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本写两个人应该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可是贷款应该是办不了的
如果你的做法能让你丈夫符合福利分房的条件、并且你觉得值的话可以这么做<br/>单位分房是单位给本单位职工的福利,如果你老公符合条件,单位应该分配给其住房,至于转让你的经济适用房,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您好,<br/> 根据拆迁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您咨询的问题,解答:<br/> 1.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调换或货币补偿两种方式与拆迁人达成协议。具体要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您只能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式。<br/> 2.若货币补偿,则要12万,若产权调换则安置政策办理。<br/> 3.若根据(京住综字[2008]35号)十三、已按“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家庭,轮候期间原住房已拆迁,经区县建委(房管局)认定,资产符合准入条件的,可优先配售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配租廉租实物住房。<br/> 原住房已拆迁尚未落实房源的家庭,按“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通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审核的,可优先配售配租。<br/> 您享有上述资格,则相比较其他申请人可以优先配售,配租。
有足够钱当然买房最好,没有我也只能租房了,最重要的是两个人想结婚,其它都不是问题
你好,惠州的房产政策是,但是对贷款有限制,需要本地户口,有银行流水,多只能贷两次款,第三套不予贷款。5000元手续费是取得资格的费用。
法律上来说,这套房子以后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过要保护你和你父母的利益,可以在过程中作一些安排。具体一点说吧。(如果可以的话,就先拿结婚证,再去签购房合同就什么问题都没有了。)<br/> <br/>如果你们是婚前(拿结婚证前)买的房,假如这套房100万,首付40万,你父母出20、男方出20万,都保留有出资记录(这个很重要),房贷60万,由于你没有购房资格,当然购房合同、房产证、贷款合同等都只能是男朋友的名字。<br/>所以有几点你要做的,<br/>1、出首付的时候,保留好你父母的出资证据,比如转帐或刷卡给开发商的记录、收据等。(如果可以就最好能跟男友谈谈,把他们家出的首付也先用现金的方式,存到你父母卡上,再由你父母一起刷卡,反正房子写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你女方是拿不走房子的,但对女方父母的钱就更保证了。)<br/>2、供楼要用一本专门的存折,只供楼,不作其它任何用途,而这个存折的钱由你来存,(你们一起供楼的钱,在你名下的卡转到这个存折上)。<br/>3、拿结婚证之后,加上你的名字在房本上。<br/> <br/>如果做到了1、2、两点,那么在这套房子上,除非楼价飞涨,否则就是你的权益受到很大程度的保障了。假如你们没有结婚(或结了婚没做到第3、点加上你的名字),虽然这套房的所有权是男友,但首付(20万/40万)、供楼款(60万,如果还没供完的就已供的那部分)是要作为债务,用现金还给你和你的父母的。当然,你们最终还是要结婚的,就在结婚之后加上你的名字,两人共有的话,就一切都公平的了。
现在对于购房没有要求,无论是不是郑州户口,都可以买。如果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你需要去公积金大厦确定你是省值还是市值的,这个决定你能贷多少年,贷多少钱。
您好:是可以的!房产证上加名不存在还款能力问题,递件过户当天带齐你女朋友的资料,交(登记费)的时候下名即可!不关按揭公司的事,和还款能力!希望能帮到您!
