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一:营改增的执行时间:以过户时间为准
根据国税总局发布的《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营改增的时间,即5月1日。
南京会准时执行,以二手房过户时间为准。5月1日前过户的按照旧政策,5月1日(包括5月1日)以后过户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细节二:增值税究竟要少交多少钱?
“营改增”后税费到底如何交呢?根据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三楼的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解释:“营改增后,住宅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需缴纳增值税,取消营业税。卖方增值税按交易房价的5%收取,但还需加上其他附加税,计算下来约等于计税价格的5。
6%。也就是说和以前收取的5。6%的营业税相差并不大。”
而南京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其实是,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全部
细节一:营改增的执行时间:以过户时间为准
根据国税总局发布的《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营改增的时间,即5月1日。
南京会准时执行,以二手房过户时间为准。5月1日前过户的按照旧政策,5月1日(包括5月1日)以后过户的按照新政策执行。
细节二:增值税究竟要少交多少钱?
“营改增”后税费到底如何交呢?根据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三楼的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解释:“营改增后,住宅满2年的免征增值税,不满两年需缴纳增值税,取消营业税。卖方增值税按交易房价的5%收取,但还需加上其他附加税,计算下来约等于计税价格的5。
6%。也就是说和以前收取的5。6%的营业税相差并不大。”
而南京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营改增后的增值税其实是,二手房营业税的征税政策和免税政策都平移过来了,过去征营业税5%,现在改为增值税还是5%。如果本次售房缴纳增值税及附加,那么契税可以按计税价格-增值税来缴纳。
“营改增”后买房缴纳的契税个税都有可能减少,由于计算公式的不同,“营改增”后计算这三种税费时,房屋销售额均为不含税的数额。征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也就是说税率不变,但计税价却减少了,等于也少缴纳了一部分契税和个税。也就是说,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的双方均受益。
举个例子:
如果首次购买一套成交价格100万元,80平米的二手房: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营业税=100万×5%=5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1+5%)×5%=4。76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2400元。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契税=100万×1%=1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契税=100万÷ (1+5%)×1%=0。
95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500元。
营改增前应缴纳的个税=100万×1%=1万元,
营改增后应缴纳的个税=100万÷ (1+5%)×1%=0。95万元,缴纳的税款减少了约500元。
细节三:满两年免征中的“两年”从什么时候算?
据了解,5月1日后,南京市国税局对南京满两年的房屋依然免征增值税。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满两年?要如何界定这个“两年”呢?
对于房改房,以公有住房买卖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
对于商品房,以契税完税证、产权证等注明的时间,按“孰先”的原则。
继承、遗嘱、离婚、直系亲属赠与、遗失补办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原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拆迁偿还、非直属亲属赠与与取的住房,以本次领证时间计算。
细节四:现在缴税的材料有哪些?
在办理流程上,根据南京市地税窗口的介绍,也基本和“营改增”之前的办理流程相同。
买卖双方携带房屋交易信息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发票等基本材料,以及在房管局窗口领取的缴税单、房产交易地税联系单等其他材料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政策规定无论营业税还是增值税,都是卖房缴纳,因此需提供卖房身份证及复印件。另外,由于营业税收地税局收取,而增值税由国税局收取,5月1日起“地税联系单”也将发生变化。
缴税时,买卖双方到窗口核实、确定交易涉及税种,填写相关税种申报表后,经复核无误的,缴纳具体税费并获得票据证明。
细节五:现在增值税缴纳流程有变化吗?
根据江苏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夏敏介绍,个人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后,办税程序、办税资料和办税渠道都不变。目前我们可参考营业税缴纳程序,具体增值税缴纳细则以官方规定为准。
南京二手房营业税缴纳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到房管局三楼36号发证窗口领取税费单;
2、买卖双方到税务63号窗口取号;
3、买卖双方到54-62号窗口办理缴税手续,完税后获得税票;
4、买卖双方到财务48-49号窗口办理缴纳登记费、交易手续费手续。收起
期房禁止转让是国家明确规定的。这种交易行为法律是不予以保护的,但是双方签订的合同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首先你必须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其次,签订这种合同是一个极其繁琐的事情,而且中间的很多奉献是不可预见也规避不了的,只能是把风险系数尽可能降低
贷款未能办理下来,要在合同中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处理方式和责任归属,以确定责任在哪一方。如果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就应当承担责任,退还购房人的定金与预付款。法院会支持购房人的要求。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种特别约定一般做不到,因为现在全是霸王合同,一般情况下,如果你因为这个原因取消购房,从合同上来说,是因为你个人的原因而造成不能购房。像你这种情况,首付是可以退的,但会扣除签订认购书时付的定金(一般为1~3万)和印花税,你可以查一下认购书和购房合同上的条款。 这里有个相似的案例:
如果卖方和开发商签的内部合同,您可以交点费用让开发商为您作一手房商业贷款。如果已在房产部门备案,您就只能做抵押贷款了。抵押贷款与商业贷款相比,利率高,手续繁琐,还款的时间短,压力大。
我也试过买了与沙盘小区不一致的楼花,交楼时本人拒绝收楼,用摄象机拍下沙盘与实景不符之处,与楼盘老板交涉,声明不成功就交给各大媒体暴光,因发展商有有意欺骗消费者的企图.最后发展商怕影响未卖出的楼,答应赔偿我们四万块,让我们退房.
