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2,绿地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规划用地面积
,在买房当中有哪些地方需要特别注意呢? 资金上坚持“厚积薄发” 比如,你现在有财力买三居,那你最好买两居;只有买四居的财力,其实还是三居更适合你。原因就在于当下的楼市不仅是房价高,而且还存在诸多的不可预知风险,譬如加息,可能你买房时计划的很好,每月月供多少,但央行加息了你的房贷成本就开始增加,再还月供你就感觉到压力了。另外,手边有些余钱还可以防范未知家庭支出,不至于因为房子一遇到意外支出便束手无策。 注意小区周边居住环境 如果家门口有个公园,每天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早晚或周末可以去公园锻炼身体,对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就更重要了。一般而言,公园物业比非公园物业价格要高,公园条件好,挨得紧的价格会更高,因此是否选择公园物业需根据个人情况量力而行。 在西安,楼层高的在夏季可以节省不少空调费,而且空调吹多不利于健康,特别是家里有老人。可以想象,夏天里阵阵自然清风穿堂而过,多么的惬意。 关注小区居住人群 现在比较流行的一种置业方式是,看自己的邻居是谁,也就是很多开发商现在所讲的圈层。选好房子的大邻居,即关注大部分业主的收入和素质水准。人以群分,如果多数业主都属于特别有钱而有闲的阶层,你会觉得没有成就感;如果你的邻居、甚至是你相邻的几栋楼的住户本身根本无力购房,仅仅因为某某原因才与你共享同一小区,你就等着无休无止的头痛吧——今天这家可能喝酒行令到深夜,明天可能哪个男人光着膀子拿条凳子坐在院子里与另一个男人大声说着脏话,让你不是滋味。 查看预售许可证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进行预售的商品房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办理预售许可证。购房者须注意预售楼盘的预售许可证是否已经办理,以确保其销售的合法性。 谨慎缴纳定金 一般来说,大多数楼书上都有类似“认购须知”的宣传单张列明业主须缴纳的款项。但消费者在缴纳定金、领认购书之前,最好要求开发商或其销售代理以书面的形式列出首期需要缴纳的款项清单,并仔细阅读,确认每一项收费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应该由业主来缴纳。如果出现首期不应交纳的款项而又已经交纳定金,可尝试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收房查看要仔细 业主在收到收房通知书之后,应检查开发商是否能出示具备验收资格的证明,最基本的包括消防验收、单位竣工质量备案和规划验收。负责这三项的部门分别为消防、质监和规划等部门。如有疑问,可向相应部门反映。例如楼盘的建设没有按小区规划图进行,可拿楼盘的预售证号到规划局查询其原有规划的情况。另外,购房者应实地考察单元内外环境是否完全按照合同规定,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物业服务很重要 物业管理差的小区,财产和人身安全没什么保证,而且物业管理差的小区有各种乱收费,沙霸、侵占业主公共设施,加速电表水表转动等种种劣迹,了解这些差的物业小区,可从报纸、电视等大众媒体上获得消息,但凡被曝光过的小区都不是置业的首选。 尽量避开投资客聚集区 投资客云集的小区价格通常泡沫比较大,或提前透支比较历害,而且这类小区通常入住率很低,导致配套、物业等跟不上,生活极为不便,并有冷清感。在西郊某热销楼盘曾爆出因投资客过多,空置率较高,小区供水因长期积压导致水变质,居住其中的业主无法正常生活,因此在选购前要多方了解,尽量规避此类问题。
人家为什么要帮你呢?人心里起了贪念,就不平静了,又想占便宜又怕吃亏,呵呵 你可以问问他怎么操作啊,如果是先交给他定金什么的就很可能是骗子了。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当没遇到过这个人,也不想什么折扣之类的事情。
成都橡树湾--全程教育体系,缔造学院传奇 华润橡树湾的学院传奇体现在成都橡树的全程教育体系上:金苹果西区花园幼稚园、国家级重点中学树德中学、四川省重点中学郫县一中、成都外国语学校、西华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等15所大学,满足每个阶段的教育需求,塑造了在家门口享受一流教育的完美配备。
它现在的价格是8000,目前主推的是8号楼和9号楼,两居到五居。周围的各式配套很多的,各方面都很齐全。
湖滨四季西侧紧邻繁华的李公堤国际水岸风情街,南临金鸡湖大酒店、金鸡湖高尔夫球场等,北临新鸿基地产兴建的苏州四季度假酒店,另外,久光百货、圆融时代广场等时尚购物中心近在咫尺,成就苏州独具风尚、动静皆宜的悠闲生活格局。
关键是这三个地方哪里条件比较好,就可以选择它,不需要纠结什么差别。应该顾全大局和长远。
嘿嘿,本地人来答疑解惑,基本均价8千起,但是万达投建的金石天成听说是6千多,都是精装户型,有银子就赶紧买吧。。很值的。
满庭春MOMA智能化配套:项目采用封闭式管理,内外智能化系统形成三套安全防线:第一道:利用主动红外对射的电子周界系统,配合闭路电视监控,通过两个系统的联动来实现园区的第一层安全。第二道:电子巡更系统记录和考核巡查情况(人员、地点、时间、情况等)。能够有效监控巡查人员巡查到点的情况,杜绝安全死角,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第三道: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户内防盗报警系统。共同构筑了完整的单元安全控制系统。每栋楼的首层至三层各户设置门、紧急报警按钮等,采用无线报警的方式,联接到报警主机。其它层配置紧急报警按钮、红外幕帘探测器等。扩展配置可根据用户对安全的不同需求配置报警探头。中心设置电子地图。有警情发生立刻突出显示警情区域,管理中心立即做出反映。