二手房购房资格审查具体步骤如下:<br/>1、网上预签<br/>购房人需认真阅读相关限购政策,可先行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二手房个人网上合同登记备案”栏目,输入合同文本进行网上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亦可在房产管理部门窗口进行网上预签。<br/>2、资料核查<br/>购房人持规定的资料原件(如下)向窗口接受购房资格核查,领取《受理二手住房购房资格核查回执单》。<br/>3、网上查询结果<br/>可通过市场信息网的“二手住房购买资格核查结果查询”栏目,输入《核查回执单》编号、购房人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查询购房资格核查结果。经核查48小时后,到房管局凭回执单领取《结果通知单》,打印并签署已备案的纸质合同,同时打印《承诺书》。符合条件者才能到房管局打印并签署备案的纸质合同,完成交易手续。<br/>购房资格查询需要提交的资料:<br/>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br/>2、婚姻证明。婚姻证明又分为结婚证、未婚证明以及离婚未再婚证明;<br/>3、户口簿;<br/>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br/>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交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br/>购房资格查询是否收费;<br/>有部分开发商及代理商在卖房时,要收取50元甚至更多的“查询费”。但是这些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资格核查费用。如银行因贷款需要而要查询个人房产情况,应按照各银行与房管局的协议执行,与个人无关。<br/>购房人在购房前最好先结合自身情况对照政策,确定自己是否具有购房资格,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如实申报住房情况。在完成以上步骤后,提醒群众在最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并提交相关资料,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有关事项约定清楚,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经常关注郑州市房管局网站,或者等房管局的通知。估计会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轮候才能到你。
56万二手房找该类房源的具体方式,共分为三种方式:<br/>1、网络渠道:找房网,58,赶集,当地论坛等网络寻找(优势是信息量大,成本低;劣势是虚假房源多,良莠不齐);<br/>2、中介机构:当地品牌中介机构或直接委托一家全国连锁的正规品牌中介机构办理(优势是房源真实有效,随时看房,还免费;劣势是需要花钱);<br/>3、个人人脉资源:自己去找,或者熟人介绍(优势是对房源绝对了解,劣势是砍价难)。<br/>满意请采纳<br/>谢谢
主要看发企业否《商品房预售(销售)许证》<br/>发商没该证则要;需要发企业沟通毕竟初买候偶已经说没达贷款条件发企业销售员承诺办现结办自发企业问题<br/>发企业涉嫌虚假宣传像2 1房处理应该结
不可以,因为是你父亲生前就写了你哥哥的名字,而且身后也没有立遗嘱。只能看你哥哥的态度来协商。法律上是不保护的<br/>还要看你哥哥的态度,毕竟是兄弟,也未必会靠你那么苦。<br/>这不是你爸爸的问题,他或许也没想到你哥哥会这么对你,老人已经去世了,死者为大。你和你哥哥也要坐下好好谈一下怎么解决。
不承认。<br/>这样做是违规的。<br/>是的,因为各家的家庭情况相对的申请资格和享受面积都不一样,所以只有轮候摇号到你才是你的。<br/>不能,因为你说的那种方式等于是插队,即使是有路子瞒过上面,将来出现问题也不会受法律保护的。
可以,不过申请的经济适用房面积要减去原有房面积后,才可以以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如:申请120平方-原有56平方=64平方,就是说你能以经济适用房价购买64平方,剩下的56平方要以开发商定的原价购买。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
警惕经济适用房走入"发号误区". 建议找信用高的中介
1.5%契税0.05%印花税(0.1%买卖个一半) 最好不要做低评来少交税,这样到您以后再买这套方式,您要补交的税费要比现在避掉的钱多的多。如果您不打算以后卖掉此房也可合理避税。现在需要交纳的就是契税印花税和营业税(房本或契税票不够2年需交纳),就没别的了现北京某城区(各个城区有所不同)
对你应该没有什么影响的 公证只是公证买卖关系,按理说买方的风险比较大. 但是你要注意的是----- 公证之日要全款付清,却不能压尾款!从法律上讲:你们双方已经交易成功!公证处可不管你们什么价格成交,房款是否到位.
注意事项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注意事项二、房屋本身状况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 注意事项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注意事项四: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注意事项五: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注意事项六:户口问题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注意事项七:评估状况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 注意事项八: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你想借用他的名义买的话,那产权证就必须做成他的名字,而且也必须以他的名义办理贷款。