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及个人自负比例如下:
一是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包括:
(1)应用X-射线计算机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
置(γ-刀、X-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和治疗的费用,个人自负20%;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的费用,个人自负20%;
(3)安装心脏起博器、人工晶体、血管支架等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的费用,个人自负10%;
(4)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个人自负20%;
二是治疗项目类。包括: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费用,个人自负10%;
(2)进行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
骨髓移植的费用,个人自负20%;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liu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的费用,个人自负20%;
三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价格昂贵的医疗仪器与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的费用,个人自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