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服务提供者如何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如何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本法第36条第2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 用户对损害的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网络用户是直接侵权行 为人,应当对该侵权行为造成的全部损害承担侵权责任;而网络 服务提供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阻止侵 权信息进一步扩散。
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未能尽到此项义务, 应当对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而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承担侵权责 任。我们考虑到,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受害人的全部损失承 担责任,有违过错原则,也有失公平。所以,本款仅规定网络服 务提供者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接到 侵权通知前已经造成的损害,应当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用户 单独承担,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责任。 根据本法第36条第3款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与网络用户 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 服务实施侵权行为,却不采取必要措施,可以认定为构成帮助侵 权,应当对全部损害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网络服务 提供者实际上并不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衧 为,而是疏于管理,没有意识到这种侵权行为的存在,只应对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侵权行为之时起的损害与网络用户承担侵权 责任,之前的损害应当由网络用户单独承担责任。
答: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通道或平台;另一类是为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内容服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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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部分都是英语,计算机。详情>>
答:很重要的。 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后,特别是八十年代以来,世界上一些主要的发达国家都十分重视在幼儿园和小学里进行探究式的科学教育。例如, 1983年美国国家卓越教育委...详情>>
答:(亲:觉得回答有帮助,给个好评,谢谢) 【网络综合 - 成人高考(成考)指南】: 单 位 报名地址 联系电话 (区号:0357) 临汾市招办 (专升本) 临汾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