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计算公式: 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容积率计算公式: 项目总建筑面积÷项目总占地面积=容积率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 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收起
楼上说的很对
楼上说的很对收起
其实中介是一个服务行业,房主应该给予中介适当的费用,但是也并不代表一定是2%,因为毕竟中介提供了一定的服务. 如果你觉得签署的协议有瑕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
在买房子时注意以下几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劝你们先去查查房屋的原始登记情况.不动产是以登记作为买卖的证据. 要细化分析房子周边配套,离学校啊,医院啊,市场之类的都是多远,如果家里有小孩或以后会有,那么要考虑就学的问题是吧. 要看小区的配套,我想你说的是在小县城,可能也没有小区的物业管理,那么这点可以不用考虑太多. 还要看房子的施工质量、楼层、光照时间、各房间舒适度等等 看房子本身,是在哪一年建成的,建筑物使用年限70年,你还可以住多少年
根据规划建设的小学、幼儿园的产权一般归当地的教委,成为公办的,这是在土地拍卖时的条件。
那肯定也是中介了!!现在网上的大多数都是以个人名义租房,其实都是中介!!!
中介还是找 我爱我家 或 链家 一般的小中介有好多不术可靠.我有朋友就上当了 祝你好运!
如果你现在只能贷款买房的话就没有划不划算一说了,肯定会涉及转按揭,除非你再卖的话新买主是一次性付款;另外价格便宜当然是好事,但问题是你周边的配套开发商是如何规划的,再几年之后是否能建好,如果可以的话可以考虑买,另外还得看你那小区的交通情况,如果公交方便的话那就没问题.
这种情况目前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建议你联络其它业主一起找开发商,提出赔偿,看开发商会不会因此重视一些.
看看你们的购房合同有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开发商有告知你的义务,如果管道站用了你购买的空间就可以要求赔偿
每个单位分房政策不一样。视情况而定,要两套小面积,加钱了~~~`问题不明确。要两套多大的
很遗憾,深圳早就没有能满足你要求的房子了. 估计满足你的要求的房子至少是价位两倍以上了.
由于天然气严禁安装在卧室,因此如果小户型只有卧室,没有独立的厨房就无法安装,因为怕中毒。
目前我国法律对不可抗拒因素应该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开发商还是拒绝交房,可以起诉他
火车站附近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吵,如果你或者家人是一个对声音比较敏感的,那么建议你不要买,不要搬了住进去后又为晚上失眠而烦恼。 虽然在火车站旁边,但火车对房屋的影响较小,如果房屋建造质量很好,这点可以放心。 买房其他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手房价格虽然较一手房低,但却会出现较一手房更多的问题,二级市场自开放以来,买房者与卖房者心态一直不平稳,对市场价格拿不准,卖方总希望把自己的房与商品房比较,定价较高;买房者认为房改房是旧房,价格应比普通商品房便宜得多。二级市场真正的价格应该怎样,目前市场大致价位情况分析。 不过,并非所有房改房都可上市交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没有事先约定的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1) 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或第二页有"成本价出售住房"、"成本价出售住宅"或"私更成"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成本价购买。 (2) 二看与原购房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是否有诸如:"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出售转让需经原产权单位同意"或"五年之内不可以上市"等条款约定。 2.以成本价购买且与原产权单位有事先约定的或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需向原产权单位提交《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出售征询意见表》,原产权单位盖章同意后就可上市交易。 (1)一看房屋所有权证第一页有"*私优"、"*私标准"、"优惠出售"或"标准出售"等红色印章字样,则表示该房屋以标准价或优惠价购买。 (2)二看与原产权单位签订的买卖协议中的约定。 房改房的交易过程即是产权转移的过程,为保证房款、房产的顺利转移,需要办理居间担
如果自己住,就不要买了,火车站附近流动人口多,治安不好,还有就是嘈声大;如果投资可以买,因流动人多,好租,不愁租不出去.
一般来说,决定因素是地段,其次考虑的就是内在的比如楼层、户型、开间、朝向、通风等等,但是内在的大多因个人喜好以及对于舒适度的要求而定
您好,我是北京的,买房号这种情况以前在北京经常发生,不过今年政府加大了管理力度,所以现在操作起来很难了.中介之所以一再拖您,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是帮忙弄房号的现在给中介公司的答案就是----等待,那么中介公司也只有回答您等等了. 二种就是中介公司故意拖欠,不想退您这笔钱. 我建议您现在联系不到的情况下,赶快报警,因为北京小型中介机构受市场影响已经大规模关店,所以您最好加快追要步伐,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给我留言!
