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个人购买:
一、参保范围
本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浦区、南沙区、萝岗区行政辖区内的下列居民,可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在校学生
在本市中小学校、各类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技工学校全日制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居民
未成年人
学龄前儿童及未满18周岁的其他非在校人员
非从业居民
男年满18岁、未满60岁和女年满18岁、未满55岁的非从业人员
老年居民
男年满60岁以上、女年满55岁以上不能按月享受养老待遇的人员
以上年龄以当年6月1日零时为划分界限。
二、缴费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以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保险年度。
各类人群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览表
人员类别 缴费标准
个人缴纳 政府资助 合计
未成年人、在校学生 80 元/ 人•年 80 元/ 人•年 160 元/ 人•年
非从业居民 480 元/ 人•年 100 元/ 人•年 580 元/ 人•年
老年居民 500 元/ 人•年 500 元/ 人•年 1000 元/ 人•年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居民医疗保险费由政府设立的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缴纳。
用人单位可对其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给予适当补助,所需资金从原劳保医疗资金渠道列支。
全部