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单位或个人有何权利救济方式?
未依法进行征地公告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单位或个人有何权利救济方式?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该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因未按照依法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补偿、安置引发争议的,由 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裁决。” 因此,如果未依法进行征地公告或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单位或个人有权要求公告,并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征地补偿和安置手续。并且权利人有权提请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不成还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裁决。
答:为了维护被征地人的合法权利,顺利推进征地工作进行,法律规定县或市级国 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国务院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 公告之日起45日...详情>>
答:●台湾的政党很多,大约有100多个,但主要的只有五、六个。 ●国民党是历史悠久的政党,由孙中山先生创立,其前身为中国同盟会。1921年,同盟会联合4个小党派改组...详情>>
问:大陆新娘嫁到台湾后,是否可以随时出国?(除中国以外国家)
答:不可以随时出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