晕了,你厉害的。合同都没有签的情况下就付了6成。没有合同没有办法办贷款的啊。
过户了怕什么 告他去 起码有预定的房租 要不然就报警 快点的方法。 因为现在过户了房子就是你的,没有租赁合同他就是违反了你的权利。 可以要求警察把他赶走
潇雨 :你好!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几种计价方式没有本质的区别。按套计价最简单;按套内面积计价最容易了解自己实际的使用空间;但是无论什么计价方式,最后都要用计算建筑面积。一是开发商是按建筑面积和建筑商结账和核算经济成本;二是《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面积是建筑面积。
很多条款合同里面都没有进行约束,比如付款方式如是办理按揭怎么办理,逾期没有办理要承担什么责任等等都没有约定,所以需要签定合同附件对合同进行补充.
呵呵 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啊~ 如果已经买了房子再更改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太可能的了 不过,你可以和你老公去公证处公证一下,注明买房子是两个人花钱的,房产归你们两个人所有 就可以了。 我和我老公也是向你们一样,不过我们还没有去做公证,也觉得无所谓。但建议你最好去做一下公证,这样对以后有好处。公证费大概几百元左右。
各位搂主说的都对,要补充的是,现在把房改了合同,想办法肯定能改,买到手后,等于你买的是一手房,比起二手房,能省很多相关的税费。
合同的变更从原因和程序上有以下4种情况: 1、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2、情势变更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或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 3、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 4、形成权人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你想修改合同就必须同开发商进行协商,别无他路。 彼此之间的合同要修改必须达成合意,否则就变更不了
你的贷款已经开始还款了,那对开发商来说你已经全款付清了,你跟开发商再没有任何经济关系,即使你贷款出了问题,也是跟银行有关系,所以你要是计算违约金的话,是按总房款来计算的.
不怕不怕 :你好!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这个项目是否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开发商破产前,你和开发商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吗?如果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了交接手续,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一个开发商破产的证明,可以办理交纳契税和产权证及公积金提取等手续。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办,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就没有完成,你和开发商的关系还停留在债权关系阶段,就办不到产权证。你只有等待该企业清盘时申请破产赔偿,能赔多少,就看开发商的破产的资产了。
问题是房价现在是不是已经上涨?如果上涨,即使开发商退房,你也无法买到当时价格的房子了,因此自己算一下是否让开发商退4%的房款更合算?如果开发商不退,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
和付款相对应的产权转移方式和时间程序, 房屋附属物的标注,原户主户口迁出时间,学区房现阶段原户口有无人正在接受义务教育……要注意的太多,最好找个中介公司。
虽然有购房合同了,只要没有办理产权证就可以的,只需要办理产权证时换成现在的人名字就可以。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 专家称:订金、诚意金不能适用定金法则 近日来,本报接到好几起关于定金和订金方面的咨询和投诉,而记者日前从贵阳市工商局“12315”以及各级消协了解到,今年以来,定金投诉已经成了贵阳房地产投诉的新热点。由于贵阳房地产市场中一些项目开发进度较慢,而市民住房消费又比较旺盛,因而交纳订金、诚意金等现象比较多,由于期房开发中的很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使关于定金和订金之类的投诉不断攀升。近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就定金、订金和诚意金方面的问题作了详解。 定金受定金法则保护 据贵阳市消协负责人介绍,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定金法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此从法律角度看,定金有双重性质。第一,它可作为合同的担保,以保证合同履行。