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都不给买方,因为交税、过户时,税务局,房管局都会给买方开(出)具新的票据,证照的。旧的就没用了。
什么都不给买方,因为交税、过户时,税务局,房管局都会给买方开(出)具新的票据,证照的。旧的就没用了。收起
既然没谈妥,为什么急着交押金呢?或者在没谈妥的情况下,少交一点(50、100元什么的)。若交了,那就不好要了,除非房东厚道,不想为难你。 继续找房吧。下边网址,可以在地图上点击工作单位附近或公交沿线的2公里见方的一个个区块,直接找到相应的房子信息。每天2000条,14天内无重复电话,凡发布2个以上不同房源的电话都视作中介被屏蔽。非常值得一试。 如真好用的话,就回帖谢我吧:)
你这时候看的都是表面问题,你应该在楼房在建过程中去看,才知道主要的质量问题。目前,从我从事监理工作的经验来看,主要看保温(北方),结构是否按图纸施工。。。。。。其实一个房子最主要的是图纸!你应该看图纸在说话
现在的规定是——不许卖毛坯房——至少要简单装修。 二手的较新的大概多少钱?不会低于10000元/平米。 “国贸核心圈”就是这么个样! 祝顺利!
对于曾经有过警示信息的房地产中介,还是谨慎为好。 如果中介不知名,要看其是否是在买方卖方同时到场的情况下签署购房协议,交易过程是否透明
容积率计算公式: 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如果想找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当然还是塘沽滨海新区 ,在开发区那里租房子也是很不错的选择。环境比市中心好很多,而且交通也很便利。 欢迎你的朋友来天津发展!
我喜欢"世纪花园"小区,公园终点站北侧,一个是做车方便,再者利客来开业后购物非常方便,最主要的是,靠近公园不仅空气新鲜,而且出去锻炼玩也方便.当然了,李村还有很多大的知名度高的,但我对这个小区情有独中,不过遗憾的是,这个小区的房价挺贵,据小区北大门东侧的水之秀房产得知:房价已达到5000/平米左右!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地下室面积除外) 建筑密度=建筑基底面积/总用地面积 绿地率=总绿地/总用地面积
买房子要注意六个方面: 第一,要选择资金实力雄厚、品牌形象较好的房产商。公民在作出购买房屋这一重大决定时,应尽可能对房产商的经济实力、资质优势、开发经验等方面有所了解,选择品牌好、实力强、信誉佳的房产商。 第二,购买“烂尾楼”时应要求开发商明示其缺陷。公民在购买改建、再建的“烂尾楼”时务必详细了解楼盘状况及缺陷等情况,并尽可能要求房产商在合同中将涉及改建、再建的内容一一明示。 第三,参观楼盘时要注重收集资料、保存证据。公民在参观楼盘或购房时,应当注重收集各种宣传资料,在将来引发争议时,这些都有可能成为重要证据。 第四,签订合同时要做到平等协商、明确细节。公民在购房时,一要对房屋的面积、质量、交房时间、违约责任等主要情况要了解清楚,不能轻信承诺;二要看清文本、写清约定,特别是对合同条款要明确,不能有歧义,对特殊约定要细化。 第五,购买二手房前必须摸清底细、及时过户。一是仔细观察、了解房屋状况。要仔细检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章改建搭建。二是多方查询、了解权利状况。要到物业管理、房产交易等部门进行查询,了解房屋是否具有产权证、是否设定抵押、是否可以自由转让。三是速战速决、及时办理过户。购房者支付订金或购房款后,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屋内原有户籍迁出,以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第六,购房者遭受损失时要正确诉讼、依法维权。在一些房产案件中,购房者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诉讼请求不当、证据不充分、合同约定于己不利等原因没能赢得诉讼。
你好! 上海九亭现在的环境不是太好,周围也没有多少象样的商场,如果要购物就要去七宝了吧。原先这里的奥林匹克花园销售很快,主要是有修往松江的地铁的计划,但你得耐心等待。 在这要求大家推荐买房不太合适,因为这里的人地域太广了,我今天也是在看疑难问题的时候发现你的提问。我的建议是你到上海热线去,在那发布你的购房信息,并留下邮箱地址,或许就有收获。
芍药居附近的交通现在已经很方便,购物方便..119.125路公交汽车到达.
