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入股时原值退股是否缴纳税费?
企业以固定资产(设备)投资入股另一家企业两年 后,按入股时原值退股是否缴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5条规定,投资企业从被投 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 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 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 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税收征管法》第35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 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 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撤回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 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 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纳税人申报的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 税额。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财税字[1995]048号 第一条的规定,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详情>>
答:一、我国企业应收账款管理现状 (供你参考吧) “三角债”被许多学家称为有“特色”的词汇和现象,在20世纪90年代,企业“三角债”问题曾在中国业界肆虐一时,拖...详情>>
答:河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B)是河北省国税审定8中发票中的一种,没有特殊的含义。增值税税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解释权在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无权...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