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药物可致光敏反应,用药后即使经过短暂的光照也会引起严重的 皮肤反应。最常见的反应为“晒伤”反应,如红斑、水肿、水疱、色素沉着加 深、脱屑或脱皮等。常见的可引起光敏反应的药物如下(药名下有_为最 常见者):
(1)镇静及抗精神病药:吩噻嗪类(氯丙嗪、奋乃静、三氟拉嗪、氟奋乃 静)、巴比妥类、氯普噻吨、氟哌啶醇、卡马西平和氯氮萆等。
(2)非甾体抗炎药:布洛芬、酮洛芬、吲哚美辛、吡罗昔康、保泰松和萘普 生等。
(3)利尿药:噻嗪类和呋塞米等。
(4) 抗菌药:磺胺类、氯霉素、灰黄霉素、伏立康唑、异烟肼、林 可霉素、萘啶酸,以及氟喹诺酮类药物中的洛美沙星、左氣氟沙星、司帕沙 星、氬^星等,但莫西沙星目前尚未发现有光毒性反应的报告。
(5)抗寄生虫药:硫氯酚、氯喹和奎宁。
(6)降血糖药:氯磺丙脲、甲苯磺丁脲、格列齐特(达美康)和格列吡嗪(美吡达)。
(7)抗肿瘤药:达卡巴嗪、氟尿嘧啶、甲氨蝶吟和长春新碱等。
(8)抗抑郁药与抗精神病药:阿米替林、丙米嗪、拉莫三嗪、多塞平(多虑 平)和奥氮平等。
(9)抗组胺药:赛庚啶、苯海拉明和异丙嗪等。
(10)其他:胺碘酮(本品有抗维牛素压作用而抑制皮肤中黑色素的形 成。其致光敏反应发生率约为57%,可用维生素氏预防之)、卡托普利、吡 嗪酰胺、奎尼丁和口服避孕药等。
药源性光敏反应的防治对过敏体质者使用上述药物应引起注意,避 免强烈光线照射。可用二苯甲酮、邻氨基苯甲酸或二氧化钛等遮光剂预防。 对光敏反应者可按普通晒伤治疗,用润滑剂或冷水敷布,对严重的光敏反应 可采用糖皮质激素全身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