《1》1.你是外地的,要选择房子离你工作点的差距。2,交通是否方便。3,房子周围是否在污染范围内。4,再看房子的高度是否适逆。《2》1.看房首先要看这个房地产是否有引响力.2.看房子整过占据面积广不广.3.房子里面的物业设施是否完善.4.把你看的和你心目中的房子比较一下是否稳合相差多大.5.看房要多看几家,还要把房价比一比.6.不能相信广告的片面之词.
建议还是天通苑,由于受制于资金,那么二手房并不好找,其实通州境内也可以考虑,比如在通州的新华大街一带,40分钟可以到国贸。可以考虑贷款购房
不签合同可以,但一定要开收据!收据上写明“房租”,让他签名,足够证明你们的租赁关系了。可能碍于朋友的面子,你会不好意思叫他签合同,但你可以要求他开收据,就说单位可以报销,随便找个理由,他不会拒绝的,除非他有意将来害你~~
我是珠三角的,按现在时间看,房产正是火时,价格自然不会走低,每个地方都具有自身的好处.
不能,按揭没办下来,就证明这房子还不是你的,所以你不能卖. 只要按揭一办下来,就可以卖了.虽然房产证还没下来,但事实上你已经是它的主人了. 最好找中介,他们虽然收钱,但对这种事,他们会给你办的很好,例如:让买方先帮你清贷,你拥有全部产权,然后去房产局办更名,过户给买方. 如果没有中介公司,一般买方是不敢跟你合作的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室内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发生的纠纷中,公摊面积纠纷占有相当数量。针对这一点,建设部颁布了《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针对因开发商多算分摊公共使用面积而引起的纠纷事件,详细制定出了一定的计算标准,从而让百姓在购房时心中有数,减少了开发商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的可能。该办法将从5月1日起实行。 现行的《房产测量规范》对住房的公摊面积分配原则进行了规定,但对一些部位具体的测绘方法尚不明确,容易造成开发商和住户之间说法不一。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张小宏处长认为,近期颁布的《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目前已有的房产测量规范等相关法规的延续,将对房屋权属和面积测算做进一步的规范。 《通知》规定,在房屋权属证书附图中应注明施测的房产测绘单位名称、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必须由房产测绘单位对房产实施测绘,房产测绘单位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的质量负责。张小宏指出:正因为公摊面积容易引起歧义,或者容易引起纠纷,我们相应的规定中都特别强调要把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标识。 通知中,这次规定的内容比以前更加细腻,一直在百姓购房时容易引起争议的公共走廊、楼梯下空间等使用面积的计算问题,也有进一步的明确。《通知》规定,计算建筑面积的房屋,层高或高度均应在2.2米以上;阳台、挑廊、架空通廊的外围水平投影超过其底板外沿的,以底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与室内不相通的类似于阳台、挑廊、檐廊的建筑,不计算建筑面积;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建设部张小宏处长认为,由于房产专业知识比较复杂,公摊部分面积具体如何计算,购房者有知情权。测绘是开发商委托测绘机构测绘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一切的测绘报告,报告中对哪些部分进行分摊,分摊的面积是多少,作为完整的测绘报告它应该有所反应。 尽管购房者有权得到具体明确的测绘报告,为公摊面积的含糊之处寻求依据,但是,张处长认为,对于房屋面积的权属和计算问题的规范,有相应的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组成,目前的通知还不能一揽子解决整个房屋面积计算的问题。真正解决房屋买卖双方对公摊面积的争议,还需要相关法规的进一步完善。 房屋买卖:公摊面积难说清 目前,买房签合同时,房地产商一般只告诉购房者公摊面积总共是多少,由哪些部分组成,但各部分面积具体多少,是怎么测算出来的,消费者谢森老人一家两年前在北京市某小区购置了一套商品房,现住在小区的G1楼203室。按照买房时签定的购房预售合同,谢家这套两室两厅的房子建筑面积为101.8平方米,其中包括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20.49平方米。交房入住后,谢森按设计图上标注的各房间面积逐一累加,发现公摊面积达到了24平方米,比合同上写明的多一些。 在谢家这张购房合同附带的《公摊部位说明》上,具体标明了公摊面积包含的楼梯、过道等共用场所。但这些公摊部分的面积各自是多少,具体是怎么测算出来的,谢家的购房合同和《公摊部位说明》并没有明确标注。这一点,正是谢森对公摊面积有异议的地方。 与谢老一样,感觉自家房屋面积缩水,对公摊面积部分不明白的,还有小区内的其他住户。 “感觉多了点,但咱们算不出来,有没有这么多说不清楚。” “按道理讲,他应该给我们一个图纸,或者什么解释一下,他们销售人员根本不解释。” 