1.您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屋 2.如果您审核通过,需要等待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的排队摇号,因为申请的人很多,而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很少,所以国家采取了摇号的措施,先要先得. 3.购买经济适用房确实不容易!
当然是贷得越短越划算了,这样利息少很多. 你用网上的月供还款公式算一下,计上你的总额和每月偿还能力,不就可以算出多少年划算了吗?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低收入家庭优先;解危排险、环境整治、文保危改、城中村整治、奥运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重点项目的本市被征地、拆迁家庭优先。
(一) 一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 房屋建筑面积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 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 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 7、 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 二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 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 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 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 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 三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 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于此相当的房地产投资额; 4、 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合格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 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 有职称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 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 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合格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你好! 因为老人本来就只有房产的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产权的问题。使用权是否能继承,要看铁路的政策。
目前只有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一是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二是在京没有住房或住房没有达到标准;三是今年年底以前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 有个博客 里面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新闻 很多 可以给你帮助
5年内是要求有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的人才可以购买! 5年外就没有要求了,任何人都可以购买 不过现在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是政府以后回购
你好! 经济适用住房的住房条件和经济条件看当地的。我们这里你的条件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在你购房时,应该签一个购房合同,或者是购房协议,这是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 开发商在售房时,应该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者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如果没有取得许可证就开始售房,开发商是违规。 如果开发商取得许可证,与你签定的售房合同,应该及时备案,政府部门管理开发商的部门是当地的房产局或是建委,如果开发商有违规问题,可以向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根据你目前的情况,可以拿着当时签的协议或合同,到房产局查一下是否备案。 另外,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你可以有两条路,一是投诉,二是起诉。 投诉的方式比较简单也能快点, 建议找出开发商的毛病,如:没有许可证就销售,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房屋产权证,然后以此进行投诉。
银行所让你提供的担保人一般是为了一旦你不能还款了,就必须让担保人来还款,其实对担保人没有什么影响的,他还可以继续买房,如果是第一套的话照样可以享受优惠15%,但是,一般如果你提供一些其他资产证明(房本、车证、证券市值)银行或许就不会要你提供担保人了啊!
你说的那些和保人没关系,但是他要给你承担担保义务,你还不上了他要替你先还。 可以找担保公司给你担保。
你要不把房子卖了,就没有资格申请。把房子处理掉然后把资产数控制在限价房的标准内就可以了。
可以改成您的名字!需要您和你丈夫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
1、首先应明确的是:划拨用地是不允许搞集资建房的,应先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并在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办理集资建房审批手续。 2、集资建房一定意义上带有福利性质,本人觉得其管理办法应类比房改房(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其转让、抵押等应按房改房管理办法操作。 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后,同时办理房屋和土地转让手续。 4、未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不能转让。 5、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是在房管部门,但同时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话则属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果当地土地房管是一家(如上海),则两证应属一个部门颁发。
首付四成12万左右,贷六成,贷18万左右,依现在的利率,选择贷30年,月供1200不到.花几万简单装修,再留点钱在手里备用.因为以你的名义贷,所以你作为主借款人收入不够需要增加共同还款人,你们两个加起来肯定够了,因此要你们两个的收入证明.至于压力大不大,买房合不合适要自己考虑了.