第二,可以起到合同成立的证明作用。定金作为一把双刃剑,还具有惩罚性。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作为法定的形式,法律有其具体的要求:1、形式要件,必须签订书面的形式;2、数额的限定,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20%。 订金概念不规范 市消协人士告诉记者,订金与定金仅一字之差,在法律性质上却有天壤之别。有很多购房者把订金当成定金,最后无法维权。这一点要特别注意,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订金只能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当事人在合同中写明“订金”而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则不能适用定金法则。因此,购房者签字时一定要认真仔细,否则到时后悔不迭。 诚意金只适用“内部认购” 一位购房者来电咨询,他看中的楼盘才刚刚动工,如果现在预订,就要交纳2万元的诚意金,他拿不准能不能交。据法律界人士介绍,诚意金,即意向金,是从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目前,诚意金表现在贵阳房地产市场主要是“内部认购”中。这在开发商与购房者双方签订的认购书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买卖双方之所以签订诚意金条款,主要是由于我们交易市场的诚实信用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从而损害一方的利益。 据了解,所谓“诚意金”,是为了证明购房者买房的诚意。如果事后不想认购,诚意金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一旦认购,诚意金即转为定金,随后进行购房签约。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收取诚意金,最主要的目的还是套牢客户,迅速回笼资金。因此,购房者在交纳诚意金的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具体条款再签字,尤其是诚意金的处理方
关键是合同必须要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才生效,在登记备案时,如果土地被抵押就不可以登记,因此只要能够登记就说明没有抵押。 另外如果房子尚未竣工交房,即使缴纳契税也无法办理产权证,银行的规定是只要合同登记备案就可以放贷,根本不需要产权证,期房都是这样按揭的,只有交房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
你要找到开发商的负责人看是否同意更名,如果开发商愿意配合,你可以交纳一定的更名费用直接在开发商处办理,相当于你购买的是一手商品房,能否办理按揭要看开发商是否愿意做担保,通常情况下,已经销售完毕的房屋开发商是不愿意再做按揭的,所以你要先了解清楚这些问题;如果不能更名,最好不要购买,公证对买方而言存在极大的交易风险,而且要办理两次产权,另外有5.5%的营业税,不知这些费用你有没有计算过?没有产权也无法办理二手房按揭。羊西线上楼盘众多,你可以多看看再做决定。
一般来说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一致的。但是人员要加或减的话,可以去房产交易中心变更,可能要付些费用。不同城市的户口不能马上迁了吧,结婚后还有年限呢!可去问迁入地的户籍管理部门,不同城市也有不同的规定。
首先要看房东贷款的金额和你贷款的金额是否一样,如果是一样的话,那么就可以办转按揭. 如果金额不同的话,那么就得要房东先把贷款还了,你才能再办贷款,这个手续一定要通过中介公司办理,中介公司会给你们一条龙服务,期间你只需到银行、房产交易中心签字就可以了. 在这个办理期间房东需要来回3次,一次是房东自己去银行把贷款还清手续,在他还贷款的同时,你们可以签定买房合同.第二次是你办贷款时,他和你同时去银行签定有关合同,第三次,是你贷款办好,你们准备交易.
合同上签定的是两个人的名字,所以办理退房也要两个人一起出面办理,并且承担单方面提出退房的违约责任;由于现在还未交房,建议到开发商处办理合同更名手续,变更为你一个人的名字,由于你并不是通过房屋转让牟利,所以收取更名费也不会太高,最多几百元就行了。
这要看你说的已提取了公积金指的是申请过公积金贷款还是买房后提取了公积金,若是没有申请过公积金贷款的话,你还是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而且现在有新规定就是申请了一次公积金贷款后,只要这笔公积金贷款还清的话,还可以再申请新一笔的公积金贷款的.但若是你办理的是商业贷款的,在贷款期间是不可以再转成公积金贷款的.
对经济适用房及其公积金的管理各地不仅相同,因此对冲抵个儿收入所得的做法也不仅相同.武汉没有这样做,表明武汉可以多收一块.那么,在相同价格购房的情况下,武汉购房就要贵一些.
你如果要一次性还款最好先打个电话给你贷款的银行,他会会告诉你准备多少钱和所需的手续。据我所知你只要带够钱,和你的合同、还款帐号就可以了。可能会更麻烦一点就是你当初办的保险也要去找一下。(如果你办了保险的话)我不知你是哪一个城市的,一般的城市都要收好象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你最好是在2004年12月15日之前还清,因为现在利率上调了明年你的还款和现在又不同了,一定会上长的.2004年12月15日以后银行一般都在结算所以也不办理这方的业务.最好所有的事你都先问清楚.