你可能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找开发商协商估计也难办,自认倒霉吧。
中介费分担一般是双方协商。 有些中介是买方付费,有些是双方分担,有些是业主付费。 期房转让涉及的问题比较多,合同要定的严谨。具体条款要看交易情况等等综合因素
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有在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当然是以房管局登记的为准。你说自己手上的那份合同有可能与之不完全一致,如果确实合同内容不一致,你则可以合同欺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并提出赔偿。
定金只要不买就不会退还,应为定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除非可以证明对方有违约、违法等行为。如果对方涉及违约行为的话,定金要双倍返还
谁知道3后政策会不会有新的变化? 这个合同可不是一两句能说清楚地,而且单以你现在提供的信息很难告诉你补充条款怎么签订。这种交易方式设计的合同条款很多很复杂的
产权过户后就不会有什么问题,纠纷由夫妻双方自行解决,不能影响你的产权过户。 不过很多土地局产权过户管理部门要求业主夫妻双方同时到场或者配偶提供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过户。不知道你那里怎么规定的。
如果规划允许改为商品住宅用地才存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问题。但不论买方还是卖方谁能保证能规划成住宅用地?即便在合同上明确约定了此项违约的责任,N年以后你去找谁赔偿,政府若将此地规划为其他用途,你买的可就是违章建筑,拆迁补偿无法保证!建议:撤出来,规避这不必要的风险。
合同是有效的,交易行为也受法律保护,但是这是建立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国家规定,房产交易必须进行登记,并且办理权属转移变更手续(过户手续)。不过户的话买卖双方都有风险,也就会有一些方面不受法律保护
有些地方比如厦门是一式四份,合同是在房管局买的,合同签署后一般开发商存档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存档一份,如果办理按揭则银行要存档一份,如果需要公证的话公证处还要存档,因此有时业主反而没有,所以需要及时复印,一般开发商就可以给业主复印。
两种方法都可以选择,或者接收免一年物业费,或者和开发商交涉或者打官司要求缴纳违约金
不知你买的是期房还是现房,如是现房签买卖合同;如是期房肯定要签预售合同,但开发商必须有预售许可证,不管那种合同,其文本必须是由房管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才行。
全国都有的。现在有些地区还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分别了。不过固定利率比一般的利率要高些,只是当贷款利率变动时还是按贷款协议签定时的利率还款。
首先要看老人是否留有遗嘱,如果继承权不是儿女的公证也没用,如果没有特殊标明那儿女和老伴需要一起去公证处公证,并集体去领取。
也不定,关键是房子是在什么时候买的??如果是在领证前就麻烦了,还有一点就是,如果以后离婚,在协议拿钱时,具体金额也是个问题啊.
可以的,具体如下(注意二提取额度中的第四点):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所以你如果借钱把余款还清,对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而言,你的贷款已经结清,而且没有再购买房产,是不允许再进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所以你就只能按上述的方法提用公积金了。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在你购买住房资金不足时可以进行贷款,贷款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性贷款低。
1:签完买卖合同后立刻可以办理了,但你是房屋共有人却没在合同上签名,小心有以后有麻烦。 2:办理房产证只需身份证复印件就行了。 3:不用担心,如果你是房屋共有人,房屋任何的处理都要经过你的同意,不然是无效行为。
总价是指成交总价,指的是房产出售购买的全额,不包括利息。 契税是按照1。5%收取,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话,按照3%收取
也可以用EXCELL计算,比如年初贷款余额为1,年末余额就是(1+i)^1,第二末为(1+i)^2,第三年(1+i)^3,依此类推,i就是利率。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签了三年,那单位知道你走有没告你违约呢?没有的就好办了,可先放着,不要取出来,到你研究生毕业找到有同样福利的的单位时,可以移过去,事先要跟现在的单位打个招呼.而且公积金的话如果你没用他贷款或帮人当保,是以买房的名义取出去的.
住房公积金应该是建立了个人帐户,不管怎么改制或调动工作个人帐户是不变的,等到退休或现在有购房等符合住房公积金支取的条件时就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两部分)。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受委托银行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当前的计息办法是:每年6月30日结算住房公积金利息,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上年余额部分,按三个月定期利率结算利息,本年度缴存部分按活期利率结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