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呢?
1。坚持满意性原则 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往往因惊恐而处于心理上的失衡状态,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千方百计避免损失扩大,尽量减轻灾害事故造成的影响,及时安排事故车辆的修复,并保证基本恢复车辆的原有技术性能,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 被保险人对保险理赔工作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意见是否满意,直接关系到保险人的信誉和经营效果。
如果被保险人对理赔过程和处理结果满意,则有助于通过被保险人的宣传而扩大保险经营的规模:如果被保险人对此不满,往往导致当事双方诉诸法律。如果保险人败诉会导致诋毁其经营信誉,对保险人的后续经营造成不利的社会影响。即使保险人胜诉,也难免导致当事双方伤了和气,被保险人会另寻其他保险人投保,从而也影响到保险人的经营。
所以保险人理赔时所采取的处理方式和处理态度非常重要,保险理赔工作应首先遵循满意性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修复定损以及赔案处理方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既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灵活处理,使各方面都比较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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