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6月19日受的伤,有工伤认定,但是没有做劳动能力鉴定,我休息了6个月之后去上班了,这6个月有给我发工资,但是现在公司说工伤的时间只有3个月,其他3个月按病假算,病假没有工伤的工资高,现在要我退那三个月的差额钱,这样合理吗?
你可以根据你的伤情查一下你所在省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大致可以确定停工留薪期时限。具体的停工留薪期的长短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关于工伤,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作了规定,就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为12个月,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在现实中,对停工留薪期一般是看你受伤程度。你这种情形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来保护你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