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十二五期间开征遗产税的可能性不大,因为条件还不大成熟。个人估计,从各方面情况来看,十三五末期开征的概率相对较大。但开征是大势所趋,早晚的事,无非是2020年前后几年的区别而已。
合理的遗产税当然有调节贫富的作用,这个税种的设置最大的目的就是这个。
中国这才富二代,就已经闹得很不成话了,一大批无赖儿郎正等着接手这个世界最大国家的经济命脉,他们培养出来的富三代、富四代只能一蟹不如一蟹!与此同时,财富的世袭制将使国家的创造活力消磨殆尽,无数有才干又勤奋的年青人将永远停留在草根状态而没有出头之日。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的历史定律!
西方发达国家够讲“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吧,那也绝对不能容忍上述财富世袭制存在,因此富豪去世后,通常其财产的大部分都会作为财产税被征走!正是这种貌似残酷的遗产税制度,保障了国家的生机活力,也保障富二代乃至富十代都继续努力工作以维持其社会地位,于人于己都是好事。
这一点根本不需要讨论,人性都是一样的,中国人又不是火星人,地球人都这么干并且被长期历史证明是对的事,就是大势所趋!
中国开征遗产税并不会造成财富外流。的确,有富豪正琢磨通过把财产转移到外国来逃避中国即将开征的遗产税。但他们早晚会发现这样做极其白痴!因为我前面说了,外国不也有遗产税吗?而且比中国的税额肯定要高得多。
你把财产转移出去,这个环节中肯定就会有折损的,而外国无论征税的税额还是监管的力度都要比中国大得多。确实也有个别不发达国家不收遗产税的,但它们对个人财产的保护能力又很差,因此风险极大。所以我说,为了逃遗产税而把财产转移到外国去,这不是白痴是什么什么!
保险是另一回事,是否促进中国国民保险意识,这个问题与我们讨论的减少贫富分化和保持经济活力相比微不足道。
个人认为,严格地讲,替孩子买保险的性质类似于生前赠与行为,而任何国家的遗产税都是与赠与税同步配套的噢。
我之所以觉得目前中国开征遗产税的条件还不成熟,一是配套法制和管理手段还没到位。比如公民财产的登记申报制度还没健全,每年会有上千万公民死亡,你有这么大人力物力及合理程序来公平合理地征收遗产税吗?如果征不好,失了公平性和百姓的信任,以后就很能校正了。
即使开征,普通百姓也根本不必为此而担心。我估计其基本思路应该是:首先,过去的全免,法律本来就不能追溯既往的。其次,征税的对象主要是富人,普通百姓少征甚至不征。
比如前面朋友引用的某专家的建议中,采用累进税的思路是对的,只是他建议的税基实在太低了!我认为,50万元以下的财产继承,根本就不应该征税,而50-100万之间,只象征收个5%就得了,千万级富豪应征掉三成,亿万级的拿走一半以上!我的道理很简单,这年头,区区百万元不过在北京买半套房而已,连第一桶金都算不上,没哪个孩子可以指望拿这点钱挥霍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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