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所有权移为债权人所有?
能否约定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抵押财产所有权移为债权人所有?
我国《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和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这是禁止流押契约的规定。所谓流押契约,又称绝押契约,是指当事人在签订抵押合同时,或者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前,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的契约。
禁止流押契约的目的主要是为防止债权人在债务人经济困难之时,乘人之危,在抵押人以价值较高的抵押物担保小额债‘权时,通过流押契约的签订,损害抵押人的利益。另一方面,从债权人的角度出发,如果允许签订流押契约,一旦抵押物价值下降,低于所担保的债权,对债权人来讲也有失公平。
依据禁止流押契约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流押契约无效,无效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即抵押人不知其无效而受到重大损失时,即便抵押物已经转移于债权人,抵押人仍可以请求债务人返还。在实践中,认定流押契约时,应注意流押契约与代物清偿契约的区别,以免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所谓代物清偿契约是指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在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协议,以抵押物冲抵债权或者部分债权。
代物清偿契约与流押契约都产生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与债权人的后果,但不同的是:(1)代物清偿契约是在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之后签订,而流押契约是在此之前签订;(2)代物清偿契约作为行使抵押权的一种方式仍然以对债权债务以及抵押物的清算为必要,若抵押物估价超过债权金额,债权人要取得抵押物,必须支付抵押物与债权金额的差价。
答:我国《物权法》第186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由此可见,债务到期前债权人是不能与抵押...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