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怎样理解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 利《婚姻法》规定的扶养,指夫妻或者兄弟姐妹在生活上相互 供养的法律义务。法律意义上的扶养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扶养发生 在法定的近亲属之间,法定以外的亲属或其他人之间提供的经济上 的帮助,只具有道义和友谊上的性质,而非必须履行的义务。
二是 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是义务人,被扶养方是权利人,只有 义务人履行义务,才能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三是法律中有 关扶养的规定局限于强制性规定,不履行扶养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四是履行扶养义务是有条件的,以义务人有能力扶养和 权利人有必要受扶养为限。
它同债的履行有着严格的界限。五是扶 养是当事人间对等的义务,而不是单方义务。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互负抚养义务夫妻互负扶养义 务,对保障夫妻正常生活,加强夫妻间物质上的帮助和生活与相互 照料的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婚姻法》同时规定,一方不履行扶 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对拒 不执行有关扶养费的,被扶养的一方有权依法提起请求给付扶养费 的诉讼。
答: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不仅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有 抚养的义务,就是两人之间也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重病卧 床,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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