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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个精神病人,女性,可能要入院(精神病院),她的配偶(丈夫)不想治疗她,可以签署关于放弃治疗病人的授权书吗?(把治疗、照顾的权力或者义务放弃,转移给他人) 这一个“转让授权书”有法律的约束力吗?或者说有法律的保障吗?法律承认吗?
应该没有保障。法律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有治疗的义务,但是也有放弃的无奈。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这笔医疗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