小区商品房销售部就在就在小区旁边,问及小区住户的公摊面积具体如何计算,是否有明确标注,销售人员表示只有在房屋正式交付入住之后,经过相关部门的测量才能做出答复,目前还无法具体说明。但是,住户已经入住小区1年多了,房屋也经过了实际测量,但销售商至今也没有就小区的公摊面积部分做出一个具体的解释。“至于分摊,任何社区,任何项目,它都会有问题,客户不会明白的。” 并不清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公摊面积的纠纷也便时有发生。 房屋买卖双方有争议,购房合同是直接的依据。但是,小区居民在购房合同上也碰到了问题。据长年处理房地产官司的北京力行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朱寿全介绍,目前通用的房屋买卖格式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公摊面积的测算方法和具体来源,也没有规定公摊面积出现误差的处理方式。房地产交易市场处在发育阶段,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开发商利用它的强势地位,做出了一些有损于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开发商义务尚不明确,购房者仍然心存疑虑,惟一可靠的购房合同也是含糊不清,但中国消费者协会的统计数字却是实实在在的:从1999年到2001年,消费者关于商品房计量方面的投诉分别是1234件、1389件、1432件,呈逐年递增的趋势。并且,这中间相当部分就是消费者对公摊面积提出了异议。 “204条”应对购房陷阱 针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种种问题,采访中记者发现,隆安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草拟了一份《204条商品房买卖补充合同》,秦律师说,这其中每一个条款都曾经是一场官司。在这其中,当然也有对公摊面积的约定。 秦兵律师建议消费者签订面积条款时要写细,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具体的长度尺寸表示出来,不要标平方米,而要标多少厘米长,这样自己以后有可能检测出来复核一下。 具体的复核方式,秦律师在“204条”中主张,消费者有权从商店里购买一个皮尺,对自家房屋的公摊面积进行测量、复核;或者双方共同聘请一家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对有争议的面积部分进行检测。 假设有一个尺寸是虚假的,消费者就有权推定所有的尺寸都是虚假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推定开发商有过错,消费者就有权拒付公摊面积的全部价款。 在主张对面积进行复核的同时,秦律师还特别提醒购房者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违约责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我们的合同条款违约责任太少,让欺诈这一方肆无忌惮。必须写清楚,假设面积尺寸差一厘米,就有可能每一厘米赔给你一千块钱,这样作假的人才不敢作假。 目前,开发商一般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价,它包括住户房屋内的使用面积、墙体的部分面积和公摊面积。秦兵律师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公摊面积引发的种种问题,最直接的做法就是以房屋使用面积来计算房价。公摊面积问题是个不容易操作的事情,最好就是把它彻底废除掉。以使用面积售房的话,至少在面积条款上,大家的争议会下降70%至80%甚至更多。 秦律师认为,对于“204条”,只有一些不诚实的房地产开发商认为有些条款难以接受,而对于大多数诚实信用的开发商来说,基本上是都可以接受的。近段时间以来,每月都有购房者带着这份补充合同,与房屋销售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在广东等一些地区,已经有开发商按使用面积计算价格,受到购房者的欢迎。
我当时买的房子也是期房,但是只交了首付,五通,税费这些,大修基金我是接房的时候才交的,你可以看看你合同上怎么写的呀,反正早晚都要交的,问题应该不大,你把收款后给你的发票收好就行了
签合同的时候你要注意的就是房款的支付方式,交房的时间,还有补充条款的填写。最保险的就是一次性付款。拿到了全部房款再把房子交给下家。如果下家贷款的话,你可以等到银行放款到你的帐户你才交房那就可以了。怕麻烦的话,找个知名的中介公司,把你所有的要求都告诉他们,他们会帮你把要求写入补充条款中的,那样就好了。其实买家的风险远比卖家的风险大得多。
你好! 还应该要发票。房产证和土地证在竣工交付后3个月内凭合同和发票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和国土局办理(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部分地方房管局和国土局是一家,只要办理一个房地产权证就可以了。