用你的名义是不行的,这样子风险就比较大了,因为你付了钱,但是产权并不是你的,万一到时候你的朋友不认帐,又要打官司了。 对于第二个问题,五年后,在贷款还未完全还清时是可以过户的。这就是要做转按揭,(即卖方关于房屋的剩下按揭你原本不动接过来,然后把首付款及差价还给卖方,这里反正首付也是你付,所以无所谓差价款了),这是最便捷的,只是这样办手续非常麻烦,需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交易所或产权登记中心)、银行、卖方、买方,有时还需要开发商几方相互配合操作才有办法,只是要同时召集这几方来办难度很大。所以就有以下方式:(1)你先把银行余款还上,等房屋解押后,再来办过户与按揭手续(2)去找房地产置业担保公司,由他们作为中间人提供资金,来进行操作,只是这样要付担保公司一定的担保金额(担保金的利息) 需要缴纳的费用主要有:卖方:土地收益金(因为房改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标准各地不一),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买方:契税1.5%,交易手续费、印花税是一样的。其中应该是以契税为大头,为成交申报价或评估价的1.5%收取
首先需要委托中介或者通过其他途径选择一套满意的二手房,选中之后需要签订一份合同并且交纳定金,合同是二手房交易的重中之重,关系到双方权利义务以及日后纠纷的解决.签订合同之后如果不贷款的话双方应尽快办理产权过户事宜. 产权过户时,出售方需要携带产权证、身份证、原始购房协议等房地局要求的证件(各个地区对此可能会有不同要求);买方一般携带身份证明即可。 过户费用视产权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 一般来说基本的税费是: 契税:成交价格的1.5%(非普通住宅为3%)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交纳成交价格的0.05% 如果是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还会增加土地出让金或者综合地价款,标准参照当地房地局规定。
契税是每次房产交易都要交纳的。 一般都是购买方承担税费,但是如果是涉及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应该由业主承担。 出售房产需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然后出售方持房产证、产权人身份证以及房地局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购买人持有本人身份证,双方本人亲自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局办理。
可以办理交易过户,也可以办理赠与,但赠与的费用要高一些,过户主要的费用就契税了,你要办理转按揭。
建议办理买卖好,赠予比买卖过户费用少不了多少,但房屋经过赠予后你再拿出来卖,无论什么时候都需交纳总房价5.5%的营业税(因为是无偿所得).而买卖过户两年后再卖就不需交纳营业税了,人生总充满意外惊喜,谁保证你将来不卖房? 什么时候办最好是等你公公取得产权证的两年后,因为这样可以免收营业税。过户费用主要是营业税(5.55%)、印花税、交易手续费、契税(1.5%)等
处于抵押状态的房产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因为现在各个银行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业务,所以还是需要先将剩余贷款全部还清才能办理过户。 不过很多担保公司可以代为垫付资金办理“转按揭”,可以问问。不过这是属于收费业务,收费标准各个公司可能会有差异,大概在垫付资金额度的2%-5%
不可以过户,属于村集资房,只有使用权。在深圳也有很多这种房,即不可以去银行做贷款抵押,也不可以过户的。
房价很难很难平稳,房地产市场就是在房价的不断波动中发展的。 现在不通过中介自己购买二手房是非常困难的,尤其复杂的过户程序就让人发怵。如果想办理贷款那就肯定得找中介(或担保公司)了。事实上专业从事买卖业务的中介骗人得还是少,反倒是个人私下交易被假房主诈骗的以及过户之后买方拖延交纳房款的事情时有发生。 找中介重在选择中介,一家放心的品牌中介还是有保障的。
因为宏观调控以及货币金融政策措施得力,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几乎没有泡沫。 房地产的泡沫是因为房地产投资过热引起的,在我国,政府在经济领域的调控工具和手段比较多,泡沫出现的几率不是很大,只要政府利用调控机制得当,那么泡沫破裂的机会很小
景气度从高点下行 中国房产悄然步入调整期 网易房产 查看北京房产部落 2004-12-18 14:48:18 来源: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中新社北京电据《中国经营报》报道,如果说200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表现出来的态势是谨慎乐观、有惊无险的话,那么专家对该行业在2005年的评价是十分谨慎的,2006年则是不乐观的。专家们认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已经开始离开本轮周期高点,正在步入周期的调整阶段。 土地政策不会有根本性调整 虽然土地拍卖政策在2004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是政府在2005年对土地政策依然不会有根本性的调整。因为土地作为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已经表现为刚性特征。 拍卖土地价格的居高不下,以及房地产开发商无法轻松地将土地上升的成本传导到产品中去,将是2005年的市场特征之一。政府在土地政策的不让步、消费者趋于理性的消费,使得房地产开发商不得不让利销售。我们预计2005年土地拍卖市场可能呈现出的情况是:前热后冷的局面。 资产证券化是房地产信贷热点 2005年房地产信贷的亮点将在银行房地产信贷资产证券化方面。由此可能带来房地产基金开放试点,从而与以上政策形成良好的资金对接。