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的不可抗力因素主要有哪些?
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的不可抗力因素主要有哪些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1)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的。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 (6)发生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者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工期可以顺延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些情况属于发包人违约或者是应当由发我人承担的风险。
反之,如果造成工期延误的原因是承包人的违约或都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则工期不能顺延。 当发生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时,应按以下做法予以确认。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的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当然,工程师确认的工期顺延期限应当是事件造成的合理延误,由工程师根据发生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工期定额、合同文件等的规定予以确认。经工程师确认顺延的工期应该纳入合同工期,作为合同工期的一部分。如果承包人不同意工程师的确认结果,则按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答:《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规定了工期延误,需要索赔、签证的其中情形,合同双方也可以再进行其他约定。 (1) 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详情>>
答:当地的农机管理部门,就是负责这方面的事情。收割机手是要考取收割机驾驶证的。详情>>
答:不太一样 如果您对我的答复满意,请点击下方“好评”,谢谢!详情>>
答:他在接触新环境的过程中,头脑非常冷静,不易感情用事,能把每件事处理得头头是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