能继承你叔叔房产的是你叔叔的兄弟姐妹,也就是你伯伯、你爸爸。你只能在你爸爸办了继承后再由你爸将他的份额赠与你。
你好! 经济适用房上市条件: 目前, 经济适用房的上市条件是住满5年之后,才可以按照一般的二手房交易办法上市交易,出售给任何人;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房屋,政策 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上市交易。确需出售此类房屋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者由政府回购。 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已购经济适用房业主出售房屋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已经住满5年的房屋,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房屋所处区域的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总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另一种情况是业主出售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必须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的客户,而对出售方来说,可持区县国土房管局出具《按不高于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单价出售经济适用房证明》到北京市建委开发办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手续,还可再次购买其它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消费者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缴费情况对应地也有两种: 一种情况是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人购买5年之内业主按原始价格出售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总价大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28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30万,高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28万×1.5%=4200元;印花税:28万×0.05%=140元。 另外,同样是购买5年之内的经济适用房,如果政府对购房人审批的购房总价低于实际购买房屋的成交总价,则购买该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和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和差价部分的综合地价款10%。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仍是经济适用房。 举例来说,业主出售经济适用房原始价格30万,而政府审核该购房人购房总价标准达到28万,低于实际购房总价。则购买该套经济适用房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30万×1.5%=4500元,印花税30万×0.05%=150元,综合地价款(30万-28万)×10%=2000元。 另一种情况是对于5年以外的经济适用房,任何消费者都可以购买,而且业主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出售,消费者购买该类房屋需交纳的税费有:契税(按成交价的1.5%缴纳)、印花税(按成交价的0.05%缴纳),购买后的房屋产权性质是商品房。例:业主出售一套5年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原始价30万元,现在按目前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50万元出售,则消费者购买此套房屋需交纳的税费为契税50万×1.5%=7500元;印花税50万×0.05%=250元。 证件及过户时间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的权证过户和完税取证都是到各区房地局进行,只是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购买者需先到北京市房屋交易中心申请《经济适用房购买审批单》,以证明其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然后才能进行一般的二手房买卖程序。
楼上的说的太复杂了吧!我是做二手房中介的,楼主你是想怎么买二手房,是想自己去找还是通过二手中介!如果你是想知道有什么流程,什么税收,本人建议您去二手中介了解!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自己去看了才知道,心理才清楚!一般到二手房中介都有整个买卖流程图!各种税收报表,提醒楼主如果选择去中介了解一定去正规中介公司,以免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房产的权属只能是以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过户)为准,协议虽然有效力但是并不具备最高约束力,而且房价是上涨的,万一有一天兄妹反目该当如何?而且这个协议中并没有对于违约的处罚,这严格意义上来说只能算是一个“声明”罢了。还不具备协议的作用,协议应该将权利义务约定并对违约的处罚作出规定
样板我没有,帮你找合同法中相关内容供你参考.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二百五十二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五十四条 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八条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二百五十九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第二百六十一条 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 第二百六十二条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五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规定.
如果房子的价格合适,开发商的作法已经获得政府批准,就没有问题,因为即将实行的物业税就是按照年度缴纳,本来一次性缴纳70年的土地出让金就有问题,等于政府寅吃卯粮,把后届政府的收入提前支取了。实际上土地出让金如果每年缴纳没有多少钱的,就是到期补交也没有多少钱,70年一次性缴纳每平方米才几百元,有的地区几十元。 只要正式的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书是10年就合法。
各个城市和所处的地段不同,土地的等级也不一样,因此没有统一的金额,不过大约就是每平方米几元到几十元,没有多少钱,一般为地价的25%。
这种情况很普遍,只要开发商尽快解除抵押就可以,开发商应该明确一个期限,否则就涉嫌欺诈了。因为合同必须要登记备案才生效,抵押的房子无法登记,所以开发商也要解除抵押。如果开发商迟迟不解除抵押,你可以到当地的建委投诉。 不过契税你交的太早了,应该在交房以后才缴纳,就是办理产权时。
1、只要你已经在房管局登记备案,那么第三者的抵押绝对无效,因为无法再次登记备案,而没有登记备案的抵押无效,打官司绝对会输; 2、你不用去找,只要登记备案,房子就是你的,任何人也不可能拿走了,很可能银行的抵押没有登记备案,那就是无效的。
没有产权证的房产不能购买,除非开发商可以配合办理“改底单”,但是改底单是违规的,开发商未必肯配合,而且处于贷款状态的房产几乎是不可能改底单的
我刚才看了下你的图片.觉得上面没什么问题.你签的确实是定金合同.而且你上面没有写明房屋的使用年限,所以不算违约.如果你在上面写明了使用权年限的,而你在签合同时又发现该使用权年限和合同上不同,则不算违约.你也就可以拿回定金. 所以你的确实是定金,不是预付款,也不是意向金.所以不可以退.
