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同分担。分担比例是:在职职工(含下岗职工、个体劳动者),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帐户支付30%;退休人员(含退休的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帐户支付20%。其报销比例,根据上年度实际支付情况,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可作适当调整。
职工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同分担。分担比例是:在职职工(含下岗职工、个体劳动者),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帐户支付30%;退休人员(含退休的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帐户支付20%。其报销比例,根据上年度实际支付情况,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可作适当调整。
职工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职工个人共同分担。分担比例是:在职职工(含下岗职工、个体劳动者),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帐户支付30%;退休人员(含退休的合同制工人、临时工),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帐户支付20%。其报销比例,根据上年度实际支付情况,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可作适当调整。
先自己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