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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五险一金',它们对劳动人民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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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五险一金',它们对劳动人民有哪些好处?

劳动人民很可怜,是社会的最基本啊'

全部答案

    2018-09-03 01:31:46
  •   “五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9%,你自己缴纳8%;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5%,你自己缴纳2块钱(大连开发区);
    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
      5%,你自己缴纳1%农户及外地户口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大连开发区);
    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7%,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8%,你自己缴纳14%(大连开发区)以上,这么算下来,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的比例应该是19% 1。
      5% 1。5% 0。7% 0。8% 18%=41。5%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比例应该是14% 2块 1% 8%=23% 2块暂时去掉你交的2块钱不谈,单位缴纳的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应该为415:230,这就是说如果你每个月为自己的社保缴纳了230块钱,那么单位会往你的社保帐户上打进去415块钱,每个月你的社保帐户上增加的钱就应该是415 230=645块钱。
      所以说在你看不见的情况下,单位交的社保费用其实差不多是你的2倍,所以你每个月交社保费的时候千万别心疼呀~你要知道单位比你交的多得多了呢,心疼的其实是单位。话说回到那三险一金和五险一金,这里大家应该已经看出来了,其实江湖上所说的三险一金完全就等于五险一金,只是三险一金是从你个人交的保险(养老 医疗 失业 公积金)来说的,五险一金是从你单位交的保险(养老 医疗 失业 工伤 生育 公积金)来说的。
      把三险一金说成五险一金其实只是说起来好听而已。除了单位能为你交社保,其实没工作但有收入的人员或者有单位但单位不交社保的人员也可以自己交社保,不过个人只能缴纳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生育、失业、公积金这些,你个人都交不了的。下面介绍下什么是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刚才大家已经知道了每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保比例和你缴纳的比例差不多是415:230了,那么现在又出来一个问题:自己每个月交的社保费和这个比例有什么关系呢,社保费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大家可能没注意过,各个省市每年都会在7月初发布一个“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这个基数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 福利 各种补贴等杂七杂八的费用经过统计和计算以后确定的,大连今年7月公布的养老、失业、生育和工伤最低基数是1715元,医疗最低基数是1682元,公积金最低基数是800元,这是个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大连只要是正规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每个月为每个职工交的钱最少也要以上面的最低数据为基数,这样你和单位每个月应该交的社保费就出来了。
      但是现在又出来了新问题,大连市职工工资差别很大呀,有人一个月拿1000,有人一个月能拿10000,难道叫拿1000和拿10000的都交同样的社保费?请注意,这1682和1715是最低基数,在这两个数据之上还有最高基数,大连今年的最高基数好象是8577,,反正如果你的工资每个月在1715元以下,单位也必须按照最低基数元为你交1715×23。
      5%=403。03元,1682×1。5%=25。23元,800元×18%=144元,而你自己每个月最少也要交1715×9% 2=156。35元,700元×14%=98元,这个就是社保最低缴费基数的意义之所在了:哪怕你一个月拿1000或者800块,你每个月最低也必须要按照这最低基数交钱!但是如果你工资比1189要高,比如你一个月拿3000块,那单位去劳动局给你交保险的时候(你单位和你缴纳的社保费用都是劳动局扣的喔~)就应该对劳动局说:”呀呀,我们这边有位同志一个月拿3000,请按照3000块钱的标准来扣社保费”。
      那么劳动局就会以3000块为缴纳基数来扣你单位和你的钱然后打到你的社保帐户上,你单位这时候每个月就应该为你交3000×41。5%=1245元,而你个人每个月就该交3000×23% 2=690元。就是说如果你的工资在1715元以下,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1715交;如果你的工资在1715元以上,那么每个月你就按照你的实际工资交,除非你的工资比最高基数还要高,如果你一个月拿10000而最高基数是8577的话,你和你单位就都按照8577交。
      在这里要揭露一些公司的无耻做法,这些公司每个月可能给你好几千的工资,但是他们去劳动局申报你的基数的时候并不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报,比如你如果每个月拿3000块,他们去劳动局可能说你只拿1715块,然后劳动局每个月只扣你1715×9% 2=156。
      35元,你恐怕还高兴的很,因为你觉得扣你的钱少,你实际拿到手的钱多。错!如果这样你的公司就太无耻了!因为公司缴纳的钱是你的2倍多,所以你交的越少他们也交的越少!如果按照你的实际工资3000来算,他们每个月该给你交3000×41。5%=1245元的社保费,而按照1715、1682、800来算的话,他们每个月只为你交1715×23。
      5%=403。03元,1682×1。5%=25。23元,700元×18%=126元!所以实际上你吃了大亏!正规的公司只会按照你的实际工资去劳动局申报然后扣钱!只有那些下作的公司才会不管你工资多高都按照最低标准给你交!!千万别以为每个月你的社保费扣的越少越好!!可能你已经被公司无耻地欺负了而你还完全不知情!!!要确定单位为你到底缴纳的基数是多少很简单:如果你每个月扣300块的社保,那你的基数差不多就是300÷9%≈3300元,你看看你工资是不是这个数,如果你工资明显比1715高,比如每个月你其实拿3000或者4000,那肯定你已经被公司给欺负了,被欺负以后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告你单位,一般一告一个准,不过最好在离职的时候把证据(比如工资条等)找好了再告,否则你告了以后在公司一般混不下去了-- 要再次说明的是,各个地方的社保构成比例不一样,如果你不在大连开发区,那你的缴费比例很可能不是9%,但是不会差太多,比如你的基数可能是12%或15%,但绝对不会是30%或40%!所以虽然9%是大连的比例,但是外地的同学也可以靠这个大概算出自己的基数下面介绍一下这些社保费具体是什么情况以及该怎么用先说说养老保险好了这个保险一般都要交满15年以后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同学请务必在自己退休之前的15年以前就开始交,这个在大连以外差不多也是这样规定的。
      如果你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你会问,单位给你交的19%到哪里去了?这个你就别指望国家会交给你了,你退休把你个人的钱拿走之后,国家就把单位为你交的19%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从此这钱就和你再也没有关系了。
      你也许会说:我K!那是我的钱为什么不给我?一句话,因为国家就是这么规定的。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他自己扣的个人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贡献了--被国家给统筹了--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你退休时候的养老金是怎么算出来的一、退休领取社保养老金要同时具备2个条件:
    1。
      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年限在10年(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或15年(1998年10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以上;
    2。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达到退休年龄而缴费年限不足的,继续缴费直至缴足方可退休)。二、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一)从2006年1月1日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其中: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达到退休条件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之和的平均值为基数,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到月)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按照国发[2005]38号规定执行)。
      