解读“住房公积金” 编者按:本版在10月24日报道了《如何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厦门、泉州的不少读者纷纷致电本编辑部询问了许多有关“住房公积金”的问题。由于不同城市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执行略有不同,为此,本版特先推出对厦门“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解答,敬请读者关注。 何谓住房公积金 它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的制度。 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市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是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 三是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其本户成员及其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如何用公积金还贷 厦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且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使用其本人(包括配偶、共有权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截至上年末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人(包括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有权人)需携带“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交及承办银行住房信贷部开具和打印)、《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本人所在单位公积金账户开立的银行领取,并到本单位盖章)、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配偶方、共有权人提供)以及借款合同、委托代扣协议书(办理代扣的提供)等材料到房改办(厦门市松柏大厦三楼)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支取审批手续,然后,还贷申请人持审批后的《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厦门市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到贷款银行办理还贷手续。 个人调离原单位,公积金如何处理 职工从异地调入厦门,调动人原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请先按照调出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到当地承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手续,当地承办银行将转移资金汇到厦门承办银行后,厦门承办银行就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转入至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如果新工作单位已为调动人开立了个人公积金账户,则直接存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专户,如果新单位尚未为调动人开立公积金账户,则承办银行会为其新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再进行转入处理。 例如:王某某从福州的A单位调动到厦门的B单位,假设A、B单位住房公积金都缴交在建行。那么王某某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是这样的:福州建行按照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为调动人办理转出,将转移资金通过建行的汇划系统汇入厦门建行相应承办网点(B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网点),厦门建行公积金专柜将收到的转移资金转入职工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何时能领取 住房公积金是否要到自己退休时才可领取?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对此,厦门市土地房产管理局住房改革办公室的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家庭来说是一种资金上的保障,而对于一部分暂时不需要解决住房困难的职工和有住房公积金累积的离、退休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是养老的补充。 职工在购买房改房、统建解困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或职工需自建房屋或大修住房时,以及职工需离开本市时可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继承 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 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单位如何执行住房公积金 一、单位如何开立住房公积金缴交专户? 单位办理开立住房公积金缴交专户应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复印件;预留印鉴;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汇总表;住房公积金职工汇缴清册。 二、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步骤 到就近商业银行网点索取开户资料;填写开户资料;将填写完毕的资料递交银行,并办理开户手续;开户后即可在受托行办理每月住房公积金缴交。 三、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厦门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职工、三资企业中的外籍员工不建立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从200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为9%。省、部属单位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含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报主管部门同意,经批准后可提高到10%。 五、每月住房公积金的缴交额如何计算? 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均按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9%计算,但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交额均不低于38元。 六、职工工资总额由哪几部分组成?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职工工资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奖、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和社会义务原因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七、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登记、缴存、转移、封存等工作?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资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八、如何办理新参加工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交? 单位应于新职工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何好处?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职工缴存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以下三方面的收益:1.增强企业凝聚力。