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报销比例起付标准是什么?
1.一级医院住院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计算,现执行400元; 2.二级医院住院基本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计算,现执行640元; 3.三级医院住院基本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调整为按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计算,现执行880元; 4.一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二级社区卫生服务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440元。注:一年内多次住院治疗,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现执行1个百分点为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