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构成生产安全事故?
什么情况会构成生产安全事故?
(1)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可能构成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生产 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据此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于生产经 营活动中,其引发原因一般是企业的管理问题,如企业的设施设备问题、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问题等。
如不是发生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如职工在职工宿舍内发生事故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或者职工在经营场所内 打架斗殴,则不会构成生产安全事故。(2) 国家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等级划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事故 可分为以下几个等级:第一,特别重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 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二,重大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第三,较大事故,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 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四,一般事故,即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企业将面临行政甚至刑事处罚第一,行政处罚。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所面临的行政处罚包 括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证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重大事 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 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事故 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第二,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关于重大劳动安全 事故罪的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答:客体方面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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