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工伤认定中单位与职工存在争议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工伤认定中,不可避免会存在单位与职工之间的争议, 当职工认为是工伤时,单位可能不认为是工伤;个人认为是重伤 的,单位有可能认为是轻伤,等等。在这些情况下,该由谁承担 举证责任呢? 在一般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这一 原则在工伤认定中不适用。
这是因为,在用人单位与职工之间, 单位处于管理者位置,职工对单位具有依附性和从属性。许多文 书、文件是由用人单位拟定并由其掌管的,如职工花名册/工资 支付单等。而工伤认定中的纠纷,往往涉及到这些材料的举证。 如果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职工个人的许多主张,都不 太可能得到充分证明,可能会导致职工工伤权益受损。
为了保护 职工作为弱者的合法权益,在发生工伤认定方面的争议时,不实 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而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条例 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 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答:单位只对工伤承担责任,如果不是工伤就没责任了。不过要给于一定的养伤期限,正常发放工资。 如果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伤了,单位要赔偿,不够等级也赔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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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部分都是英语,计算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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