首先应当向该村的上级政府部门也就是乡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如果该乡政府不同意进行行政复议的话,你就可以带着合同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不满意还可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 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 见 证 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 办 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既然已经签订了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办事,不能开发商想怎么办就怎么办。 此事应该双方协商,如果开发商在价格上让步,购房人能从中受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可以再签个补充协议
有几个地方要看清楚啊,比如大小户型什么的,不能改,但至少如果手填的写错了,可以纠正啊。 有些还是可以选的啊,比如付款方式,呵呵,不是一点自由都没有呀。 就是这样,想买他们的房子,就要同意他们的条款。没办法。
即使没有正式合同,也要看你当时签过什么合约,需按当初约定的条款办理或和开发商协商解决。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通常,当购房者选中了想要的房子,发展商一般先要和欲购者签一份《认购书》,约定所购房子的房号、总价、单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并约定在认购书签订后几天内到发展商处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在签订认购书的同时,购房者还要交一笔钱,有的称为“定金”,有的称为“认购金”,还有的叫“诚意金”等等。这笔钱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购房者签了认购书又不想买了,这笔钱到底该不该退? 首先,“认购金”与“定金”是需要澄清的两个概念。从法律角度上看,二者是不尽相同的。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签订认购书和交纳认购金并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过程,而是房地产交易领域的一种习惯做法,它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前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要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认购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而在此期限内,卖方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方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认购金退还;但如果买方超过规定期限以后才决定不购买,认购金就作为对卖方保留房号期间损失的赔偿,不退给买方。 定金与认购金不同,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担保法》规定,签订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以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如果购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变主意决定不买,发展商有权以购房者违约为由不退定金;如果发展商将房屋卖给他人,应当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另外,如果购房者在认购书规定的时限内去与发展商签订合同,但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个体条款双方存在争议,不能达到一致意见,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发展商应当退还定金。 因此,您需要记住的是,当认购书中标明的是“订金”时,购房者可要回;如标明的是“定金”而您又未在认购书中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进一步协商,从理论上讲,要回定金就比较困难了。 在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后悔的情况相当普遍,而由此引发的纠纷更是难于解决。所以,对于购房者来说,为了避免丧失认购金或定金,千万不要急于在签订认购书时马上交钱,而是要考虑清楚后再说。一旦决定交钱认购,不妨在认购书中书面约定,如果购房者决定放弃认购的房屋,发展商应当将定金或认购金退不。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购房前交定金要三思