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是给予职工的一项福利,它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职工办事,是凝聚向心力、挽留人才的好办法;2.提升企业形象。缴交住房公积金是国务院发文明令缴存的,因此缴存公积金将为单位树立守法经营的良好企业形象;3.不增加企业负担,缴存的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改革住房分配制度,把住房实物分配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和单位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其他合法所得一样,应为职工所有。住房公积金是一种具有互助性质的储金,职工按时、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后,可以享受以下权利:①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或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同期商业性贷款利率低。缴交额是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即职工每月缴交的金额越高,其可贷金额就越大;②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贷款;③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夏文)
你应先把商业贷款还掉,再拿上房产证及土地证到公积金办事处办理有关手续
连续交足一年以上的公积金方可用公积金贷款。若商贷办妥,公积金可以每年提不超过年还款额。具体手续请咨询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有,您广东的公积金可以办理转移转到您北京公积金帐户里,请找广东原单位经办人办理。
本金和利息 分别单蒜,如10万10年,本金1年1万,利息第1年按10万,第二年9万,此为等额本金 混蒜本金,每年本利还一个固定的数是另一个
可以,我也是在帮人问排号的事,不过你的月薪要是太高就不可以了,听说 年薪不能超出--再听听别人的意见吧。还有必须某个地区有这类房才可以。祝你好运。有消息也可以通知我,谢谢
如果你单位所建公积金的开户管理部门为工商银行系统的也就是个人公积金帐号是以‘880’开始的,请拨打语音提示电话‘95588’查询。按照语音提示输入相应的数字即可查询到余额情况。如果是在建行系统建立的,只能持‘龙卡’到建行查询了。
你可以要求不代办 这个并非必须代办,只不过不代办的话自己办有点麻烦,看你自己了
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帐号,是在为职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时,给于的一串十二位数字,每一个个人帐号都是唯一不重复的。它的设置规则是:以数字0为开始、205为结尾的,共有十二位的一串数字,0********205。比如:01 05。在每年发给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结存单或建设银行龙卡上,都有写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但有可能没有结尾的全市统一的205三位)。
1.购房者到公积金缴存中心进行贷款申请,初审合格,领取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购房者带评估通知单、商品房买卖合同、身份证原件到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评估机构对于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出具《抵押物初审意见书》。4.购房者带《抵押物初审意见书》到申请贷款的资金中心开具《贷款承诺书》。5.购房者带《贷款承诺书》商请开发商办理个人《房屋所有权证》。 6.购房者凭《房屋所有权证》到评估机构换领正式评估报告。 7.抵押登记后,资金中心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可以用以后的公积金来支付现在以你(或配偶)的名义买的商品房的贷款。你现在没有公积金只是不能申请相对银行低利率的公积金贷款。以后单位为你办理了公积金账户就可以每年提一次不超过年度还款额的公积金了。具体手续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
与单位协商,以单位的名意继续交纳公积金,钱由个人出来,慢慢归还公积金贷款合算,因公积金利率低,如有钱又不准备搞投资,也可一次性全部归还。
不可以的。我也买了房子,买的时候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全部是商业贷款,当初询问过以后能不能改成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银行说不可以。
我不知道你是在那里买的房子,如果当初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和开发商在购买合同上著名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房那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你都把钱给人家了他们是不可能给你退了,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给卖了。如果你的地理位置好的话朝向楼层都不错话你没准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呢!
着土地资源的控制,各类规费的规范以及建材的上涨.房价不可能下滑,只会稳中 有涨.
这要看在什么城市的什么地方了~~就算要跌也不会是现在~那些房产商估计还能撑个两三年~~跌的话应该也不会是很大幅度,毕竟物价都抬到这个份儿上了~~就我了解未来的趋势是二手房~~
lytpy:你好! 收的过程中应该注意: 一、交房资格 需单体验收备案。许多购房者经常有这样的困惑:开发商都开始交房了,可是小区的道路还在施工,绿化还没做好,公建设施还未启用,有的甚至还没有通水通电。这样的房子能交给业主入住吗?开发商究竟开发建设到什么程度才有资格交房?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我国目前规定的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是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因此,不管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买房合同中是否约定将建设单位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建设单位交房时都应提供。否则,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同时,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单体必须经过消防验收,才能交付使用。另外,根据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向用户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因此,提供“两书”也是开发商交房的必备条件。 对于具体的交房条件,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加以约定,如将公共配套设施验收合格(包括水、电、煤气、宽带、有线、安防、绿化、道路、电梯等)作为交付使用的条件,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时的违约责任。 二、交接程序 先验房后办手续。目前开发商和业主的入住交接程序大致相同,一般分以下几个步骤: 1、预检整改。在还没有与业主交接前,开发商一般会委派工程部、客服部、物业公司组成内部验房团,对即将交付业主使用的房子进行预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过预检后,开发商将钥匙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安排业主验房。 2、寄发通知。开发公司售楼部一般根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提前半个月或一个月寄发《入住通知书》或《入伙通知书》等交房通知,有的同时还打电话通知业主。此时,业主最好要按约前往。因为合同中一般约定,如果业主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前去验房,视同同意交接。如果无故不交接,有的开发商还将从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按日收取万分之一至万分之三的保管费。业主如遇出差在外或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约前往,最好书面通知发展商,并说明原因。 3、确认身份。