       3、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以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基数乘以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过渡系数1。
      4%。
       
       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本人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本人退休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4%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c1÷12×(a1/c1 a2/c2 a3/c3 …… an/cn)/n
       a1,a2……a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年缴费工资。
       c1、c2、……cn为职工退休前1年、2年……n年的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4、建立个人账户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不再发给调剂金,到2010年底之前,分年度发给定额补贴。其中:地处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庄河市的退休人员2006年至2010年五年间各年定额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85。
      5元,66。5元,47。5元,28。5元,9。5元;地处其他区、市、县的退休人员2006年至2010年五年间各年定额补贴为每人每月112。5元,87。5元,62。5元,37。5元,12。5元。2011年1月1日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定额补贴。   (二)为保证新老计发办法平稳过渡,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实行5年过渡期。
      即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人员,按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按我市老办法(大劳险字[2001]73号,下同)计发数额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齐;高于老办法计发数额61元以下的部分据实发给,超过61元以上的部分,实行分年度按不同比例计算确定增加额的办法计发,即2006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10%;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30%;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50%;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70%;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退休的,再发给90%。
      2011年以后按新办法据实计发。   (三)本通知施行后,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三、影响养老金多少的3个因素:
    1。退休时上年度省平工资(省平工资每年都在增加,养老金也就逐年水涨船高。
      所以,退休时间越晚,养老金越多);
    2。本人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为缴费年限。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多);
    3。个人账户储存额(缴费金额越多,养老金越多)。四、附件:
    国家决定2009年1月继续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增加幅度按照当地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10%左右确定。
      国家在2008年至2010年增加养老金的幅度高于前三年。到2010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将超过1200元。
    近3年全国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水平:
    2008年:1000元;
    2009年:1100元;
    2010年:将超过1200元。
      五、有关政策规定
       (一)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按原办法执行。
       (二)缴费月数和缴费指数的计算。
       1、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及缴费年限计算到月,每月按1/12年计算。
      
       2、从事有毒有害、井下、高(低)温等特殊工种工作的职工退休,在计算过渡性养老金时,对1993年12月31日前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可按照国家规定折算,折算增加的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折算增加的年限,不作为计发基础养老金的年限。
      
       3、计算个人历年缴费指数时,个人缴费工资超过当年缴费基数上限部分不作为计算基数。
       4、2005及其以前社会保险年度仍使用当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指数,2006社会保险年度以后使用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费指数。
      
       5、历年缴费指数及平均缴费指数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三)事转企单位五年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在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先按新办法与我市老办法进行对比计算基本养老金,再与按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进行对比,计发待遇差。
      
       (四)职工退职年龄不足40岁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按计发月数表中40岁所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职工退休(职)时,年龄介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中两个年龄之间的,按上一个年龄(计发月数小的年龄)所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
       (五)本通知施行后,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提前退休(职)人员以及按照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军转干部,按本通知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退职金)时,不再减发。
      新老办法对比时,按老办法有关规定计算的养老金仍相应予以减发。
       (六)职工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时,要转移个人历年实际缴费指数及缴费工资。
       (七)职工被企业开除、除名、辞退或辞职、自动离职的,其参加养老保险制度前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大劳险字[2001]93号第五条规定自行废止,此前已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退休人员不再重新处理。
       (八)企业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的计发标准,按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时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计发月数和办法不变。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注意:各地规定会不同,应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建议亲临社保中心或者拨打电话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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