由于房地产基金投资组合的要求,也使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得到部分关照,但是其中更多地表现为个案。 政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贷政策将更加向大型企业倾斜。目前全国范围内能够得到银行大额授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到20家,能够得到银行信贷顺利支持的在200家左右。由于受到消费周期和利率周期双重影响,预计2005年个人房贷市场增长率将继续下降。 香港房地产基金市场可能在2005年有实质性的发展。随着香港证券交易所对房地产基金投资地区和对象的放松,内地部分房地产项目将首先受益,并且内地物业资产打包在香港发行基金的可能性也在上升。 专家预计国内高档楼盘在2005年海外推销将是一个必然选择。海外华人将是一个重要消费群体。而2004年底到2005年第一季度是一个较佳的促销时间段。 涨幅较大城市难以持续上涨 由于2003年6月以来,政府土地政策和消费信贷政策收紧,使得中国房地产市场投资与消费景气度开始逐步降温。而200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表现,实际上是在延续着2000年以来房地产投资与消费热潮的惯性。可以从近年房地产企业广告投放量变化中得到佐证。2004年房地产价格继续攀升不过是通货膨胀加剧、人民币升值预期、以及土地供给减少、新楼上市量下降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反应。但是到2005年,由于在利率上升和消费周期行将结束很可能将改变价格上升趋势。很难想象,由政府提供可能已经被实际情况较大地低估的这些房地产价格涨幅较大的城市,在2005年还有继续旺盛的上涨势头。 在提倡科学发展观的今天,类似前些年由于城市大规模开发与拆迁促发的房地产繁荣已经不复存在。房地产井喷式需求将转化为常量需求。预计2005年房地产投资将比2004年有所下降,增长率为15%~18%之间。 银行对个人房地产信贷支持也将离开快速发展阶段进入一个稳定增长时期。银行个人信用体系建立也将推向前台。由于可能存在的加息周期,个人房地产信贷的提前还贷和个人房地产信贷的还贷风险周期也将随之来临。 房地产企业将进入质量和品牌成长时期。根据北京和上海商品房成交结构和分布分析,商品房全部适销阶段已经成为过去,而品牌产品和品牌开发商已经开始闪现,中国房地产产品和品牌也将呈现集中化的倾向。预计2005年有20%开发商的产品依然是非常畅销,他们的产品价格依然会有上涨空间;而另外30%开发商的产品销售则是一般;还有50%开发商的产品有滞销的可能。 在即将来到的房地产调整期中,房地产行业自律、消费者形象再造将凸显其重要性和紧迫性。它是房地产行业是否能够继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也是房地产企业是否能够在竞争中生存的决定因素。 (张寅)
你可以到所在地的城市网站查询,象 输入物业公司资质再查物业公司名称就可以了!
对于这个问题你可以不用担心,因为目前国家对建筑工程的管理非常严格的! 开发商同样也考虑工程的成本,一般不再分包出去,这样会加大房地产平方造价!但不考虑人为因素,实际现实中存在好多你说的问题! 为何通行无阻,主要是建筑法规定,当工程的规模和结构复杂的情况下实行总承包,他可以将总承包的目一部分或几部分,再发包给其他的承包单位,与其签定总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而分包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这是硬性规定的!另外象工程的重要部分一样有规定的,象大型工程的结构主体部分、特殊部分等不准分包! 按照正常的推理房屋能有质量保证的!当然他有不健康的一面,象不正常操作、利用关系挂靠、暗箱操作等办法承揽工程所出现的问题最多!另外我经常遇到很多大型单位揽到工程无人干,这就是皮包公司!你想工程的质量肯定打折扣的! 总之这样的事情好多我只能简单的说一些,具体的你应多看看建筑法的相关内容就明白了!也希望我说的你能受到启发。谢谢你的信任!
您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怎么约定的? 请参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五章交付
每个城市的房价都会有自己的特点。 例如上海,因为政府土地政策调控不力导致房价大幅度上涨,现在已经到了涨无可涨的境地。 但是上海的高房价也给其他大中城市的相关部门敲响警钟。未来若干年内,像北京等城市,如果不想重蹈上海的覆辙,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推动房价小幅度上涨。所谓的房地产泡沫论和地产崩溃论现在还是不存在的。高房价以及快速上涨的房价是由于我国经济增幅较快引起的。 对于政府部门和经济学者来说,更不愿意看到的是房价的暴跌,房价暴跌引起的连锁反应对国民经济的将会是一个十分沉重甚至引发经济倒退的影响。所以,政府将会利用经济杠杆引导房价平稳的小幅度的上涨,并且力争将这个幅度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房价的上涨最终是由市场决定的,经济适用房等等政策就是为了照顾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银行利率的调整也是为了给房地产投资降温。 不过,对于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大国,“人人买的起房”终究不是很现实。
上海的房价近一年里看来是不会跌的,因为上海的房价都快被炒家给炒疯了.就目前看来政府也没有想出一个好办法来控制它.至于以后的话,就要看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了,如果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走好的话,一般来说是不会走跌的;而如果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不好的话,看来房价是会大跌的。
深圳的房价排在全国前三高,金地集团和万科集团的房地产不错,它们所在的位置都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