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上预审 网签后,即可通过地税“税收征管系统”上传缴税所需材料(所需材料见下表),待地税通过后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按照预约时间缴税。 (1)网络预审5个工作日可出具结果,30个自然日有效。 (2)新房、法拍房等暂不支持网络预审。 (3)海淀区和朝阳区通过中介交易的,必须进行网络预审。其他区县及自行交易的,未来可能会陆续实行。
您好,可以的,请问您准备在哪个城市办理我行的贷款呢?<br/>若您是需要办理二手楼贷款,一般是在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前,向我行提出贷款申请。您通过联系当地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具体信息以及所购房产情况,由柜台个贷部门这边审核您的综合情况后确定能否办理。<br/>(如果需要业务咨询,您可以咨询“客服在线”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一、要购买的二手房必须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产权明晰并具备符合政府规定的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条件。房屋的房龄不能超过15年。 二、选择贷款银行,进行房产评估。 三、填写借款申请表,并向贷款银行提交下列资料: 二手房贷款 买房人资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单身,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单身证明); 2、 经济收入证明; 3、 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买房协议); 4、 首付款收条或存在该行的首付款证明凭证。 5、 贷款人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5岁女60岁) 6、 房龄不能超过15年。 二手房贷款 卖房人资料: 1、 售房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户口簿; 2、 产权证、土地证。 四、银行对买卖双方送交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及供款人的资信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贷款承诺函》给买方,银行会注明提供几成,几年按照贷款。 五、买方将购房的首期款存入该行的帐户,由银行冻结,售房人在首期款交付、《贷款承诺函》签订后,到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办理房屋交易手续。 六、房屋交易手续及新《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后,买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保险等有关担保手续。 七、借款合同生效,资金划入买方的指定帐户,然后买方将贷款和首期款一并交付给售房人。
1、虽然说现房基本生活配套、交通等设施相对完善,对于不少即将走进婚姻殿堂的夫妻来说都是第一选择,但是有些现房之所以还有剩余,户型、朝向等较差,选择现房的夫妻一定要谨慎选择。 2、期房是指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购买期房能选到相对好一点的户型、南北朝向等的房间,但对于新婚夫妻来说,交房时间相当重要。 3、虽然说售楼员会事先告诉购房者具体的交房时间,但由于工程进度等外在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能准时交房的事件不再少数,终导致的结果便是婚期而婚房迟迟不能接。 4、据调查一半以上的购房者在选择婚房时,先考虑的便是生活配套,尤其是问题。除此之外,还应考虑楼盘的空间,重要的两点便是地段和品牌,将来政府的规划和发展趋向。 5、对于不少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年轻人来说,资金并不充裕,所以在价位的选择上,不能盲目的贪图。价格稍微的楼盘相对来说比较偏僻,生活配套并不完善,不要以为有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试想如果买个牙膏牙刷都要驱车前往,加上油费停车费,长期如此,倒不如花贵一点的钱在交通方便的地方买房。
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申请过户。<br/>可打当地114咨询房产交易中心的电话,再打去报要办理的房产的具体地址,就知道是哪儿办,及它的电话和地址了。
对于你这样的情况 首先确认房子是不是已经缴房了? (没有交房的话可以直接去续按揭就可以直接更名)在法律意义上来说的话 这样的期房是不允许买卖的 不受法律保护不过你们坚持要买卖的话 可以直接起草一份房屋买卖协议,而你就直接按照原来房东的按揭直接续按揭下去;(就是帮房东把银行的贷款还了)在这同时你要要求房东带上他的购房合同去做一份委托;委托房东这套房子在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产权过户全部交由你来全权负责这样就可以在这套房子的产权证办理下来后你自己就可以直接去办理过户手续 把产权证人的名字更换成你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你只需要支付給房东已经支付給开发商的这一部分购房款就可以 (房子有涨价的话肯定要多支付)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机构购买的的话需要支付給中介机构一个佣金其他的费用是要在产权证出来后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才会缴纳
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对号吧:<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2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普通住房满2年可减免。
首先您要先付定金给房东,签订定金协议,之后办理你贷款审批(需要贷款的),贷款通过后付首付给房东,之后房屋产权过户给您,中介**证件,**银行收到抵押证后,放款给房东,房东收到银行贷款,交房给您,交易完毕!
要看没有过户的原因。要具体了解情况,苏州各区可来电或来所咨询。
这个费用不是固定的,与你所购房屋的价格存在密切关系,关键是房屋过户的税,是根据房屋的总价格来计算的,而其它手续费、房产证更换等是固定的
1、如果你的房子是产权房,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手续<br/>2、房屋的售价是14万,要是房本满5年,只需要缴纳1-1.5%契税就可以了。
要是老师分的校产房就没戏了。。要只是那周边的房子不是校产就没问题 。。。你的房子可能是校产。。校产和军产都是没法过户的。。。所以没法买卖。
房屋是否满五年?是否唯一住房?是否首次购房?根据前面所问、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如下:<br/>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br/>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br/>3、契税评估额初次1%、非首次3%,买方缴纳;<br/>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满五年唯一住房减免; <br/>5、交易费6/平方,双方; <br/>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br/>7、营业税5.6%卖方缴纳,满五年可减免。
直接去物业公司去缴纳。一般可以刷卡,可以现金。<br/>如果是亏欠了物业费,可以和物业方面协商一下,一般都是可以解决的,不用太担心。<br/>祝你好运!