你好! 可以!,《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对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和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之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人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投资比较大,即使开发商无权收取定金,但一旦交纳再办退费手续难免很多周折,所以,建议你详细了解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原因后,再决定是否购买该房。
这个貌似没什么好办法 不可能为了风水问题把整个楼的管道都改了呀 只能自己想办法遮挡下了
可以购买,要落实改合同事项。房产证要考察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
合同变更就是所谓的“改底单”,只能找开发商办理。但是如果开发商不愿意或者开发商的商品房合同已经在土地局办理备案,那么就不可能办理了,只能等到房产证下来之后办理,而且房产证下来两年只能办理过户的,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你们买卖双方最好提前协商不能改底单的情况下,所发生的税费如何分担,因为到了你们能过户的时候不定还会发生多少税费
完全可以的!不过是上海的规定,我去年底剩下23万贷款,其中15万商贷,8万公积金,我就单独还清了商贷。
如果能够找到付全款的人,你可以按照转按揭的方式办理。 即你与买主一起到房产交易所去,把你的所有权转移给买主,买主同时付给你全款(但在全款中扣除尚未付的按揭贷款部分)。这时,所有的手续就转移给新的主人了。 这个手续较复杂,你可以委托给二手房中介机构去做。 如果不能找到付全款的人,这中间的手续包括一些不确定因素,一般难以成交,详细情况也可咨询二手房中介机构。
你说的这种况的房子现在很多。我也买了一套这样的房子,当时我交了首付,开发商只给了我一张很普通的收据,过了半年左右才签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并在银行做了贷款,而现在又过了一年,但我的产权证还没有影呢。其实这样住着也没什么,反正房子是我的了,物业、银行、供暖所也都承认房子是我的,那我就踏踏实实的住我的了。所以你要想要这套房子,就不要这么犹豫了,否则,等你想好了,或者产权证下来了,房子也早就成了别人的家了。
只要有购房合同和发票,没有房产证也可以转让。 如果你的房子还没办理房产证的话,那么现在转让会涉及到营业税(5.5%),另外还会有个人所得税、契税什么的。 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1、和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建议请一家律师事务所办理)。 2、到银行办理按揭还款。 3、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时结清所有房款。 办理手续请到你所在区的房管部门办理就可以了。现在各区的政策还有所不同,建议你先跟房管部门电话联系咨询。
价格还是比较合理的。 公积金贷款最大的问题就是银行以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周期太慢,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才能办理下来。 比较小的中介机构大多没有这个办理的实力,而且亦庄没有什么大的房地产经纪公司。 据我所知,在亦庄美廉美旁边的鑫尊地产应该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是市管理中心的那么就可以办理。
个人公积金月缴存70元,贷20年,最多只能贷7万元。如果贷30年,那最多可以贷9万元了。如果结婚了,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那一起贷款就可以多贷了。
强者恒强,弱者不到底不会改势.一般而言,是发生了重大的财务危机,要不就是庄家拆台的缘故.很多崩盘主要是市场资金所为,和基本面的影响不大,但是,有时会有更深的原因,只能说:不可说也.
他有没有商品房合同,可不可以改,如果可以改合同,那你们一起去把买卖合同变更成你的名下,购房发票等全部更名,这样就不会有什么风险了。
目前房价居高不下,买不如租,待房价下落,或赶巧买到物美价廉的房在搬家不失为好办法.
我觉得你可以从贷一些款,然后采取等额本金法较好.
现在公积金还款采用的是自由还款方式。每月均还款1113元,每月最低还款额为900元。如果你每个月都按最低还款900元,那你最后一个月就要一下还52000—5300左右了。如果你每个月的还款数都要高于1113元,那你可能会提前几个月或提前更长时间结束还款,而且也会减少贷款的利息。
约定俗成 老百姓打官司的代价 已经接近共产主义了
当然可以,公积金不会直接划到你工行的帐户上,但是只要有公积金就可以办公积金贷款,就是以后你要从中行的公积金帐户里取出公积金,再还
根据你税前工资的一个固定比例来算的,有设定上下限,而且不同的城市比例不同。如税前5000,比例8%,则个人存缴400,公司400。 上海的比例: 北京的比例:
可以,只要将公积贷款的房子费用交清就可以买第二套了。等第二套贷款还清后还可以买第三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