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出版报纸, 应该办那些手续?

首页

出版报纸, 应该办那些手续?

创办一种报纸, 应该有什么手续?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19-04-01 13:02:07
      这个问题不是一般的难,而是非常难的。要花上一年左右时间,还不一定办的了。
    如果是个人小报\单位小报,就要办理资料准印证。
    看你这么不熟悉业务,量你也不是办大报。另你还是先参加2006出版资格考试先
    报纸的审批、登记手续 
      这里所说的报纸是指有固定名称、刊期、开版,以新闻报道为主要内容,每周至少出版一期的散页连续出版物。
      因性质不同,报纸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正式报纸”,一类是“非正式报纸”。其中非正式报纸不包括文件性材料和简报。   1。报纸创办、变更的审批手续   创办报纸应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大致与创办期刊应具备的条件相同。主要的不同在于创办报纸应当有一定数量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符合专业要求的专职记者。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和全国性群众、团体及其直属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解放军系统创办报纸,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地方单位创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并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批。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合办报纸,须确定一个主要主办单位和一个主管部门,并由主要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同一名称的正式报纸的不同版别、文种,一般按不同报纸对待。主办单位如果创办不同版别、文种而名称一样的正式报纸应按不同的报纸报批。   非正式报纸、非正式期刊或正式期刊改为正式报纸的,均须按创办正式报纸的程序履行申请报批手续。
         创办正式报纸应由报纸主管部门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书。申请书须写明下列内容:①创办报纸的理由、报纸的宗旨和专业范围;②报纸的主办单位和主管部门;③报纸的名称、刊期、开张、版数、发行范围及方式;④报社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简历、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报社组织机构简况;⑤报社办公场所和印刷场所的地址;⑥资金来源。
         创办非正式报纸,由报纸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正式报纸变更主办单位的,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请;变更主管部门的,应由其主管部门与拟接管报纸的主管部门分别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正式报纸变更名称、文种的,应由其主管部门向原审核批准机关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正式报纸需变更刊期、开版和发行范围的,由其主管部门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正式报纸需临时增版、增期的,报社应持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在三十天前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因特殊情况,未能在三十天前申请的,须经特别批准)。中央单位的报纸,由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办的报纸,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出版。
         正式报纸出版“号外”,须事先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出版,中央单位的报纸,向新闻出版署报告;地方单位的报纸,向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正式报纸如连续三个月不出版的,便自行失去出版资格。如需继续出版,须重新申请和审批。
         两家或两家以上正式报纸需合并为一家报纸的,由各有关报社的主管部门共同向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合并。中央单位的报纸,报新闻出版署审批;地方单位的报纸,由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非正式报纸的变更,由其主管部门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向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准后,报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2.报纸的登记手续   经批准创办正式报纸的,其主办单位应在60日内凭新闻出版署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其程序为:(1)报纸主办单位填写“报纸申请登记表”,并由报纸主管部门审核签章;(2)登记机关对“报纸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认为无误后,发给“报刊登记证”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当地序列。
         经批准创办的非正式报纸,由其主办单位凭省级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到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暂未建立的,可直接到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报纸只有在领取“报刊登记证”或“内部报刊准印证”后方可出版。
         报纸自批准之日起60日内没有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其批准文件自行失效,登记机关不再予以登记注册。报纸登记注册后半年不出版的,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报纸停办,其主办单位应提前三十天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及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办理停办手续。
         报纸出版过程中,若报纸的主管部门没有承担或通过正式文件表示不再承担相应责任,则该报自行失去出版的合法权利,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注销该报登记。报纸注销登记,应由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报纸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而被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撤销登记的,其主办单位到登记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报纸如需变更,除应经批准外,还应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 。

    君***

    2019-04-01 13:02:07

其他答案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