2010年前,不会回落。要回落,也只是小幅,属于盘整范围,不属于真正意义上的回落。<br/>如果有自住需求,还是建议现在买。
一般情况下是谁吃了订金谁付中介.你这情况比较特殊,合同写的非常不正确.不管是你不卖,还是客人不要,都要你出中介费,对你非常不公正.再说你订金才10000,中介费要8500.你看着合适的给点中介.
产权人是甲,卖房人是乙.他们之间买卖事实成立,但产权转移手续未办理,乙就没有所有权,不能处置该房产,若处置该房产也必须甲出具委托并经公证处公证后,乙和你之间的买卖行为才有效.也就是说,乙根本没权利将该房出售给你,合同上签字的甲和乙名字是否由本人亲自书写的,若有甲的亲自签名,你的麻烦还少一点,可以协商解决,否则,你只好通过法律追究乙的责任的.
1、2006年买的期房,定于2007年10月交房,由于房地产商的原因,2009年4月正式交房,期间的补偿金抵掉各种开户费还打了1万元的白条,至今未给;房产证尚未办理; 2、当时买房时从银行待了5万元贷款,10年还清,现在已还近3年; 3、现在准备卖出,我想这样办理,是否正确:(1)还清银行贷款;(2)到房地产商修改合同;(3)修改完合同后由买方最后办理房产证,我和房管局不打交道。 请各位专家给与明确指示,谢谢!如有述说不清楚的,将及时补充。 应当说你的想法恐怕不成行。提前还清银行贷款只要银行同意提前还贷倒是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在到房地产公司修改合同,修改合同。因为你在贷款时用的是该购房抵押贷款的,你的房产证已经在银行那里,只不是在没还清贷款前,银行不给贷款人而已。
您好!我是天津的律师,您的问题作如下回答: 您与中介及买方签署的合同依法有效,您完全可以依据合同行使您的如下权利: 1.要求中介不起房款余额 2.要求中介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3.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办理相应的手续。 4.如果合同未约定您可以终止或中止合同,目前您恐怕不能拒绝办理。但您可以行使催告权,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给您办理或支付余款,则您可以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行驶合同的解除权。 如有问题,可以进一步咨询。 天津顺法法律服务网
公积金可以提现,但是贷款的钱直接由公积金中心转到银行再到开发商手里,你拿不到现金的,你只可以把你以前的公积金提出来!
你这种情况比较麻烦,你的律师说的没错,这种性质的房产是不能进入商品房市场的,所以你只能以目前房产所有人与拆建单位协商解决,争取你的最大权益。
租客在同样的房屋买卖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书面的证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和租客变更租赁合同,将出租方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租客同意在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可签一份中止租赁协议,把中止原因和违约金数额写清,租客在中止租赁协议上签字就OK了.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所谓资金监管,就是找买卖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来监管买卖资金,这个第三方可以是银行,也可以是中介。如果是中介的话,对保证资金安全是可以做到的,当然前提是这个中介是诚信的,值得依赖的,因此需要选择信誉中介。另外还要看你们的买卖合同及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议这个存折交由卖方保管,因为卖方才是真的拿不走贷款的。 如果要保证资金的彻底安全,建议还是通过银行来做资金监管,即在监管银行开设一个监管帐户,同时与银行约定,要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共同到场办理手续才能提取资金。 从你说的情况上有一点没有看明白:贷款银行是工行,贷款是放在工行存折上,可是资金监管银行又是浦发,不知道浦发如何来做监管?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如果你收取了定金,又不想退给买方,又想良心舒服一点,那么你可以补充合同条款,将房款交纳时间约定完善,再给买方一次机会,时间一到他没交清全款,你就可以安心扣下他的定金了;如果你没收取定金,或是定金交在中介手里,那么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看合同是否有效,大部分中介是没有资质,在中介签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
对于这套房子而言,这份合同无效。 但单从这份合同而言,合同有效,如果你老公违约的话,那么要担负相应的违约责任。
据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如果你还满意这套房子地话,你就这么耗着,因为既然合同都做了首付也较了,那么贷款手续也做了的话,其他不是你个人的问题了,放不放款是银行和KFS之间的问题,你就安心等吧,你看看你的合同中是否有这项说明,我们这里都有的,只要我把手续昨完,放不放款不是我的责任。你明白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