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实施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行政许可的实施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1)申请许可需要采用申请书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文本,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2)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3)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4)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5)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7)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答:核心内容:规定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如果规制不当很容易被滥用,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主要分为申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