业主应该根据入住通知书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到售楼部确认身份,并联系验收交接事宜。这些资料一般包括:入住通知书、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照片(物业建档客户资料用)。如果委托他人验房,被委托人在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出具业主的《授权委托书》。 4、验房移交。物业公司指派一名相关人员陪同业主现场验房,若验收合格,业主须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签字认可,领取房屋钥匙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同时须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若验收不合格,业主应将不足事项明确记录在《楼房验收交接表》上,可暂不办理入住手续,再次交接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但一般不应超过30天。 提示:目前有些开发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往往让业主先交费用及其他手续后再验房,给日后的纠纷埋下隐患。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 三、纠纷处理 及时索赔或解约。如果开发商在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情况下交房,业主及时采取行动,有的还天真地认为开发商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而交房是违约行为,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如果购房者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房子再说,却不知道这种做法已放弃了自己的权利,等于默认了开发商的违约行为。对开发商的违约,分不同情况购房人享有合同撤销权或索赔权。 (1)对于合同撤销权,《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目前法官通常会认定购房人收房就是购房人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合同的撤销权。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具体到房地产纠纷,根据去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本条中的三个月和一年这两个期间均属于除斥期间(不因任何理由中断和延长的期限),它们是不变期间,不同于诉讼时效,不存在期间的终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只要期限届满,解约权人不行使解除权,该权利即归于消灭。 通俗地讲,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达到合同约定的解约条件,购房人开始享有法定解约权,同时,从该日起的解约权也进入了一年的除斥期间。如果购房人在除斥期间过后再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其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将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如果在购房人享有解约权之日起的一年内,开发商催告购房人行使解约权,则购房人在收到催告之次日起三个月内应行使解约权,过了三个月购房人再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同样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2)赔偿损失:依据高法的司法解释规定,在开发商存在如下行为时,购房人依法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4.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5.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6.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7.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8.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逾期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年的。购房人亦可请求解除合同。尽管目前尚无司法解释对上述解约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作出规定,但是按照《合同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述解约权均存在除斥期间,该除斥期间更多地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 对于开发商违约,购房人的索赔权同样首先要由购房人提出,如果房地产商对购房人的索赔存有疑义、不肯赔偿,购房人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则存在诉讼时效问题,《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购房人如对开发商交房存有疑义的,一定要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如果和开发商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又想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要注意千万别错过法院可以接受的诉讼时效
我赞成在望京买,目前地产界的炒作规律是"透支概念",比如哪里要修建地铁,站点刚确定就已经有开发商拿来大炒特炒了,等到老百姓醒悟的时候去跟风购买房价已经卖到几年后的价格了.我认为各个区域的房价上涨都是按照幅度递增的,等到空港的房价涨起来望京的房价又不知涨到什么地步了,何况离市区近的房屋无论出租还是自住都方便.
hy585983:你好! 你的同事说的是对的!你和父母共有的房产要继承必须是你父母百年以后,否则只能是按赠予或者买卖来办理手续。
你看上那里的房子价钱是多少? 以目前我个人来看两年以内房价是不会降了。看好了瞧准了别赔了!
天通苑的房子涨价是必然的,特别是西一区,西二区 和本五区.明年地铁通过来以后,一定得涨到6000多一平米. 我是北京城建的.大家有事还可以给我打电话来咨询,84826574
问题是房价现在是不是已经上涨?如果上涨,即使开发商退房,你也无法买到当时价格的房子了,因此自己算一下是否让开发商退4%的房款更合算?如果开发商不退,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
目前一环(体育大街、裕华路、友谊大街、和平路)以内大概4500元左右,二环以内3000元至4000元左右,二环以外大概3000元左右。五年后,我认为石家庄的房价大概在5500元左右。外县别墅大概在4000元左右。
帮帮忙: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由以下因素构成: (1)建设用地的征用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2)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3)建安工程费; (4)小区内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5)以上四项之和为基数的2%的管理费; (6)贷款利息; (7)税金; (8)前(1)至(4)项之和为基数的3%以下的利润。 在江西除了上述标准外,还有两个要求,一是经济适用住房的总价不能超过人均家庭纯收入的10年的积累;二是必须低于同类商品住房的30%。 对于超过80平方米的,各地规定不一样,一些地方是对超过25平方米内的按 标准价,25平方米的按市场价。我们这里,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统一按80平方米以下的标准建的,不会超过。
肯定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用百度、焦点或新浪查一下你那附近的价格,我觉得你所说的价格只是个例。
不会降!国家把土地当摇钱树了,会有一天你嫌自己挣的钱太多吗?还五年呢,告诉你一直涨到70年后,价格和现在的一样(应该是承受能力)为什么?是现在卖掉的房子在卖一次了,告诉你吧这种幸福是子子孙孙的.
商品房不属于政府定价的商品,因此物价局只能要求开发商把房价备案,没有其它权力。房价高涨的原因是政府造成的,就是政府垄断土地的供应,拿来招拍挂,卖高价造成,在此之前房价一直平稳并且下降。
网上查不了,得到房地产专门的机构去调档查阅,办理.
