管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和持有20%产权人共同办理你只有80%产权的过户手续。仅供参考
过户前需要先将银行贷款偿还清楚方可过户。 过户给孩子也是可以的,但是比较麻烦
我真记不得到底是能有所长时间免征契税了~不过帮你查了一下大体的办事程序~ 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去蓝岛那的房屋交易中心,办理就可以;或者你先咨询你房子所在区的房管局,看看有没有备案,就可以查到了!!如果上市了才可以做过户手续。
一样需要办理交易过户手续,除非属于继承或者遗赠。 而且如果想过户给他人必须先到银行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因为设定银行抵押的房产在解除抵押登记前是不予以过户的。
些委托书办理就可以,但是需要把你的身份证给受托人。 或者办理委托公证
不需要贷款,可以直接将公积金支取出来买房,具有完全产权,购房后即可办理房产证(注意:买二手房要有原房产证,一手房要现房,期房要等到房屋交付后才能办证),同时也可随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前提条件就是要付清贷款,你可以找专门的融资的公司,问一下中介,他们应该知道的!
下面这位名为“太子龙”的网友提供的样本就不错,不过最好在补充协议里注明: 1、公共维修基金随房转移; 2、此房屋过户前的物业、供暖、燃气以及水、电、有线电视费用由原业主负责结算清楚; 3、甲方负责在过户前/后负责将户口迁出此房屋; 4、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 5、双方约定一个最迟的过户时间以防止拖延过户的行为; 6、出售方须保证此房产物债权债务纠纷,无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出售行为以经征得共有人(包括配偶)的同意。 7、如因国家政策原因致使该房产无法过户交易,则出售方须将购买方所交付的款项如数退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大体就是这些,其他的就要看你们双方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约定了
北京市各个区县的土地局都有评估价格,报税的时候不能低于这个评估指导价格,不过这个指导价要低于市场价。 契税: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格或者指导价的1.5%征收,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价格或者指导价的3%征收
这个问题就是我提的,北京的房地产市场由于地域的性质以及强劲的需求推动连年上涨,单以二级市场(二手房)举例说明:在2000年,如果在团结湖一带买一套60米的小2居大概也就24万左右,现在想在团结湖买到这么大的房子就要40万出头。 这只是一个例子,北京的二级市场也就是2000年才开放的,2000年的交易量也就5000套左右,而今年预计在70000套左右。说明需求在持续增长。 这次税费政策对于北京丝毫没有影响,不仅没有压低房价,甚至还出现了房价“报复性增长”,就是大批业主将税费加到房价里,在近期出现了一个房价上涨的小高潮。这业税名北京的投机购房者很少,市场没有水分可挤。 绝大多数的人只要加以分析,都会很清楚的看出房地产,至少是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在若干年内只能升、不能降,但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寄望于所谓的“房价下跌”呢?
按照正常的交易过户办理。 契税1.5% 印花税0.005% 如果是房改房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北京市是)15.6元/建筑面积(平米)。 直系亲属之间过户,不涉及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再上市出售时也不涉及这部分费用。 手续方面:父亲持房产证原件、原购房协议、身份证,儿子持身份证到土地局直接办理就可以,各个区县的手续有所不同
赠与房产也要交纳相关的税费的,包括契税,其税费标准同二手房买卖一样.国家契税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第五条契税应纳税额,依照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税率和第四条规定的计税依据计算征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二)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三)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四)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第七条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第九条纳税人应当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第十条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契税征收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开具契税完税凭证。 第十一条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契税征收机关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具体征收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向契税征收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契税征收机关依法征收契税。 第十三条契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财政部根据本条例制定细则。 第十五条本条例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50年4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
如果是中介收购的或者是加了差价的房子你倒是可以和他们谈谈价格,如果只是代理出售的,那么你只能是通过中介和业主砍价,因为售价是业主制定的。 此外,买房子不比买菜买衣服,不能照着9折8折的砍,往往能让个万八千的就不错了,除非是价格本来就报得很离谱。
主要是看是否通过综合验收,以及房屋里的基本设备是否与合同上注明的一致
我们同事在百树花园买的房子,现在已经3200以上/平米了 而在放鹤洲的房子现在也要4500/平方米以上了 关键不是平均价,而是地段\交通\社会福利等等的因素都考虑进去,然后才能知道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