你得有委托你女儿的委托书,你女儿只有取得你的委托书后,才有代表你签定合同的权力。 如果对方承认这个合同,你也承认你女儿的签字,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但是,如果你没有承认,并且没有委托,那么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你的合同如果没有网上或者亲自办理登记备案就没有生效,因此也无法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就是二手房也要登记备案才生效,建议自己研读合同的有关条款。
备完案是不能再更名了,你好只能等产权证下来以后再做过户,不过那会就要交交易税了。没什么好的办法。也没用什么赠与公证办,不保险。
没有房本是做不了贷款的.不管是按揭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必须有房产证以后才能办理. 你要买他的房子不一定用公积金贷款,根据北京的规定,公积金首付是30%. 卖方是想提前还清贷款,你可以办理转按揭贷款,不必多交首付款.但转按揭贷款一定要找担保公司做的
因为是委托原因,所以你的起诉只能针对中介公司起诉,你们签订委托时有协议,应该标明你委托其在多长时间内将房屋出租。。。 中介公司应该收定金时有协议,应该标明违约责任。 你可以委托中介公司实行代位求偿权,对买方进行诉讼,或者你去起诉中介,让中介补偿费用。。。 只代表个人意见。。。
根据《合同法》规定,不动产的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不是签字就生效的。应该有买卖双方共同办理登记备案才合法,不允许单方办理。备案以后房子的产权就是你的了,以后别人就无法拿去交易、抵押了。
你们之间买卖行为是成立的,如果已经实际履行买卖多年,只是一直没办证,那就危险点. 如果刚发生,可以以买卖合同内容协商不成为由要求买方返还房屋,具体找个律师帮你,专业问题,自己很难办.
这是开发商自己定的.北京市没有统一的规定.你应该坚持持有合同原件,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原件,你可以在复印件上让开发商盖公章. 提醒:如果你手中没有原件,开发商是有可能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更改购房合同的. 购房合同在业主收房时,是非常重要的.
在二手房买卖中,最有必要被提醒的是买家,如果买商品房上当受骗至少冤有头债有主,买二手公房上当受骗后的追索和赔偿难度则要高得多。 一、确认产权的可靠度 1、注意产权证上的房主是否与卖房人是同一个人; 2、搞清楚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住房; 3、产权证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有不符之处; 4、一定要验看产权证的正本,而且到房管局查询此产权证的真实性。 二、考察原单位是否允许转卖 1、确认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时是否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 2、大部分公房进行房改时原单位都保留优先回购权,因此要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 3、一般来说,军产、院(医院)产、校(学校)产的公房必须要原单位盖章后才能出让。 三、查看是否有私搭私建部分 1、是否有占用屋顶的平台、走廊的情况;或者屋内是否有搭建的小阁楼; 2、是否改动过房屋的内、外部结构,如将阳台改成卧室或厨房、将一间分隔成两间; 3、阳台是不是房主自己封闭的,这牵涉到阳台面积应该怎么计算的问题。 四、确认房屋的准确面积 1、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 2、产权证上一般标明的是建筑面积; 3、最保险的办法是测量一下房屋内从一端墙角到另一端墙角的面积,即所谓地毯面积。 五、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 1、户型是否合理,有没有特别不适合居住的缺点; 2、管线是否太多或者走线不合理; 3、天花板是否有渗水的痕迹,墙壁是否有裂纹或者脱皮等明显问题。 六、考核房屋的市政配套 1、打开水龙头观察水的质量、水压; 2、打开电视看一看图像是否清楚,能收视多少个台的节目; 3、确认房子的供电容量,避免出现夏天开不了空调的现象; 4、观察户内、外电线是否有老化的现象; 5、电话线的接通情况,是普通电话线还是ISDN电话线; 6、煤气的接通情况,是否已经换用天然气; 7、小区有无热水供应,或者房屋本身是否带有热水器; 8、冬天暖气的供应以及费用的收取,暖气片数够不够,暖气温度够不够。 七、追溯旧房的历史 1、哪一年盖的,还有多长时间的土地使用期限; 2、哪些人住过,什么背景,是何种用途; 3、是否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是否欠人钱或者发生过盗窃案; 4、是否欠物业管理公司的费用,以及水、电、煤、暖的费用。 八、产权是否完整 1、确认产权的完整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等。要知道即使在法律十分完善的香港,也会出现这样的纠纷; 2、只可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定要在过完户以后才能将房款转移到原户主手上。 九、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1、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2、可以考虑将房款押在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律师楼或信誉较好的代理行处,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的账户。 十、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1、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行、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 2、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你签订的不是买卖合同吧! 应该是房屋买卖定金合同! 去产权中心过户是,另外有专门的房屋买卖合同的. 另: 你那个定金合同, 应该是一式三份的, 房屋中介手中还有一份. 只有中介配合, 房东反悔也没用.
我不知道你是在那里买的房子,如果当初你再买房子的时候和开发商在购买合同上著名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房那就可以了,如果没有的话你都把钱给人家了他们是不可能给你退了,你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它给卖了。如果你的地理位置好的话朝向楼层都不错话你没准可以卖个不错的价钱呢!
能否重新贷款要区分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确定.如果你原来贷款8万元,而该地区每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那么你还可以贷款2万元.其它要求见第二个回帖.
