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旅客人身安全综合理财险有哪些内容?
(1)理财险对象:在旅馆、饭店、招待所等地住宿地旅客。 (2)理财险期限:自旅客办理住宿登记与理财险手续时起,至办理结帐手续并离开旅店时止。 (3)理财险责任:在理财险有效期限内,理财险公司负以下责任:被理财险人无论在住处及我市内遭受行凶抢劫与其他理财事故导致身故给付人身理财伤害地全部理财险金。致伤残地按照理财险与精神医学《人身理财伤害伤残给付标准》地规定给付。 (4)除外责任:对于下列各项理财险公司不负赔偿给付责任: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行动、核子辐射与污染所造成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