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怎样的?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怎样的?
如在物权的特征中所说的,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无论物权的标的物转入何人之手,物权权利人皆可追及标的物之所在,直接支配该标的物。我国《担保法》第49条第3款规定,“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这一规定与学理关于物权的追及效力不同。应当注意学理与立法的这一差别。
答:(1)三级安全教育。 (2) 转场安全教育。 (3)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4)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5)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 (6) 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详情>>
问:烦烦烦啊考幼师证得去外地考,而且买的书不知道有没有买对,说课得去过培训班才有点把...
答:好事多磨啊!加油!详情>>
答:山香的培训和教材都很好,书本上的重难点和老师们的讲解,学员们都能接受呢。加油吧!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