我在单位参加公积金,现购买一套商品房,已付40%首期款,已签合同,付款方式原为银行按揭。请问:1、可否改为公积金贷款?2、如果可以,公积金贷款有什么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不如查一下当地的公积金资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咨询一下他们,用电话咨询是一样的,他们的服务是非常好的
就是取消实物分房后的一种住房制度,从工资按月扣,单位个人各出一半,上述钱都存在住房公积金中心,如需要买房,可以用合同向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平时不能动用,如一直未动用,退休时或离职可提取
应该说是一样的。按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管理的有关办法,在核定公积金缴纳标准时,单位与个人按照员工个人上一年的月均工资(不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并由管理中心按月核准存入个人公积金帐户。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一般企业不低于8%,效益稍微好一些的单位,2004年度单位与个人的缴存比例可以达到10%,效益特别好的个别单位,对于个人上一年月均工资收入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倍的,可以采取不封顶的形式按月扣缴。对于合资企业的员工住房公积金另有规定。
一般这些问题是在购房前在合同里就有明确规定的。你在协议中已经明确指出按房款的万分之三来赔付了,你就应该按协议办事,你的协议也和合同有同等效力的。 而且你的交房日要以你办好交房手续的那天算起。在签交房手续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所交的房屋落成没有,所需安装的物件、设备、设施是否已完成,否则你可以拒决收。
用你的贷款额(18)乘以系数。 因为本人不知道调息后的系数,只能告之公式(以调息前商业贷款为例): 10年期系数106.26 则月供为:18×106.26=1912.68元/月 上网查查最新系数吧
肯定不是自愿的,是银行指定的,因为他们有利益分成啊
目前北京的银行对提前还款无论部分还是全部都没有任何违约金、手续费等费用。如果没有更好的投资还是还了合适
在二手房的买卖上一定要慎重。我就卡在这上面了。 我太相信人了,而且是熟人。一次付清了房款,结果快三年了还没拿到房产证也没过上户。你不要像我一样吃亏,记住:一,要到公证处去公证。二。不要一次性付清房款,应该在办完过户后才能付清最后一笔款。三、应该有中间证人或是保人。
如果以你的名义贷款,那么房产的承购人只能是你,换言之,将来的房产证也只能是你的名字,因为银行提供的是“住房抵押贷款”,也就是说以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如果房产不是你的名字那自然不能贷款了。 如果顾虑婚姻状况有变时出现房产纠纷,那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是最稳妥的办法。和你的配偶说明白此举是为了打消老人顾虑相信她应该能理解。 公积金问题:你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动用公积金,可以选择这次使用而自己买房时不用,也可以选择这次不使用。
再买了房或装修的情况下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各地大同小异。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少付利息。
建立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明白,您是以单位名义开户还是以个人名义缴交? 如果是开公司,那么带着您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财务章,身份证等去公积金中心开户即可。(具体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果是后者,规定是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缴公积金的,必须先有单位账户,才能有个人账户。 请您提供详细情况!
没有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支取后公积金余额有两个月的交存数即可。但是你如果商业贷款数额较大,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核评估时可以贷给你的额度会有影响。
一般购房时才能将公积金取出来,象你这样的情况一般没有。你不妨到房产交易中心咨询以下。
您好!下面的内容供您参考: 智囊团: 我如果买二手房,买房手续已到房产交易中心办妥了,要办理公积金贷款,这手续怎么办不找中介公司能办吗如非要中介公司担保的话,一般费用要多少国家有没有具体规定:望能一一告知为盼。 读者刘先生 刘同志: 你好来信已经收到,现作如下回复。 借款人向银行按揭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的确需要解决一个“阶段性担保”问题,即从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至办妥房屋产权证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证交付银行为止,这一期间的贷款担保。 房产中介公司可以提供阶段性担保服务。国家在中介收费上尚无统一标准。现就本市某置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收费标准介绍如下,供您参考。 1.贷款担保的手续费:每户500元。 2.贷款担保风险金:按每年担保金额的1.3‰累计,一次性收取。 3.委托担保费:按贷款金额1%计收。 另附上相关费用收取标准,供参考。 1.抵押登记费收取标准按总房价分段计算: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按0.1%计收;100万元以上,按0.04%计收。 2.房屋保险费收取标准: 公积金贷款按总房价0.5‰/年计收,商业性贷款按总房价的1‰/年计收。
二手房的首付是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的,不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至于贷款合同中的规定,那不是强行规定必须照办,而是可以修改的.因为银行是不管首付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