筏形式基础构造应符合哪些要求?
筏形式基础构造应符合哪些要求?
筏板厚度一般应不小于柱网较大跨度的1/20,并要不小于200mm,同时,应进行受冲切承载力计算。对12层以上建筑的梁板式筏板来说,其底板厚度应与最大双向板格的短边净跨之比不应小于1/14,且板厚不应小于400mm。筏形基础则可适当加设悬臂部分以扩大基底面积和调整基底形心,能够使其尽可能与上部荷载重心一致,改善基础的受力状况和避免基础产生过大的倾斜。
筏板的悬臂部分宜设于建筑物的宽度方向,可做成坡度,但边缘处的厚度不小于200mm。当肋梁不外伸时,板挑出的长度不宜大于2m。墙下筏板基础,可为等厚度的钢筋混凝土平板,其厚度也可根据楼层的层数按每层500mm初步选定,但不得小于2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30。
垫层的厚度宜为100mm。筏板的配筋率一般可在0。5%-1。0%为宜。当板厚小于300mm时,宜单层配筋;板厚在大于或等于300mm时,应双层配筋。钢筋可为HRB400、HRB335和HPB235级钢筋。受力钢筋最小直径为8mm,—般不应小于12mm,间距可为100-200mm;分布钢筋直径为8-10mm,间距可为200-300mm。
当筏形基础下有素混凝土垫层时,则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35mm。平板式的筏基柱下板带和跨中板带的底部钢筋应有1/3-1/2贯通全跨,且配筋率不应小于0。15%;顶部钢筋则应按计算配筋,要全部贯通。与筏板悬臂部分下的土体如可能与筏板脱离时,则应在悬臂的上部设置受力钢筋。
当双向悬臂挑出,但肋梁不外伸时,则可在板底布置放射状附加钢筋。
答:如果有这种情况,既然是非贯通筋自然受力是按两个部分算的,如果碰头了,就按贯通的计算长通计算就行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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