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徒如何看待生男生女
有什么特殊吗
生男生女都一样!
众生平等,大爱天下
不管男孩还是女孩,都是神赐的 ^-^
圣经中的诸神都可以生儿育女,这是神赐给父母的权柄和责任,没什么特别的。
1。从圣经上看,生育儿女、如何养育儿女,乃是神赐给父母的权柄和责任,这个权柄不属于政府。当神祝福亚当夏娃,挪亚一家说“生养众多,遍满全地”的时候,显然神将这个祝福、权柄和责任赋予家庭。
从圣经上看,神从来没有赋予政府有这样侵犯家庭的权柄,相反,正是神子民的仇敌——埃及法老、希律王,他们为了满足自己罪恶的野心和权力欲,杀死了很多婴孩,惹动 神的忿怒。
相关经文:
创1:28 神就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治理这地;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
创9:1 神赐福给挪亚和他的儿子,对他们说:“你们要生养众多,遍满了地。
诗127:3 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西3:20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西3:21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罗13:1-7
13:1 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于 神的,凡掌权的都是 神所命的。
13:2 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 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
13:3 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
13:4 因为他是 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地佩剑。
他是 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
13:5 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
13:6 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 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
13:7 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2。圣经告诉我们,在母腹中的胎儿也是人,所以“不可杀人”的命令也适用在他们身上。
相关经文:
创25:21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为她祈求耶和华;耶和华应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怀了孕。
创25:22孩子们在她腹中彼此相争,她就说:“若是这样,我为什么活着呢(或作“我为什么如此呢”)?”她就去求问耶和华。
诗71:6我从出母胎被你扶持,使我出母腹的是你。我必常常赞美你。
诗139:13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诗127:3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产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耶1:5“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国的先知。”
出20:13 “不可杀人。
所以,从以上两点来看,我认为中国政府目前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实施办法都是违反神的律法和越过了政府权柄范围行事,是政府权力过度膨胀以至于严重侵害家庭权力的政策。
其中因“计生”政策而强迫孕妇堕胎的行为,更是犯下杀人的大罪,且杀害的是最没有防卫能力、没有抗议能力的胎儿,是极其残忍的恶行。
所以,从“计生政策”来说,若说中国是当今世界上最残暴的国家之一并不为过。
当有些中国人以“因计划生育政策,这么多年里我们减少了多少人出生”为自豪的时候,正是他们以羞辱为荣耀的愚昧。
至于基督徒如何看待计划生育政策,我个人的看法如下:
1。
不必故意为了表示对计生政策的反对而去生第二胎、第三胎。
2。如果怀孕,不论是否“意外怀孕”,都不可以堕胎,除非医生确诊胎儿已死,为了母体的安全而引产。在此事上“顺服神,不顺服人,是应当的”。
3。计生政策是错误的,违背圣经的,但我们不可以因计生政策而推翻我们对政府其他合法权柄的顺服。
答:这个是没有规定的,主要是看这个本人的意思,看他是不是要找一个同样信仰的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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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督教民主联盟取这样的名字主要是为了拉拢选民,主要的成员也是基督教徒,荷兰也有这样名字的政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