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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四十四条为什么两年后自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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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保险法四十四条为什么两年后自杀要?

新保险法四十四条为什么两年后自杀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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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26 12:51:54
  • 据悉,以前自杀保险公司一般不赔,但《新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通俗来解释,就是投保在两年内自杀不赔,但超过两年则需赔偿。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使合同生效不足两年,也可以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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