明年能涨,估计也就这几年了。现在好多外资企业投到我国的房地产上面,人民币一升值,过两年等人民币更值钱了,许多外资企业就会撤资,那时候房价会跌,不过经济可能会有问题,正如30年前的日本。
是啊,?V?|中山這???且认旅娴谋阋?00元/方呢!按說是具中的最貴。
从健康角度讲,84 消毒液其实是不适合家庭用的。在家里用熏醋的方式进行消毒,之后经常开窗通风即可。
看看吧有帮助!样本可以随机选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 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故与承租人签订转租租赁合同,一定要取得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另,签订转租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自己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承租人与房屋所有权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的剩余期限,如承租人与出租人(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租赁期为12个月,三个月后该承租人与您签订的转租合同不能超过9个月。 商铺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有限公司(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商铺位置、面积及用途。 1、 位置:甲方租给乙方位于××市××路××城____层第____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位置注明参见附件一平面图颜色标记所示,附图只作一般识别之用,并不显示该商铺的面积大小。) 2、 面积: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首层____平方米,二层____平方米:首层公摊面积为____平方米,二层公摊面积为____平方米;实际计租面积为____平方米。 3、 用途:乙方租用该商铺仅限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 租赁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免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起计日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装修免租期满之日,为乙方开业的最后期限。 2、 租赁起始日即为交铺日。 第三条 租金按金、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保证金、水电费、(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计算) 1、 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相当于该商铺三个月租金的数额。 2、 租金:该商铺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及管理费。从租赁起始日起,第一年内该商铺月租金标准为每月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金额为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租期从第二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每月租金以上年月租金为基础递增________。 3、 综合服务费按照____元/月/平方米计算,该商铺每月综合服务费为____元(大写________)。该费用用于市场的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维护、日常管理等各项支出。如有变动则按物价部门规定为准。 4、 综合服务费按金:相当于两个月的综合服务费的数额,金额为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___元)。 5、 该商铺设有独立水表以及电表,铺内水电费由乙方负责,水电费按照水电表读数计收。另该商铺须于每月按照比例分摊“商业城共用水电费”。 6、 水电保证金:________元/间。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结算方式 1、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即应向甲方交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____元(大写________)、综合服务费按金____元(大写________)、水电保证金____元(大写________)。合计____元(大写________)。 2、 租赁期内,每月租金、综合服务费、上月的水电费于当月5日前向甲方(含甲方委托的管理机构)支付。 3、 因合同期届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乙方退出该商铺经营之日起十天内,在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乙方如有费用未清缴等情况,甲方可从相应按金及保证金中扣除后再支付。 第五条 商铺经营条件及设施 1、 该商铺设有单相电表一个,电表提供10千瓦用电负荷。如需增容,必须报甲方批准,所发生之费用,由乙方负责。 2、 商铺地面铺高级耐磨砖,墙体乳胶漆,每铺独立卷闸门,水电一户一表,每铺均配有电话线接口及宽带互联网接口。 3、 甲方向乙方提供统一制作的招牌架一个,供乙方使用。乙方须自行制作招牌内容,费用自理。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重新命名该商业城的权利和在任何时候改变,替换或取代原有名称的权利,而无须对乙方作出任何补偿,也不因此构成合同的终止或合同条件的改变。 2、 物业管理公司的变换,不影响本合同书的履行。 3、 甲方有保留、改进、扩充、增加或减少本商业城铺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在行使该权利的同时,甲方应尽量减少给乙方带来不便。 4、 正式签定本合同并足额收到乙方所交的履约定金等约定款项后,按约定时间把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 5、 在乙方办理工商、税务事宜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6、 甲方负责配备商业城内共用电房、公用卫生间、消防、道路、供电、排水排污设施,并负责上述设施的维修保养。 7、 甲方负责公共范围内日常管理,做好公共保安,清洁工作和定期对商铺内部进行安全检查,以维护该商铺正常的经营程序。 8、 甲方对乙方享有违法经营追述权。 9、 甲方可根据租户(乙方)的需求,统一组织相应的广告宣传,专业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有关费用由租户(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该商铺享有使用和收益权:拥有向甲方咨询建议权和对商铺的知情权。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及时足额缴交租金及其它款项。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应完好无损地把商铺交还给甲方。 3、 甲方交付商铺之日起,乙方可进场装修、筹备营业。乙方的装修方案必须遵守《装修手册》的有关规定,并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擅自改动该商铺的建筑结构或商铺的外立面,广告标设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尺寸制作。 4、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登记,持证经营,不得而知利用该商铺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众利益。 