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的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有哪些?
东莞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的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有哪些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需办理机动车报废,应如何办理? 答: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九条的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由机动车回收企业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办理机动车报废,只需将机动车交售给就近的国家承认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即可,机动车回收企业会帮助车主办理报废手续。
如果机动车已到报废期仍继续使用,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何措施? 如果机动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还没有办理报废手续,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 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2、对驾驶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出售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同时对该机动车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查明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原则是:以...详情>>
答:细节管理强调的是一个系统,是说每个岗位的每位员工都要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不找借口,哪怕是合理的借口,想方设法去完成任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