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当事人递交的仲裁申请书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答: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 位;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 职务。 仲裁请求及其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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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部分都是英语,计算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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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的哦,是学校自己举办的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