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参保登记申报
(一)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
1、证明本单位依法设立的证照、批文及复印件,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工商登记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
6、职工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
7、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证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员工工资表;
9、用于拷贝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电子报盘的U盘一个(或软盘一张)。
(二)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有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补充资料:
1、具有有毒有害工种的企业,应提供从事有毒有害工种参保职工的体检表。
2、非法人单位除提交上述资料外,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和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3、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有权机关批准文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号码。
4、机关、事业单位只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或单位编制文件、《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还应提供提前退休人员退休批件和《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认定表》(2002年1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
6、只参加住医院医疗保险的企业,国有企业需要提供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并报主管部门确认的材料。非国有企业由企业工会和业主协商一致后,并报当地工会组织确认,其他用人单位需提供经职工大会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确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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