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做出授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要受到时间的限制吗?
行政机关做出授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要受到时间的限制吗?
行政机关授予行政许可,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做出。我 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 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 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 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 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 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 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答:2008年7月2日,王某向省司法厅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厅当日受理了王某的许可申请。但是司法厅在收到申请文件之后,迟迟不给王某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到2008年...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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