5、 乙方对承租商铺只能用做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类型的商业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经营类型,如须改变,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6、 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使用;如需转让,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时应向甲方交纳相当于一个月租金数额的手续费。 7、 租赁期间,乙方承担该商铺的防火、防盗责任,与甲方签订防火责任状,支持并协助甲方进行铺内安全检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失火等事故原因及因此引起城内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在城内人员的人身,财产的保险必须自行办理。 8、 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的财产(包括甲方提供达标商铺、室外装修、水电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得占用公共场地,不得拆除、改变该商铺原有的设备和设施。 9、 乙方应遵守本商业城《管理手册》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负责该商铺的保养、清洁、维修和安全防卫工作,不得容许任何人在该商铺中留宿:不得在该商铺中生火煮食:不得在该商铺内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美容美发用品中的易燃、易爆物品仅限于存放少量样品于商铺中,其存货由乙方另行择地存储)。 10、 乙方要遵守城内规定的营业时间,不得早开业或早收,甚至不开业。每年累计停业满30天(不可抗力和意外时件除外),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不予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 11、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作为抵押或经济担保。 第六条 违约处理 1、 甲方在规定时间后三十天内未能交付商铺,视为违约。违约一天按已收乙方款项总额的2‰计付违约金;超过六十天仍未交付商铺,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其已缴商铺款项和定金。 2、 为保障广大租户的共同利益,保证项目按期开业。在双方签定本合同时,乙方所交的签约定金转为履约定金。乙方必须在租期起始日起_______天内将该物业装修完毕并开业,否则,自第_____天起,应按每天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元)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在租金起算日后满30天,乙方仍未开业,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该商铺另行出租,乙方已交的定金、按金、保证金、租金等不予退还。 3、 租赁期间,乙方拖欠甲方租金、水电费、综合服务费均视为违约,每逾期一天,按照拖欠金额的2%计算违约金,拖欠时间达一个月(含一个月)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乙方须付清所欠的款项,并无条件把该商铺完整无损地交回甲方,甲方已收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 4、 乙方若在租赁期间内损坏商铺,各项设备及设施应照价赔偿。 5、 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经劝告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并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1) 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该商铺; (2) 不按合同约定爱护原有设施; (3) 擅自转租、分租或转让该商铺使用权给他人 6、 租赁期间,乙方违反商业城《管理手册》及其他有关管理制度,甲方有权进行干预,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如果乙方拒不接受或情节严重,且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损失,乙方的全部合同权利视为自动放弃。 7、 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终止执行,甲方已收的各种款项不予退还。 8、 因各种原因而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应如期退还所承租的商铺,并将存放在商铺内的一切财物搬走。如乙方逾期退还所租赁的商铺,每逾期一天,按照双倍租金额收取违约金,超过五天,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对商铺内存物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予以处理,乙方不得追索。、 第七条 租赁期满 1、 于本合同届满前三个月内,甲方应通知乙方准备退场或者续租,甲方有权引领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并有权以适当方式发布有关出租该商铺的广告。若本合同双方有续租意向,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2、 若双方不再续约,商铺连同内部原有的设施,一切在建筑物结构内的附属设施由甲方无偿收回,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3、 因履行合同期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的,甲方应在终止后十五天内将乙方所交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退回给乙方(不计算利息)。乙方如有欠租或未将费用清缴等情况,甲方可先从按金和保证金中扣除后支付。 4、 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商铺大门以及其它所有门窗钥匙和甲方在其内所设立的固定装置等设备在完好无缺,可供使用的情况下交回甲方。甲方对乙方在商铺内装修的投资不予补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在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征用、接管、政府政策的重大变动等)造成的损失由各方自负。出现不可抗力,本合同可以解除,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存在的证据给对方。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后,乙方付清欠费,甲方退还租金按金(履约定金)、综合服务费按金和水电保证金给乙方(不计算利息)。 第九条 消防安全 根据《消防法》规定,每商铺必须配备灭火器及防毒自救面具。 第十条 其他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有关合同内容增加、减少或修改,均须取得双方的协商一致,所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以资信守和查验。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出租方(甲方):××××××××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地址:××市××路××号 身份证/护照/注册编号: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一、:××商业城×楼×层平面示意图: (本平面图只作一般位置识别之用,不显示商铺面积大小。总平面图以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批准的图则为准。) ©2005 版权所有 吴孟之道 | 制作维护 围龙屋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